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國民黨團目前提出的第四條修正案版本,仍存有政黨比例的設計方式,似乎差強人意,但如果按照民進黨團所說,由於此修正案未獲修法共識,「就不要修了,讓委員實現他的諾言,由行政院來接管」。筆者試問,立法院存在的「協商制度」是有何用?
更者,據媒體報導,除國民黨團以外,包括行政院、民進黨團、台聯黨團等等,並無提出其他可供討論之修正案版本,這種消極、抗拒,近乎「擺爛」的提案心態,是「司馬昭之心」。若真由新聞局接管NCC的業務,那麼本來交通部廣電總局、新聞局等多部會共同職掌之廣電監理業務,如今則順理成章的全都落入新聞局的手裡,好不痛快!
「NCC組織法第四條修正案」若在本會期無法過關,其爭議點並非新聞局或其他單位是否有能力接管,而在於台灣通訊傳播產業即將面臨的重大危機。更嚴重的是,執政者毫不掩飾的表露出亟欲重新掌控媒體的權力,讓當初冀望能由獨立機關負責媒體監理業務,獨立行使職權的理想也變成一場空。若新聞局重掌媒體生殺大權,進而企圖影響媒體中立,不惜再次祭出撤照的「血滴子」,台灣通訊媒體產業勢必將再次進入寒冬!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曾刊登於96.12.18人間福報讀者投書與論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