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9日,英國即將脫離其合作幾近半個世紀的歐盟,唯在經濟國際化與自由化的浪潮下,英國是否能脫歐成功,以及脫歐後是否又會重返歐盟,又成為政府的重要選項之一,其間的糾葛,引發國際間的高度關切與注意。

英國脫歐的基本思考模式大抵可分為「硬脫」和「軟脫」(hard or soft Brexit);前者是指徹底脫離歐盟和歐洲單一市場,依照世界貿易組織WTO的原則與歐盟交易;後者則是以確保英國能繼續留在歐洲單一市場為首要,並以在自由流動上做某些妥協為代價。唯不論是硬脫或軟脫,英國都無法避免歐盟給予的制裁。

脫歐是個複雜、繁瑣、且十分專業但又令人困惑的議題,因為脫歐不只是英國和歐盟的事,而是與世界經濟攸關的事,且所有的政經情況都會發生改變。因此,不論英國脫歐是採用挪威模式(參與歐洲單一市場,但必須向歐盟交費,並遵循歐盟大部分法律,享受歐盟成員間的人員自由流動)、瑞士模式(沒有義務遵從歐盟法律,但必須實施歐盟的相關規則以便開展貿易,且雙方人員自由流動)、土耳其模式(與歐盟有關稅同盟,但在關鍵問題上沒有發言權)、加拿大模式(取消絶大部分商品的關稅,並規定要證明出口歐洲的商品原產地)、新加坡和香港模式(沒有進出口關稅,單邊自由貿易),或關稅伙伴模式,都會對國際經濟造成直接與間接衝擊。

當此之際,英國脫歐的做法可能包括無協議脫歐、有協議脫歐、留在歐盟,以及再次公投…等,唯若以當前英國朝野仍無是否真正退出歐盟的共識的情況下,(如在2019年元月15日的脫歐協議中,國會以432對202而遭到否決,亦即有高達230票的極大差距反對脫歐),最後可能淪為無協議脫歐(No deal),也就是雙方未根據《里斯本條約》第50條規定,在2019年3月29日最後截止期限前,英國和歐盟就如何脫離歐盟的具體條款達成正式協議,亦即在無法延期,又沒有協議的情況下脫歐。

這種無協議脫歐是「硬脫歐」的一種模式,即徹底退出歐盟,以世界貿易組織(WTO)成員身份與歐盟和世界相處。唯這種做法雖可以使英國重新成為一個獨立自主的國家,並得以與世界各國簽貿易協定,唯同時也可能造成英國在邊境、海關的混亂,英國經濟成長率下降,國內物價飛揚,金融業外移(估計約一兆美元),以及人民生活困頓的衝擊。

另方面,當前英國明顯朝向硬脫歐的方向進行,亦即徹底離開歐盟,既不願採取挪威參與歐洲經濟區的模式,也不願繼續留在歐盟的單一市場體系內,享受貿易零關稅,除了不願繳交高額會費或脫歐費用(約五佰億美元)給歐盟之外,更重要的是不願在人員自由移動方面妥協,亦即不讓歐盟人士自由在英國工作,並享受英國的社會福利。

然而,歐盟會員國享有許多優惠與便利,在歐盟貨物、服務、資本和人員的四大自由原則的基礎上得以相互自由貿易,而英國一旦脫歐,不僅影響年輕人的就業機會,英磅大幅貶值(英國發動脫歐至今的跌幅為二成),以及與國家經濟成長率的下降,而且蘇格蘭與北愛爾蘭亦因脫歐而威脅脫離英國,而這也讓英國脫歐留下許多變數。另外,英國脫歐也必須面臨歐盟憲制基礎條約《里斯本條約》(Treaty of Lisbon)第50條的規範,唯條款中也提出已經脫歐的國家如何重返歐盟的可能性,而這也讓英國重返歐盟的可能性多了一項選擇,並使英國脫歐公投通過後,脫歐或留歐依然成為英國必須進一步考量並解決的難題。

國家的施政必須以國人的福祉為主要考量,唯國際事務複雜化與國內政經多元化的環境相互牽動,一般人民很難掌握,更難深入瞭解,因此,有些政經議題易為政客以民粹手法所操控,然而,政策的擬訂經緯萬端,政策的執行更是牽一髮而動全局,因此,政府決策的模式必須由學養兼備的領導階層來負責把關,而非一般市井小民的公投活動所能適切解決,因為有些政策是不能用公投來決定的。

2018年11月,國內舉行九合一選舉,但卻同時挾帶著十項公投議題,其適法性、適當性、完備性、可行性為何,雖各有爭議,但英國的脫歐公投,或可作為國人的殷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