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以霹靂手段強搜與拘提新黨四位「證人」,明顯違反程序正義,嚴重侵犯人權的事件,竟然在最愛以人權自我標榜的民進黨執政期間爆發。四人在檢調以大砲打小鳥的不成比例手段搜索訊問近20小時後,竟「無保」請回,這結果檢調完全弱掉了,顯然連證人轉被告的證據都沒有掌握到,羈押更不敢提,根本是狠狠打臉自己。但是這不足為奇,檢調押人取供本來也不是新聞,真正特別的是,有一群自己喜歡以人權律師、人權團體自居的人,竟然在此時也從地球蒸發,無聲無息,不然就是厚顏為掌權者的粗暴行為擦脂抹粉,辯稱白色恐怖完勝綠色恐怖云云。執政者一換黨,要重新定義的恐怕不只有「民主」二字,「人權」二字的內涵,恐怕也跟著政黨輪替了。
人權律師與團體突然從地球蒸發?
在對抗國民黨這「不公不義」的政權時,人權律師與團體經常可見,曝光率極高,跑得比誰都快。例如太陽花學運後,台北地檢署起訴了118位反服貿活動攻佔立法院與行政院的參與者,有一群義務律師團批判檢察官只敢追訴學生,卻「怯於追究握權者所展現的國家暴力行為」。此外,當馬政府卸任前夕發生民眾販賣白色恐怖文件遭憲兵釣魚搜索事件,當時政治色彩鮮明的「台灣人權促進會」公開投書批判「不懂轉型又沒正義的憲兵」,指控他們是新白色恐怖的打手,批判其「只要打擊犯罪目的正當,可不顧程序正當性」的錯誤心態。綠營政治人物批評更是不勝枚舉,為此還在立法院成立了「關於0219魏姓民眾遭違法搜索扣押案暨0301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發放獎勵金案相關文件調閱專案小組」,要狠狠教訓萬惡的馬政府。教育部微調課綱時,部分學生抗議並試圖佔領教育部時,遭警方留置並移送,也有某位已成為政府官員的「人權」律師指控警方此舉違法強制罪。大埔農地、文林苑都更等,我們也都不難看到以對抗政府公權力與國家暴力的人權律師與人權團體聲援。還有民間司改會,也總是站在第一線對抗政府的不義與司法的不公。但是,當政黨輪替後,這些高舉人權的律師與團體,在國家暴力再度出現的時刻,卻消失得無影無蹤。當然,他們一定會舉出一堆理由告訴大家這些個案有那裡不同,但實情是,鮮明的政治色彩,以及這些人心中用政治意識形態所畫出的那把「公義」的尺,才是他們從這次事件銷聲匿跡的真正原因。
「匪諜」換成「國安」,箝制言論、打壓政敵更勝以往
「匪諜」被認為是過去威權時代,最常被用來羅織罪名的大帽子,不論打擊政敵、箝制言論,殺雞儆猴,都非常好用。為此,民國87年還制定了《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由行政院設立「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為這些因不當叛亂與匪諜審判案件的受裁判者,提供補償。戒嚴時代早已結束,政黨也輪替了三次,但箝制言論,打擊政敵不僅不會消失,還必須有新的面貌與時代意義,因此,匪諜罪換個名字叫國安法,一樣可以在後戒嚴時代繼續發揮。其實這幾年恐怖攻擊頻繁,各國也都常以國家安全為由,大幅侵犯人民的基本權利與自由,只不過名字更好聽些,像美國就叫做「愛國者法案」,目的或許不同,但是本質上其實差異不大。民進黨首次完全執政,不僅著手《保防法》與《資通法》的立法,也堆動《國安法》與《兩岸關係條例》的修法,政府對於民間部門以及個人的介入與控制,遠遠大於馬政府的時期,侵犯人權的可能性只會更勝以往。
人權律師自己也該轉型正義
政府對於人權的侵犯是不分黨派與顏色的,部分人權律師與團體們基於政治立場,對於侵害人權的案件選擇性的批判,選擇性的消失,其實等於成為助長特定政權侵犯人權的幫兇。當你們拼命想幫別人「進行」「轉型正義」的時候,別忘記自己腦袋與立場,也應該好好「轉型正義」一下!
人權律師與團體突然從地球蒸發?
在對抗國民黨這「不公不義」的政權時,人權律師與團體經常可見,曝光率極高,跑得比誰都快。例如太陽花學運後,台北地檢署起訴了118位反服貿活動攻佔立法院與行政院的參與者,有一群義務律師團批判檢察官只敢追訴學生,卻「怯於追究握權者所展現的國家暴力行為」。此外,當馬政府卸任前夕發生民眾販賣白色恐怖文件遭憲兵釣魚搜索事件,當時政治色彩鮮明的「台灣人權促進會」公開投書批判「不懂轉型又沒正義的憲兵」,指控他們是新白色恐怖的打手,批判其「只要打擊犯罪目的正當,可不顧程序正當性」的錯誤心態。綠營政治人物批評更是不勝枚舉,為此還在立法院成立了「關於0219魏姓民眾遭違法搜索扣押案暨0301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發放獎勵金案相關文件調閱專案小組」,要狠狠教訓萬惡的馬政府。教育部微調課綱時,部分學生抗議並試圖佔領教育部時,遭警方留置並移送,也有某位已成為政府官員的「人權」律師指控警方此舉違法強制罪。大埔農地、文林苑都更等,我們也都不難看到以對抗政府公權力與國家暴力的人權律師與人權團體聲援。還有民間司改會,也總是站在第一線對抗政府的不義與司法的不公。但是,當政黨輪替後,這些高舉人權的律師與團體,在國家暴力再度出現的時刻,卻消失得無影無蹤。當然,他們一定會舉出一堆理由告訴大家這些個案有那裡不同,但實情是,鮮明的政治色彩,以及這些人心中用政治意識形態所畫出的那把「公義」的尺,才是他們從這次事件銷聲匿跡的真正原因。
「匪諜」換成「國安」,箝制言論、打壓政敵更勝以往
「匪諜」被認為是過去威權時代,最常被用來羅織罪名的大帽子,不論打擊政敵、箝制言論,殺雞儆猴,都非常好用。為此,民國87年還制定了《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由行政院設立「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為這些因不當叛亂與匪諜審判案件的受裁判者,提供補償。戒嚴時代早已結束,政黨也輪替了三次,但箝制言論,打擊政敵不僅不會消失,還必須有新的面貌與時代意義,因此,匪諜罪換個名字叫國安法,一樣可以在後戒嚴時代繼續發揮。其實這幾年恐怖攻擊頻繁,各國也都常以國家安全為由,大幅侵犯人民的基本權利與自由,只不過名字更好聽些,像美國就叫做「愛國者法案」,目的或許不同,但是本質上其實差異不大。民進黨首次完全執政,不僅著手《保防法》與《資通法》的立法,也堆動《國安法》與《兩岸關係條例》的修法,政府對於民間部門以及個人的介入與控制,遠遠大於馬政府的時期,侵犯人權的可能性只會更勝以往。
人權律師自己也該轉型正義
政府對於人權的侵犯是不分黨派與顏色的,部分人權律師與團體們基於政治立場,對於侵害人權的案件選擇性的批判,選擇性的消失,其實等於成為助長特定政權侵犯人權的幫兇。當你們拼命想幫別人「進行」「轉型正義」的時候,別忘記自己腦袋與立場,也應該好好「轉型正義」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