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時代變遷,作為我國最高行政機關的行政院早已有進行組織改造之必要性,此必要性在當前金融海嘯下,更增添了一分迫切性;然而,行政院組織法修修正案在部分立委的議事杯葛下,目前依舊無法進入審查階段,著實令人擔憂。
行政院組織改造工程涉及層面既深且廣,原本就推動不易,但因我國已研議長達二十多年之久,儘管各界在少數機關上仍無法取得共識,但基本上已經累積了相當程度的共識,若僅因為在少數機關上的歧見而使組改工作持續停滯不前,恐對我國發展產生深遠影響。本文認為,組改工程關乎我國國家競爭力及行政效率,各方宜持求同存異的態度儘速推動之,以下分論之。
一、組改工程浩大,宜儘速通過基本法以確立方向
組改工程牽涉到人事、組織、財產、法規、檔案…等的調整,工程浩大,配套措施及細節既繁且多,因此,宜優先確立組改基本二法─《基準法》及《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以利相關工作之推動。
以行政院目前的時程規劃來看,本會期通過修正案之後,尚須經過一定時間的準備,新的政府體制最快得要到民國100年才能上路,若本會期或今年底第二會期無法在立院通過修正案,相關的時程勢必得跟著延後,試問台灣還有多少時間虛耗在研議卻不執行的停滯狀態中呢?
二、新的組改方案已累積相當民意基礎,宜順民意啟動組改工程
此次行政院所提出的「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係由行政院組織改造推動小組(成立於97年7月),經過近一年的規劃,並在97年9月至98年4月之間於全台北中南各區召開數十場座談會、公聽會及協調會後,參酌學者專家及各機關代表意見之後所提出的修正。過程中,為了就僑委會的調整進行說明,並瞭解僑界的意見,研考會主委甚至親赴紐約與僑界進行座談。此外,根據研考會所做的民調,有高達70%的民眾支持這項修正案(中央日報,2009)。總言之,這項修正草案的形成過程中已廣徵學界及民間意見,反對者再以未召開公聽會、社會未有共識等理由反對之,實無依據。
三、組改之推動刻不容緩,不宜再原地踏步
組改的規劃與實施過程中皆需面對各方基於政治面、社會面及理論面等不同考量出發下的反對意見,因此任何一個方案皆不可能取得百分百的同意,而僅能取得最大共識,這在民主國家是極為普遍的情況,推動者要做的是在形成過程中廣徵意見,力求結合實務及專業意見,打造一個大家基本上都能滿意的方案。
由於組改的目的在提升行政效能及國家競爭力,論者往往從不同的理論觀點評估組改方案,並質疑組改的實施成效;然而,若僅停留在規劃階段,而不著手去做,再從做中修正調整,改革便永遠無法啟動。儘管不能百分之百肯定新的組改方案一定能達到最佳結果,但能確定的是,不做就沒有機會知道,也沒有機會修正調整,行政院組織就只能繼續陷於當前的困境中。
四、求同存異推展組改,以提升我國行政效能及國家競爭力
比較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最新的兩個版本:行政院版、立委潘孟安提案版可看出(詳見表1),兩者基本上有相當多的相同點,差異處主要在僑委會、退輔會、陸委會是否併入其他部、金管會之存續,以及海洋事務與性別平等事務的專責單位之型式。綜言之,兩個版本對於行政院應具備的職能具有共識,歧見僅在設立機關的型式,因此,理論上應該不難化解歧見。在無跟有的取捨之間(如海洋事務、性平專責單位),考量到行政院版已是廣徵專家、民間意見下的產物,本文認為宜求同存異的儘速通過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以利我國政府改造工作之推展。
表1 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比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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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版(98/4) |
立委潘孟安提案版(98/3) |
比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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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內政部 |
1.內政及國土安全部 |
僅名稱上之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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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交部 |
2.外交及僑務部 |
外交部、僑委會合併與否; 潘委員版納入陸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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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國防部 |
3.國防及退伍軍人事務部 |
國防部、退輔會合併與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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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財政部 |
4. 財政部 |
無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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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育部 |
5. 教育及體育部 |
僅名稱上之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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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務部 |
6.法務部 |
無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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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經濟部 |
7.經濟貿易部 |
僅名稱上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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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交通及建設部 |
8.交通及建設部 |
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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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衛生福利部 |
11.衛生及社會福利部 |
僅名稱上之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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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文化部 |
13.文化及觀光部 |
是否納入觀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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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勞動部 |
9.勞動及人力資源部 |
僅名稱上之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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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農業部 |
10.農業部 |
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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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環境資源部 |
12.環境資源部 |
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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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僑務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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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委員版:納入外交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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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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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委員版:納入國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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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國家科學委員會 |
(4)行政院國家科技委員會 |
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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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國家發展委員會 |
(1)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 |
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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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大陸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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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委員版:納入外交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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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原住民族委員會 |
(2)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
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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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客家委員會 |
(3)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
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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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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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委員版:無此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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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海洋委員會 |
14.海洋事務部 |
設立「部」或「委員會」的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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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行政院性別平等委員會 |
政院版:在院內設立性別平等處,強化在存婦權會的職能 |
筆者自行整理
根據瑞士國際管理學院(IMD)今年(2009年)所公佈的國家競爭力排名,我國排名在57個受評比國家中排名第23,較去年下滑了十名;在政府效能部份,排名第18,較去年下滑2個名次。儘管政府效能並非我國名次下滑最多的項目,但我國在競爭力排名上,行政效能的部份向來最需加強的項目之一,因此,IMD這項排名依舊是項警訊。台灣欲在當前國際挑戰下維持國家永續發展,在國際上展現競爭力,行政院組織改造有其必要性及迫切性。基於各界對於調整內容已具備相當大的共識,實宜把握當下儘速推動、建立一個精簡、彈性、有效能的政府。
參考資料
中央日報,2009/5/27,〈70%民眾支持院版行政院組織法〉,檢索日期:2009/6/3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108&docid=100782341
研考會:http://www.rdec.gov.tw/mp.asp?mp=14
立法院國會圖書館:http://npl.ly.gov.tw/do/www/home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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