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政部不斷釋出《都更條例》修法方向的訊息,並在外界對於修法版本一頭霧水之時舉行公聽會,讓許多專業團體覺得不知所措,也無從預先檢視修法版本的優缺點。雖然公聽會上的意見尚未正式對外公布,但從內政部釋出的訊息、花敬群次長在立法院的報告以及立委提出的5個修法版本相互參酌之下,仍可以對於未來《都更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看出個梗概。
內政部表示,新的修正版本將會特別著墨於獎勵明確、爭議解決、加速民辦、強化公辦及程序正義等面向,但當中最大的幾個亮點,應該就是容積獎勵額度可以在事前就明確推算、事業概要同意門檻提高、主管機關拆除釘子戶之前需居中協調,以及都更後若不轉手則永久享有房屋稅減半等優惠。
《都更條例》所營造的整體藍圖中,主要的驅動力仍是要靠容積獎勵來蓋出更多的樓地板面積,其中一部分透過權利變換或協議的方式分回給原屋主,另一部分則出售,並用所獲得的利潤來支付都更的成本,即使政府不斷強化公辦都更的推廣與支持力道,但是公辦都更現階段仍比較像是一種示範性的政策指標,特別是在近日的房屋價格走跌下,必須出售更多樓地板面積才足以支付整體都更案的成本,勢必讓未來推動都更時會面臨更加嚴峻的考驗。
必須提醒政府,如何能夠讓民眾接受更新房屋需要付出適當成本,或許是目前的法令及政策引導機制中較為缺乏的部分。此外,新修法版本雖然讓都更後的房屋稅永久減半,但民眾仍會增加不少負擔,這個部分應可考慮在計算房屋單價時,能給予新的建築工法或更具抗災能力的建築設計一個「優惠係數」。
從更大的角度來看,在新的都更法令設計下,政府身兼計畫者、監督者、審判者、施行者和擔保者(公股行庫及基金介入),甚至還擔任投資者(公有地參加更新),目前的政府人力勢必無法兼顧這麼多樣的角色,要讓公辦都更先試先行之後再擴大到更複雜的一般都更,其實並不如想像中容易。
因此,在新的都更配套政策中,引入了不少民間專業的輔導力量,這方面則應給予肯定,畢竟在目前的《都更條例》下,都更的本質更像是一套複雜的談判,包括財務、營造、權利變換等環節,恐怕都還有賴政府繼續協助民眾,降低都更過程中的不確定感。
此外,要讓迫切需要更新的破敗地區落實都更,其實還是有賴整體經濟的繁榮,如果房市持續下跌而無人問津,那麼除非放寬現行1.5倍的容積獎勵上限,否則很難在現行的都更遊戲規則之下推動都更,但這會形成額外的都市人口壓力,並占用掉下一代的都更機會,這也是都更獎勵制度的兩難,如何能設定更加因地制宜的獎勵條件,恐怕會是下一波討論的重點。
(本文刊載於2017年2月8日中國時報)
內政部表示,新的修正版本將會特別著墨於獎勵明確、爭議解決、加速民辦、強化公辦及程序正義等面向,但當中最大的幾個亮點,應該就是容積獎勵額度可以在事前就明確推算、事業概要同意門檻提高、主管機關拆除釘子戶之前需居中協調,以及都更後若不轉手則永久享有房屋稅減半等優惠。
《都更條例》所營造的整體藍圖中,主要的驅動力仍是要靠容積獎勵來蓋出更多的樓地板面積,其中一部分透過權利變換或協議的方式分回給原屋主,另一部分則出售,並用所獲得的利潤來支付都更的成本,即使政府不斷強化公辦都更的推廣與支持力道,但是公辦都更現階段仍比較像是一種示範性的政策指標,特別是在近日的房屋價格走跌下,必須出售更多樓地板面積才足以支付整體都更案的成本,勢必讓未來推動都更時會面臨更加嚴峻的考驗。
必須提醒政府,如何能夠讓民眾接受更新房屋需要付出適當成本,或許是目前的法令及政策引導機制中較為缺乏的部分。此外,新修法版本雖然讓都更後的房屋稅永久減半,但民眾仍會增加不少負擔,這個部分應可考慮在計算房屋單價時,能給予新的建築工法或更具抗災能力的建築設計一個「優惠係數」。
從更大的角度來看,在新的都更法令設計下,政府身兼計畫者、監督者、審判者、施行者和擔保者(公股行庫及基金介入),甚至還擔任投資者(公有地參加更新),目前的政府人力勢必無法兼顧這麼多樣的角色,要讓公辦都更先試先行之後再擴大到更複雜的一般都更,其實並不如想像中容易。
因此,在新的都更配套政策中,引入了不少民間專業的輔導力量,這方面則應給予肯定,畢竟在目前的《都更條例》下,都更的本質更像是一套複雜的談判,包括財務、營造、權利變換等環節,恐怕都還有賴政府繼續協助民眾,降低都更過程中的不確定感。
此外,要讓迫切需要更新的破敗地區落實都更,其實還是有賴整體經濟的繁榮,如果房市持續下跌而無人問津,那麼除非放寬現行1.5倍的容積獎勵上限,否則很難在現行的都更遊戲規則之下推動都更,但這會形成額外的都市人口壓力,並占用掉下一代的都更機會,這也是都更獎勵制度的兩難,如何能設定更加因地制宜的獎勵條件,恐怕會是下一波討論的重點。
(本文刊載於2017年2月8日中國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