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總統經常掛在嘴邊的一個理念「法治」,在她心中到底是何義?從她猛推「反滲透法」立法三讀得到最佳的詮釋,那就是抱著「法律」玩弄「政治」,形成一個「政治法律」。

「反滲透法」這個口號令人瞠目結舌的是:何謂「滲透」?誰「滲透」誰?什麼是「滲透來源」?蔡英文口口聲聲要求兩岸和平互動,卻出現一個「境外敵對勢力」為標的的政治法律,這是不是說,兩岸在這個法律通過後進入「敵對」?更重要的是,蔡英文是一位法律專業學者,「反滲透法」有沒有一個精確的法律概念?是不是欲對自己的政敵任意扣上「違法」帽子,故入人罪?民進黨政府在選舉關鍵時刻,要強行在選前通過這個「政治法律」,目的安在?難道是要在未來韓國瑜當選後,以他是在「境外敵對勢力」滲透下而當選的理由,用此法控訴他「當選無效」?有太多疑慮得釐清這個政治法律有哪些盲點?

何謂「滲透」?從社會科學的定義來觀察,便是「無孔不入,交互融合」,產生既定的作用。從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來看,它便是一種相互溝通,得到最佳的融合。民進黨的「反滲透法」,將對岸視為「境外敵對勢力」,將兩岸的溝通融合視為一種負面的滲透,影響台灣國安,包括選舉在內。換言之,主張或參與兩岸溝通的任何人或團體,只要與韓國瑜有關,未來都可能成為此法控訴的對象,乃致人人自危。

誰「滲透」誰?對民進黨來說,她主張的兩岸溝通是正面的兩岸和平融合,而對岸向台灣的溝通便視為「境外敵對勢力」,影響台灣的國安,而在此選舉時刻,更是意圖使蔡英文不當選。日前台企聯和148位台商協會會長聯名登報發表強烈聲明,堅決反對這個給他們製造「綠色恐怖」的政治法律。交流是雙向互動與善意的過程,請問民進黨政府,你將對岸視為「境外敵對勢力」,沒有道理讓對岸要視你為「境外友善勢力」,如此基礎下如何談兩岸溝通?

我們看「反滲透法」為一政治法律,主要是它用「滲透來源」這一認定使一切溝通成為不可能。大陸為一共產體制,黨操控一切的政府相關組織,凡是與對岸發生溝通活動的任何行為無不與共產黨有密切而直接的關係,「滲透來源」的界定簡直是鋪天蓋地,而與大陸有任何關係的活動都將成為被控訴的對象。蔡英文甚至在總統候選人電視辯論中,直指中國網軍的介入使韓國瑜得以在高雄市長選舉中勝選。投票給韓國瑜的選民怎能不心生人人自危的恐懼心理。

最滋生疑慮的是,在「反滲透法」通過後,兩岸是否實質進入「敵對」?台灣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與大陸的互動,而蔡英文也在電視辯論中說,她相信兩岸終究要打交道,在可見的將來兩岸關係化解是有機會的。那真不知此時在法律中將對岸界定為「敵對勢力」是何意義?

全民反對「反滲透法」是因為它沒有一個精確的法律概念。在罪刑法定主義的法律社會,一切的犯罪都應有明確的「構成要件」,否則,難道要人民在大陸經營企業或去旅遊都要產生杯弓蛇影的恐懼心理嗎?

(本文已刊登於108.12.31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