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即將就馬總統提名的考試、監察兩院正副院長與委員行使同意權,全國選民都在看。
民進黨籍的立委自然會大吵大鬧,親民黨因劉文雄、馮定國、馬傑明等未能上榜,杯葛在所難免。無黨籍聯盟或許會幫點忙。照理說,國民黨有八十一票,應足護送被提名者全體過關。
但提名到現在,大家已聽見不少冷言冷語。國民黨籍的不分區委員雖偶有雜音,比較會遵守黨紀約束。至於各地區選出的委員,則摩拳擦掌,有意給馬英九難看。上周總統府邀請晚宴,能消除多少反對聲音,明日就見分曉。
我國憲法體制下,五權並立,互不干涉。過去被提名人如檢察總長陳聰明那樣,到立法院逐一拜訪所有委員,卑躬屈膝地懇請支持,豈止斯文掃地,把他的職位都弄賤了。王建煊希望監委候選人不要學樣,有何過錯?張碩文為此不爽,未免愧為立院國民黨團的書記長。
世上所有民主國家,國會議員都需要對他選區的人民負責。選民如何得知議員的表現呢?就是看那位議員對國家重大議題所採取的立場如何。唯有台灣,花費幾千萬乃至上億元台幣選上立法委員之後,許多立委就把選民拋在腦後,心裏只在想如何勾結官商,包工程,拿回扣,收回原來的投資。一些設在本籍的「XXX立法委員服務處」因而變成藏垢納汙的利益交易所。這與哪個黨執政無關,國民黨時期就已開始,近二十年只是變本加厲而已。
無論英、美、日本的議會,都有「唱名表決」的制度。我國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就同意權之行使,卻規定「以無記名投票表決」。臨時要想修改是來不及了。
我只希望在吳伯雄主席坐鎮之下,被提名人全部過關,只票數或有上下。事後國民黨應在下一會期提出修改這條法律,給選民他們應有的權力,藉以監督立委,回歸民主的基本精神。
(本文刊載於97.06.30 聯合報第A15版,本文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