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時代變遷,作為我國最高行政機關的行政院早已有進行組織改造之必要性,此必要性在當前金融海嘯下,更增添了一分迫切性;然而,行政院組織法修修正案在部分立委的議事杯葛下,目前依舊無法進入審查階段,著實令人擔憂。

行政院組織改造工程涉及層面既深且廣,原本就推動不易,但因我國已研議長達二十多年之久,儘管各界在少數機關上仍無法取得共識,但基本上已經累積了相當程度的共識,若僅因為在少數機關上的歧見而使組改工作持續停滯不前,恐對我國發展產生深遠影響。本文認為,組改工程關乎我國國家競爭力及行政效率,各方宜持求同存異的態度儘速推動之,以下分論之。

一、組改工程浩大,宜儘速通過基本法以確立方向

組改工程牽涉到人事、組織、財產、法規、檔案…等的調整,工程浩大,配套措施及細節既繁且多,因此,宜優先確立組改基本二法─《基準法》及《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以利相關工作之推動。

以行政院目前的時程規劃來看,本會期通過修正案之後,尚須經過一定時間的準備,新的政府體制最快得要到民國100年才能上路,若本會期或今年底第二會期無法在立院通過修正案,相關的時程勢必得跟著延後,試問台灣還有多少時間虛耗在研議卻不執行的停滯狀態中呢?

二、新的組改方案已累積相當民意基礎,宜順民意啟動組改工程

此次行政院所提出的「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係由行政院組織改造推動小組(成立於97年7月),經過近一年的規劃,並在97年9月至98年4月之間於全台北中南各區召開數十場座談會、公聽會及協調會後,參酌學者專家及各機關代表意見之後所提出的修正。過程中,為了就僑委會的調整進行說明,並瞭解僑界的意見,研考會主委甚至親赴紐約與僑界進行座談。此外,根據研考會所做的民調,有高達70%的民眾支持這項修正案(中央日報,2009)。總言之,這項修正草案的形成過程中已廣徵學界及民間意見,反對者再以未召開公聽會、社會未有共識等理由反對之,實無依據。

三、組改之推動刻不容緩,不宜再原地踏步

組改的規劃與實施過程中皆需面對各方基於政治面、社會面及理論面等不同考量出發下的反對意見,因此任何一個方案皆不可能取得百分百的同意,而僅能取得最大共識,這在民主國家是極為普遍的情況,推動者要做的是在形成過程中廣徵意見,力求結合實務及專業意見,打造一個大家基本上都能滿意的方案。

由於組改的目的在提升行政效能及國家競爭力,論者往往從不同的理論觀點評估組改方案,並質疑組改的實施成效;然而,若僅停留在規劃階段,而不著手去做,再從做中修正調整,改革便永遠無法啟動。儘管不能百分之百肯定新的組改方案一定能達到最佳結果,但能確定的是,不做就沒有機會知道,也沒有機會修正調整,行政院組織就只能繼續陷於當前的困境中。

四、求同存異推展組改,以提升我國行政效能及國家競爭力

比較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最新的兩個版本:行政院版、立委潘孟安提案版可看出(詳見表1),兩者基本上有相當多的相同點,差異處主要在僑委會、退輔會、陸委會是否併入其他部、金管會之存續,以及海洋事務與性別平等事務的專責單位之型式。綜言之,兩個版本對於行政院應具備的職能具有共識,歧見僅在設立機關的型式,因此,理論上應該不難化解歧見。在無跟有的取捨之間(如海洋事務、性平專責單位),考量到行政院版已是廣徵專家、民間意見下的產物,本文認為宜求同存異的儘速通過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以利我國政府改造工作之推展。

表1 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比較表

行政院版(98/4)

立委潘孟安提案版(98/3)

比較

1.內政部

1.內政及國土安全部

僅名稱上之差異

2.外交部

2.外交及僑務部

外交部、僑委會合併與否;

潘委員版納入陸委會

3.國防部

3.國防及退伍軍人事務部

國防部、退輔會合併與否

4.財政部

4. 財政部

無差異

5.教育部

5. 教育及體育部

僅名稱上之差異

6.法務部

6.法務部

無差異

7.經濟部

7.經濟貿易部

僅名稱上差異

8.交通及建設部

8.交通及建設部

9.衛生福利部

11.衛生及社會福利部

僅名稱上之差異

10.文化部

13.文化及觀光部

是否納入觀光局

11.勞動部

9.勞動及人力資源部

僅名稱上之差異

12.農業部

10.農業部

13.環境資源部

12.環境資源部

14.僑務委員會

潘委員版:納入外交部

15.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潘委員版:納入國防部

16.國家科學委員會

(4)行政院國家科技委員會

17.國家發展委員會

(1)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

18.大陸委員會

潘委員版:納入外交部

19.原住民族委員會

(2)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20.客家委員會

(3)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21.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潘委員版:無此單位

22.海洋委員會

14.海洋事務部

設立「部」或「委員會」的差異

(5)行政院性別平等委員會

政院版:在院內設立性別平等處,強化在存婦權會的職能

筆者自行整理

根據瑞士國際管理學院(IMD)今年(2009年)所公佈的國家競爭力排名,我國排名在57個受評比國家中排名第23,較去年下滑了十名;在政府效能部份,排名第18,較去年下滑2個名次。儘管政府效能並非我國名次下滑最多的項目,但我國在競爭力排名上,行政效能的部份向來最需加強的項目之一,因此,IMD這項排名依舊是項警訊。台灣欲在當前國際挑戰下維持國家永續發展,在國際上展現競爭力,行政院組織改造有其必要性及迫切性。基於各界對於調整內容已具備相當大的共識,實宜把握當下儘速推動、建立一個精簡、彈性、有效能的政府。

參考資料

中央日報,2009/5/27,〈70%民眾支持院版行政院組織法〉,檢索日期:2009/6/3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108&docid=100782341

研考會:http://www.rdec.gov.tw/mp.asp?mp=14

立法院國會圖書館:http://npl.ly.gov.tw/do/www/home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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