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昨內政部考慮將立法委員現行選區縮小至五人,並改採兩票制。對於兩票制,朝野政黨與學界並無異議。惟就縮小選區而言,則無助於解決現行所採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法」之缺失。綜合而言,現行選制存在以下問題:

1.政黨在同一選區如提名數位候選人,黨內競爭將比黨際競爭更激烈。候選人不但需要派系支持,更導致黑道與金權勢力的介入。不但影響選風,亦導致政黨無法在立法院貫徹黨紀,以致影響議事效率與品質。

2.在現行選制下,立法委員側重選區的個人化經營,疏於立法與問政,導致立委資深而不專業。

3.在現制之下,只要獲得百分之七至十選票,就可以當選,導致少數候選人採取極端立場,以致激化社 會對立。具此背景立委,由於缺乏妥協性,不利於政黨協商。

上述各項問題,即便選區縮小,也難以改善。只有改為單一選區,方能有效解決所有問題。實施單一選區制,將迫使政黨整合,容易形成兩大黨競爭局面;也有助於改善選風。若無政黨支持,很難當選,有助於貫徹黨紀。惟單一選區制不利於小黨,大黨所得席次往往超過其得票率,無法充分反應民意結構。

在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國家,選民一票在比例代表制中選政黨,一票在區域選舉中選候選人;此制又區分為德國式的補償制與日本式的並立制。八十六年修憲時,中國國民黨曾主張並立式單一選區兩票制,惟由於民進黨反對,未能通過。就德國與日本經驗來看,立法委員選舉應採並立式單一選區兩票制,且單一選區所選席次應不少於總名額的百分之六十;至於比例代表制則應將全國分為幾個選區進行。

就單一選區兩票制而言,透過單一選區選出代表民眾參與政策制定之立法委員;透過政黨比例代表制,則讓支持各黨的民意結構充分反應在席次分配上。前者有助於形成兩大黨競爭,改善金權、黑道、賄選選風,也有助於各政黨貫徹黨紀;就後者而言,小黨只要得票能跨越門檻,就能依得票比率分配席次,有助於保障其參政權。整體而言,單一選區兩票制除能提升政黨黨紀外,也有助於朝野政黨在立法院進行政黨協商與合作,使法案決策過程更有效率,也能避免少數立委扮演關鍵少數,從中牟取不當利益。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90.8.22中國國民黨網站時政短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