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回應立法院的書面質詢,欲刪除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之一,讓特偵組走入歷史,由於執政黨在立法院占絕大多數,如列優先法案,盡速通過的機會是相當大的。
法務部臚列五大理由,須廢除特偵組,把那五大理由,套列在甫通過的政黨/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中的「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倒也是相得益彰,堪為比較,公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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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臚列五大理由,須廢除特偵組,把那五大理由,套列在甫通過的政黨/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中的「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倒也是相得益彰,堪為比較,公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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