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經合會)首次例會將於22日在台北舉行,由大陸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將以經合會首席代表身分出席,與我方經濟部次長梁國新對談。

經合會是為處理與《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相關事務而建構的任務性、功能性的磋商平台及聯繫機制,但其所建構之兩岸經貿新談判模式,卻將使台灣對於未來的兩岸經貿協商,要有總體戰略準備與規畫。

談判模式的現況與問題

就兩岸經貿談判模式而言,目前採取「委託與複委託之雙軌制」,在該制度之下,特定主管機關官員以民間協會之顧問名義參加協商,例如民進黨時期「兩岸春節包機」和「專案包機」,都是由兩岸官員以民間航空協會顧問之名義就包機直航的技術性、業務性的問題達成共識。

該談判模式最大的問題有二點:一是在兩岸缺乏協議的情況之外,兩岸經貿談判常因大陸打壓或以政治理由迴避,而受到阻礙;二是兩岸經貿談判議題是採「逐案委託」模式,海基會只能就受委託之特定單一議題,進行協商,無法全面處理兩岸經貿正常化所面對之各類繁瑣、多樣的經貿問題。

相對地,經合會是依據ECFA第11條設立,規定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必要時經雙方同意可不定期召開會議,將對兩岸當局形成拘束力,有助於避免兩岸經貿發展受到政治干擾,也可以使兩岸經貿協商機制「真正的正常化」。

經合會可全面處理經貿

經合會首次例會雙方將討論「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處」,「兩岸產業合作」與「中小企業合作」等議題。這些方向都顯示在ECFA規範之下,兩岸主管部門的官員可以在「工作小組」中,進行互動並建立相關業務聯繫機制,達到全面處理兩岸經貿問題的目的。

至於,反對者關心「架空政府公權力」的問題,由於ECFA已經立法院審議通過,而參與談判的是ECFA經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官員,且未來立法院亦可依據審議ECFA和江陳會15項協議之方式,進行國會監督,應無架空政府公權力的問題。

雖然兩岸都強調ECFA的「兩岸特色」,但未來台灣在經合會架構下協商所面對之挑戰,絕對不小於過去參與世界貿易組織(WTO)談判。

其中,除了ECFA後續之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保障等協商,將涉及台灣農工產業與服務業市場開放之外,有關爭端解決規則、原產地規則、兩岸產業合作機制與智慧財產權保護規範之協商,也將牽動台灣產業與經濟利益之消長,如何預擬各項談判策略,將是一大挑戰。

更重要的是,由於經合會各工作小組之協商,將同步展開,如何形成「總體戰略」,更攸關未來台灣能否從ECFA中獲益。

(本文刊載於2011年2月15日旺報名家)

(本文謹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