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台南市一位未滿十五歲的小母親將剛出世的女嬰,連臍帶尚未剪斷即狠心自七樓拋出致死之駭人聽聞刑案,聽後令人震驚,但更令人憂心的是:涉案者之母親也僅有三十歲,以此數據推論,涉案少女的母親也是在其十五歲時生下了她。據涉案少女之相關資料顯示:她在十五年前,也在母親未婚生女的情況下,在其生父下落不明下,與其同居人共同撫育其長大,然因母親親職教育能力之不足,致使少女在缺乏關懷下成長,造成今日三代悲劇,看完此則報導,令人不慎唏噓。

青少年未婚生子在今日性觀念的開放下,在網路援交、網路一夜情等社會現況的推波助瀾下,促使許多未成年的少年少女在尋求刺激、性需求、渴望被愛、與寂寞下,已有為數不少的未成年男女擁有性經驗。據台北市立性病防治所最近公佈的一項網路調查顯示:受訪的823位16至25歲的高中職與大專院生中已有13.4﹪擁有性經驗,但想要有此經驗者高達五成五,以上問題若無立竿見影的處理方式加以遏止,未來三代悲劇的發生將會層出不窮。

現今在臨床產房中常見許多青少女未婚懷孕生子的案例,其比例約達二成,但以此種方式結束嬰兒生命者之人數亦不在話下。由於懷孕母親未做到周延的產前檢查、生活中未能重視休息、睡眠、營養與適時增添營養素,常在持續飲酒、抽煙、用藥或過量運動下,以致出現早產、新生兒體重過輕、畸形兒、或產出先天性疾病者之比例節節升高,以上問題除嚴重影響優生保健,且對醫療保健成本造成極大之負面影響。小母親即便順利生產,但因經濟條件差、社會支援不足,致使育兒上亦遭到極大之困難,因此虐兒、或兒童意外事件時有所聞。性教育原是家庭教育中,父母與子女共同努力強化之重點,但在今日家庭問題日益嚴重,家庭結構日趨鬆散的情況下,致使「好的愛與性」無人教導,且欠缺模仿的對象,而在教育體制中,在教師年輕化的趨勢下,適任的老師亦不足,致使學生難以由學校教育中體會尊重、愉悅的性關係,也無法由同儕中健康的學習。

在立法上,加強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工作方面,以訂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兒童及少年性交易犯罪行為人輔導教育辦法」以上規定旨在防止並消弭以兒童、少年為性交易對象,預防因雛妓的存在,影響兒童、少年的身心發展,且有礙國家社會形象。我國歷經政府、學術及民間團體大力推動,於八十四年八月十一日公佈「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除要求檢警單位成立專責任務編組,負責本條例的犯罪偵查等救援工作外,並責成主管機關應於條例施行後六個月內設立或委託民間機構設立提供緊急庇護、諮詢、聯繫的關懷中心;及設置專門安置從事性交易或有從事之虞的兒童或少年的緊急收容中心,聘請專業人員辦理觀察、輔導及醫療事項;且教育部與內政部應聯合協調主管機關共同設置從事性交易的兒童或少年的中途學校,聘請社工、心理、特殊教育等專業人員提供特殊教育。以上案例顯示立法面與政府行政面作的仍有不足,應儘速定期召開督導會報,補助設置各類收容輔導機構,辦理認養原住民地區兒童及少年保護工作,辦理中輟學生追蹤輔導方案,辦理後續追蹤輔導服務,追查經費來源及預算執行力。

以護理專業而言,在預防工作中應可發揮其功能。目前學校護理師(簡稱校護)多具有豐富的臨床照護經驗,亦受有性教育相關訓練,應可在學校中扮演全校師生的健康守護神,除處理一般的健康問題外,應秉持所學生理、病理等專業知識,積極與主動的多為年輕學生設計與安排生動有趣之性教育課程,其中除包含:對男、女性生理結構之認識、男女身心之差異、避孕方法、澄清性倫理觀念與性迷思、防範性疾病、確實做好性保護、預防性騷擾與性暴力、如何拒絕性侵犯、建立健康的男女交往方式等內容外,亦應教導如何育兒、經營家庭生活、以及如何尋求協助與資訊等,以上教授的知識配合小組討論與實際演練,或經常與學校輔導人員、教師共同舉辦假期研習營,使青少年學生在健康的相互學習與觀摩中建立正確的性觀念與良好的兩性關係,以彌補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之不足之不足。

今日的年輕人正處於性價值觀極為混亂與迷惘的時代,隨處可見書店中充斥著性光碟、錄影帶,性網站與特種行業林立、性愛雜誌與漫畫俯首皆是,檳榔販售店之西施穿著暴露、舉止輕浮,援助交際與物慾需求猖狂,以上之社會教育對青少年而言無一不具傷害。今日看到以上三代悲劇的發生,到底給了我們何種省思?我們成人該負何種責任?倘若以上案例發生在我們自己的親人身上,我們又情何以堪?要遏止以上的惡性循環,請由家庭教育、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共同做起,請為我們青少年朋友們打造一個健康與和諧的環境吧!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刊登於91.04.06中央日報「全民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