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6日,攸關850萬名勞工的《勞基法》修法三讀通過,紛擾將近一年的新《勞基法》終於在蔡總統的強力要求下過關,周休二日採「一例一休」。一例一休勞工休假制度實施至今已超過三個月,引發各界不少爭議,勞資雙方要求再修法的聲音此起彼落。
根據TVBS民調中心最新調查結果發現,僅17%民眾表示滿意一例一休,而有44%不滿意;近七成(69%)民眾表示一例一休對自己沒有影響,5%表示薪水增加,23%表示薪水變少,但有近四成(38%)表示擔心未來收入減少,這顯示還有不少民眾仍擔心後續影響;還有高達74%民眾認為近期物價上漲情形嚴重。另根據「遠見研究調查」公布的最新民調顯示,有16.6%上班族回答因一例一休而工時減少,6.1%的人工時不減反增,但有24.4%的人收入減少。
一例一休原是為避免過勞而推動的修法,為何上路以來,後遺症不斷,除了薪資沒增加,部分勞工工時反而更長外,更讓外食消費卻漲聲四起,讓全民荷包受損,全台私立幼兒園與長照機構也醞釀漲價,許多業者更計畫透過調整營運模式,節省成本,如郵局減少周六營業點、公車業者將檢討路線減班,甚至有超商加盟主想取消24小時營業等,不僅對整體社會的消費習慣造成巨大衝擊,也讓多數勞工內心產生「我有真正周休二日嗎?」或「沒了加班,收入減少,日子難捱」等疑慮或感受。
這與政府希望透過此次勞基法修訂,減少勞工工時,提高整體社會幸福感的政策目標幾乎可說是完全背道而馳,為什麼會形成三方皆輸的窘境呢?
首先,對企業的人力使用與成本負荷造成衝擊。首當其衝的就是以人力密集的服務業,包括餐飲、交通運輸、娛樂電影、旅遊、醫療院所等,依新制規定,企業所須增加的人事給付項目包括休息日、例假日、國定假日之加班費,以及未休完特休換薪等,正職人員若休息日加班一天,雇主要付2.67倍的工資,且不得超過每月加班時數上限46小時,而非典型企業勞工亦同享新制福利,不僅人力及經營成本的增加,且將對人力密集服務業造成營運衝擊。
未來企業對增聘人力亦會趨於審慎保守,青年失業率恐再創新高,摩擦性或長期性失業將再提升。況且「窮則變,變則通」,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應對下,企業為減少加班支出,也可能會要求員工準時下班,但工作須帶回家完成,更甚者是以兼職人力來取代正職工作機會,近日市場上也已出現企業讓員工「A地工作、B地加班」的違法案例,對經濟發展與勞工權益保障相對不利。況且未來年金改革方案出爐後,雇主負擔保費將可能提升,多數中小企業還將發生生存危機。
其次,勞基法無法滿足服務業的需求。國內消費者對服務的要求愈來愈高,但政府卻限縮服務業的彈性,有些服務業如飯店業的淡旺季明顯,在一例一休制度下,淡季強迫員工不能休假,旺季又無法應付人力需求,只能改聘時薪員工,兼職正常化可能成為未來趨勢,造成服務品質降低,對企業的發展殊為不利。
國內服務業占台灣GDP的7成,但現行《勞基法》是以製造業為主要考量,與服務業的需求有不小差異。由於服務業已成國內對GDP貢獻最大的產業,政府宜考量採用日本勞基法的模式,根據不同行業有不同的適用法令,也就是制定「服務業勞動專章」,因為沒有工時彈性的勞動法規,等於逼著服務業退步,競爭力下降。
三是物價上漲。一例一休上路後,林全以一句「漲價是必然結果」將問題全部丟給自由市場,洽好讓企業找到漲價的緣由,以一例一休成本增加為由,將產品或服務的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導致今年二月起外食、奶粉、交通等物價開始持續上漲,引發油電雙漲以來最大規模的物價上漲疑慮。
面對物價上漲的問題,最怕的是企業亂哄抬,並讓消費者有預期心理,因此政府應該遵循市場供需法則,讓市場機制得以發揮,同時透過加強查核等動作來防堵聯合漲價行為,以避免全面性物價上漲。另外,針對受較大衝擊的產業,也建議主管機關應思考因應對策,擬定配套措施,才不會因為一例一休上路後,使得這些產業生存更為困難,也讓民眾原本的便利生活受到影響。一旦物價上漲並形成僵固性後,不論政策如何調整或修法,人民生活的痛苦感受都將難以弭補。
隨著台灣經濟成長的放緩、停滯以及投資回報率的持續走低,企業正醞釀一股出走的氛圍,面對一例一休爭議,我們呼籲執政者應該盡快擔起責任,而非需要勞工自立自強,由政府主動推動「勞資對話」、「勞資溝通」,並以此基準調整或修正勞基法,讓多數勞工得以受惠,同時也能創造有利的企業生存條件,讓企業根留台灣,為社會帶來「向上提升」的氛圍,這樣我們就不用怕沒競爭力。
(本文發表於2017年4月16日中央網路報星期論壇)
根據TVBS民調中心最新調查結果發現,僅17%民眾表示滿意一例一休,而有44%不滿意;近七成(69%)民眾表示一例一休對自己沒有影響,5%表示薪水增加,23%表示薪水變少,但有近四成(38%)表示擔心未來收入減少,這顯示還有不少民眾仍擔心後續影響;還有高達74%民眾認為近期物價上漲情形嚴重。另根據「遠見研究調查」公布的最新民調顯示,有16.6%上班族回答因一例一休而工時減少,6.1%的人工時不減反增,但有24.4%的人收入減少。
一例一休原是為避免過勞而推動的修法,為何上路以來,後遺症不斷,除了薪資沒增加,部分勞工工時反而更長外,更讓外食消費卻漲聲四起,讓全民荷包受損,全台私立幼兒園與長照機構也醞釀漲價,許多業者更計畫透過調整營運模式,節省成本,如郵局減少周六營業點、公車業者將檢討路線減班,甚至有超商加盟主想取消24小時營業等,不僅對整體社會的消費習慣造成巨大衝擊,也讓多數勞工內心產生「我有真正周休二日嗎?」或「沒了加班,收入減少,日子難捱」等疑慮或感受。
這與政府希望透過此次勞基法修訂,減少勞工工時,提高整體社會幸福感的政策目標幾乎可說是完全背道而馳,為什麼會形成三方皆輸的窘境呢?
首先,對企業的人力使用與成本負荷造成衝擊。首當其衝的就是以人力密集的服務業,包括餐飲、交通運輸、娛樂電影、旅遊、醫療院所等,依新制規定,企業所須增加的人事給付項目包括休息日、例假日、國定假日之加班費,以及未休完特休換薪等,正職人員若休息日加班一天,雇主要付2.67倍的工資,且不得超過每月加班時數上限46小時,而非典型企業勞工亦同享新制福利,不僅人力及經營成本的增加,且將對人力密集服務業造成營運衝擊。
未來企業對增聘人力亦會趨於審慎保守,青年失業率恐再創新高,摩擦性或長期性失業將再提升。況且「窮則變,變則通」,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應對下,企業為減少加班支出,也可能會要求員工準時下班,但工作須帶回家完成,更甚者是以兼職人力來取代正職工作機會,近日市場上也已出現企業讓員工「A地工作、B地加班」的違法案例,對經濟發展與勞工權益保障相對不利。況且未來年金改革方案出爐後,雇主負擔保費將可能提升,多數中小企業還將發生生存危機。
其次,勞基法無法滿足服務業的需求。國內消費者對服務的要求愈來愈高,但政府卻限縮服務業的彈性,有些服務業如飯店業的淡旺季明顯,在一例一休制度下,淡季強迫員工不能休假,旺季又無法應付人力需求,只能改聘時薪員工,兼職正常化可能成為未來趨勢,造成服務品質降低,對企業的發展殊為不利。
國內服務業占台灣GDP的7成,但現行《勞基法》是以製造業為主要考量,與服務業的需求有不小差異。由於服務業已成國內對GDP貢獻最大的產業,政府宜考量採用日本勞基法的模式,根據不同行業有不同的適用法令,也就是制定「服務業勞動專章」,因為沒有工時彈性的勞動法規,等於逼著服務業退步,競爭力下降。
三是物價上漲。一例一休上路後,林全以一句「漲價是必然結果」將問題全部丟給自由市場,洽好讓企業找到漲價的緣由,以一例一休成本增加為由,將產品或服務的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導致今年二月起外食、奶粉、交通等物價開始持續上漲,引發油電雙漲以來最大規模的物價上漲疑慮。
面對物價上漲的問題,最怕的是企業亂哄抬,並讓消費者有預期心理,因此政府應該遵循市場供需法則,讓市場機制得以發揮,同時透過加強查核等動作來防堵聯合漲價行為,以避免全面性物價上漲。另外,針對受較大衝擊的產業,也建議主管機關應思考因應對策,擬定配套措施,才不會因為一例一休上路後,使得這些產業生存更為困難,也讓民眾原本的便利生活受到影響。一旦物價上漲並形成僵固性後,不論政策如何調整或修法,人民生活的痛苦感受都將難以弭補。
隨著台灣經濟成長的放緩、停滯以及投資回報率的持續走低,企業正醞釀一股出走的氛圍,面對一例一休爭議,我們呼籲執政者應該盡快擔起責任,而非需要勞工自立自強,由政府主動推動「勞資對話」、「勞資溝通」,並以此基準調整或修正勞基法,讓多數勞工得以受惠,同時也能創造有利的企業生存條件,讓企業根留台灣,為社會帶來「向上提升」的氛圍,這樣我們就不用怕沒競爭力。
(本文發表於2017年4月16日中央網路報星期論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