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有幾則新聞,讓人看了很憂心,因為新聞風暴中心的當事人或是被害人,在社會階層的光譜中,都還是位居上層、有頭有臉之士,如果連他們都覺得中華民國的法治出了問題,連他們都覺得自己的人權被侵害了,那麼,在社會中低層的普羅大眾,他們又如何能夠保護自己,如何能夠享有免於恐懼的基本人權?
一則是監委陳師孟因前總統馬英九涉洩密案,在7月無罪定讞,以監察權約詢曾審理馬英九洩密案的台北地院法官唐玥,查明法官是否「濫用自由心證」。
第二則是韓國瑜的岳家20多年前在雲林經營砂石場,日前遭到國產署兩度挖掘,李明哲痛斥執政者為了達到政治目的,動用警力、浪費國家資源,對政敵進行抄家滅族。
陳師孟以監察權侵害司法審判獨立的違憲行為,不僅司法院以正式聲明予以反擊,說明「本院法官唐玥審判系爭案件,依據《憲法》第80條規定,獨立行使職權所表示之法律見解,係司法獨立的珍貴資產,更是法治進步國家權力分立之制度性設計,不容任何人及機關在無客觀事證下,徒憑己意,藉獨立行使職權予以破毀。」檢察官協會也以大法官會議釋字第325號解釋:「就司法機關審理案件所表示之法律見解,監察院對之行使調查權,應予限制。」直指陳師孟若就審判核心事項約詢承審法官,實已明顯違憲。
李明哲家的砂石場被財政部國產署盯上兩度挖掘,識者皆知,當然是與選舉有關。第1次挖了深達3公尺的38處,毫無所獲後,第2次又鑽探深1公尺的24處,採樣化驗有無重金屬汙染,有人說,當然要挖,一定要挖到有問題為止;也有人說,不用再挖了,因為大選在明年1月11日就要結束了,所有的選舉秀,都應該落幕了。只是,國產署這麼積極地配合演出,這麼有效率的數度出擊,是否符合公平正義,在人民的心中蒙上陰影。
陳師孟與國產署在行動時,一定侈言他們是依法行政,但是,如果連全國近7成的法官都站出來直指其違憲,國產署的行動,被當事人與地方人士認為是配合選舉作秀,這不是對中華民國的人權法治,最大的諷刺嗎?
說破了,陳師孟與國產署都在為當權者服務。所謂「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為了避免人性的弱點,西方在實踐公平正義時,特別強調程序正義,強調制衡。羅爾斯在《正義論》提出可以按照純粹的程序正義觀念來設計社會系統,這樣才能確保無論是什麼結果都是正義的。這種純粹的程序正義不存在任何有關結果正當性的獨立標準,不會因人而異,而著重在結果形成的過程或者程序的正當性與合理性,因此只要遵循程序正義,其結果就應被視為是正確和正當的。
如果連韓國瑜、李明哲、唐玥法官在面對國家機器的追殺時,都如此無助,一般的市井小民該如何自保?目前台灣最大的危機是掌權者太迷戀於權力的滋味,不願放手,為了維持政權不計一切代價,包括犧牲了程序正義。蔡英文信誓旦旦將在12月31日要通過的「反滲透法」,不僅構成要件不明、規範含混模糊,大開民主倒車,等於是讓檢調猶如東廠復辟,可以有一張隨時入人於罪的空白支票,所有人都可能被羅織入罪,將是台灣的民主法治與自由人權的空前浩劫,我們怎能坐視?
(本文已刊登於108.12.26中國時報)
一則是監委陳師孟因前總統馬英九涉洩密案,在7月無罪定讞,以監察權約詢曾審理馬英九洩密案的台北地院法官唐玥,查明法官是否「濫用自由心證」。
第二則是韓國瑜的岳家20多年前在雲林經營砂石場,日前遭到國產署兩度挖掘,李明哲痛斥執政者為了達到政治目的,動用警力、浪費國家資源,對政敵進行抄家滅族。
陳師孟以監察權侵害司法審判獨立的違憲行為,不僅司法院以正式聲明予以反擊,說明「本院法官唐玥審判系爭案件,依據《憲法》第80條規定,獨立行使職權所表示之法律見解,係司法獨立的珍貴資產,更是法治進步國家權力分立之制度性設計,不容任何人及機關在無客觀事證下,徒憑己意,藉獨立行使職權予以破毀。」檢察官協會也以大法官會議釋字第325號解釋:「就司法機關審理案件所表示之法律見解,監察院對之行使調查權,應予限制。」直指陳師孟若就審判核心事項約詢承審法官,實已明顯違憲。
李明哲家的砂石場被財政部國產署盯上兩度挖掘,識者皆知,當然是與選舉有關。第1次挖了深達3公尺的38處,毫無所獲後,第2次又鑽探深1公尺的24處,採樣化驗有無重金屬汙染,有人說,當然要挖,一定要挖到有問題為止;也有人說,不用再挖了,因為大選在明年1月11日就要結束了,所有的選舉秀,都應該落幕了。只是,國產署這麼積極地配合演出,這麼有效率的數度出擊,是否符合公平正義,在人民的心中蒙上陰影。
陳師孟與國產署在行動時,一定侈言他們是依法行政,但是,如果連全國近7成的法官都站出來直指其違憲,國產署的行動,被當事人與地方人士認為是配合選舉作秀,這不是對中華民國的人權法治,最大的諷刺嗎?
說破了,陳師孟與國產署都在為當權者服務。所謂「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為了避免人性的弱點,西方在實踐公平正義時,特別強調程序正義,強調制衡。羅爾斯在《正義論》提出可以按照純粹的程序正義觀念來設計社會系統,這樣才能確保無論是什麼結果都是正義的。這種純粹的程序正義不存在任何有關結果正當性的獨立標準,不會因人而異,而著重在結果形成的過程或者程序的正當性與合理性,因此只要遵循程序正義,其結果就應被視為是正確和正當的。
如果連韓國瑜、李明哲、唐玥法官在面對國家機器的追殺時,都如此無助,一般的市井小民該如何自保?目前台灣最大的危機是掌權者太迷戀於權力的滋味,不願放手,為了維持政權不計一切代價,包括犧牲了程序正義。蔡英文信誓旦旦將在12月31日要通過的「反滲透法」,不僅構成要件不明、規範含混模糊,大開民主倒車,等於是讓檢調猶如東廠復辟,可以有一張隨時入人於罪的空白支票,所有人都可能被羅織入罪,將是台灣的民主法治與自由人權的空前浩劫,我們怎能坐視?
(本文已刊登於108.12.26中國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