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批評部分待審法案是錢坑法案,引起在野聯盟反彈與杯葛,使得國會法案審查進度受阻。雖然對於這些法案到底是不是錢坑,朝野雙方互有指責,但是國家法律的立法工作,考量的應當是其需要性與正當性問題,而不能單純的以錢坑兩個字,拒絕立法。

從國會的功能來看,代議制度的目的就是希望透過人民選出的代議士,將人民的需求和民意透過代議士的問政表達出來力再經由立法過程,制定法律或政策,以滿足民意需求,這項功能也被視為是國會的最基本功能,如果國會怠忽職守,就是違背民意的表現。

就此一觀點而言,八二三戰役參戰官兵晚年生活照顧特別條例、中華民國敵後受難來歸國軍官兵處理及補償條例等條例是否有制定的必要,應等考量到這些政策對象是否受到充分社會福利的照顧及對其貢獻應有的補償,如果有,或許立這樣的法就是不對的;反之,立法就具有正當性。

我們實在很難想像,一個自許為全民政府的執政黨,考量政策的角度儘只是從錢的角度來看,而沒有宏觀的整體規劃。就算這些政策是不應該做或是已經完成的,民進黨也應該提出一套完整的政策說明,讓民眾知其所以然,不應該以「錢坑」兩個字 ,就拒絕民眾知的權利。任何法案都應該「還原」,在整體福利政策中考量,給予應有的地位,以錢坑掩蓋事實,是愚弄民眾,玩弄民主,這種作法實在無法令人看出民進黨置「全民」於何地。

即便從預算的角度考量,民進黨也應想想誰是破壞這個體制的「原罪者」。回想當年的老農津貼,在立委選戰當前,又明知政府沒有預算的情況下,民進黨帶頭提出三千元老農津貼的訴求,促成老農津貼發放,試問,當年在民間、學界及政府反對下,民進黨一意堅持發放老農津貼,以今天眼光來看,這是功勞還是過錯?又如陳水扁總統提出的五千元老人津貼,內政部在沒有法源和經費排擠下,仍勉力挪出一百六十餘億元作為支出,這是德政或是苛政?如果真的有錢坑法案,是誰先開始挖錢坑,且讓這個錢坑越來越大?

民主政治最大的缺點可能就是遺忘,政治人物和群眾在激情過後,可能都忘了記憶激情那刻,偏偏歷史是會留下痕跡的,民進黨如今或許應該後悔在反對黨時代,做過許多信口開河、開空頭支票,以換取選票的事情,如今朝野易位之後,昔日在野之對,成為在朝之錯。當然,執政黨可以找一個理由為自己架一個下台階,但歷史會提醒民眾記得,這個錢坑是民進黨帶頭挖的。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