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月初,台北市長柯文哲說在九合一競選期間曾欲拜訪某企業家但遭拒,原因是該位企業家已捐贈三億元給競選對手連勝文,而政論節目評論人周玉蔻則點名該企業家是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引發郭台銘強烈不滿,因而刑事控告周玉蔻妨害名譽,民事求償新台幣一千萬元,並要求她在七大報登報道歉。郭台銘與周玉蔻兩人因此對簿公堂,郭台銘認為這件事情是「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而周玉蔻則認為自己已經過合理查證。由此,在判決結果出來前,想必將持續是各說各話的羅生門。不過,因著公開言論所造成的妨礙名譽官司何其多,這不過就是其中一件,但回過頭來看政論節目在台灣風行的這二十年,媒體言論對社會的影響力實在太大了,若再加上這幾年網路社群媒體言論的興起,或許可以這麼說:言論自由讓我們更難看清楚社會與真實原本的模樣了。
說說名嘴吧,隨著談話性節目的多元化,他們可能是時任或現在的媒體工作者,或者是民意代表、口條很好的大學教授、特定領域的專家等等,對於政治、娛樂、社會、或特殊議題都能聊上許多,每個名嘴的專長與「特色」不同,眾多政論節目自然會邀請適合節目議題或屬性的名嘴上節目,而不管名嘴是抱持著「以天下為己任」的心態參與,還是為了賺取通告費而高談闊論,這些談話性節目每天可創造數十小時的言論內容,這樣「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台立場」的景象,已經是台灣媒體呈現的普遍現象。另外,網路社群媒體更是各類言論滿天飛,不僅名嘴可透過社群媒體強化自身言論,更多素人言論在網路上同樣地快速流動。那麼,對於一般人來說,如果我們要了解某個現象或事件,到底是更容易、還是更困難呢?
在言論自由的大傘保護之下,人人都有暢所欲言的權利,無庸置疑地,這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但是,查證本身並不是件簡單的事情,對於現象或事件本質的認識,每個人採取的方法不同,但一定會受到周遭訊息的影響。如果媒體本身或名嘴都不做第一層的守門人,那與道聽塗說、無的放矢的人並無二致。長此以往,當事實與言論不必然具有直接關係,那麼社會的樣貌自然會開始扭曲。
社會輿論對於媒體帶來的亂象大多已經不期待能透過自律來改善,而是冀望用更壓迫的他律手段來遏止並改正媒體風氣。但平心而論,言論的真實性在透過司法機制來判定之前,我們都應該以無罪推定原則看待之。而面對這樣的媒體光景,新聞當事人通常都各執一詞,只是一方若為媒體或新聞工作者卻容易因為長期累積的負面形象而不被信賴,被認為不夠自律。只是,我們還是不禁這麼想:新聞工作者要自律真有那麼難嗎?
以新聞台目前的情況來說,自律機制通常是透過台內的自律委員會或新聞倫理委員會執行,而他律機制則是靠民眾向NCC提出內容申訴後辦理。但是,新聞綜藝化的情況已非朝夕,在多數節目都以這個方向操作的同時,電視台的政論節目也都能保持收視率,那麼,對於強調個人特色以能在各大政論節目之間邀約不斷的名嘴們,如何可能要求他們自律?不過,隨著消費者意識的抬頭,對新聞媒體內容的要求多以從他律或自律,轉為消費者的自主運動,透過「關機」來表示不滿,希望媒體能自我淨化。
所以,當言論自由扭曲了社會的模樣,當新聞工作者忽略了守門人應該有的自律規範之際,消費者的媒體識讀意識就應該抬頭。因為,我們除了漫無目的的按著遙控器不停轉台之外,其實還有更多選擇。
<本文曾刊登於104年8月號-台胞好康月刊>
說說名嘴吧,隨著談話性節目的多元化,他們可能是時任或現在的媒體工作者,或者是民意代表、口條很好的大學教授、特定領域的專家等等,對於政治、娛樂、社會、或特殊議題都能聊上許多,每個名嘴的專長與「特色」不同,眾多政論節目自然會邀請適合節目議題或屬性的名嘴上節目,而不管名嘴是抱持著「以天下為己任」的心態參與,還是為了賺取通告費而高談闊論,這些談話性節目每天可創造數十小時的言論內容,這樣「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台立場」的景象,已經是台灣媒體呈現的普遍現象。另外,網路社群媒體更是各類言論滿天飛,不僅名嘴可透過社群媒體強化自身言論,更多素人言論在網路上同樣地快速流動。那麼,對於一般人來說,如果我們要了解某個現象或事件,到底是更容易、還是更困難呢?
在言論自由的大傘保護之下,人人都有暢所欲言的權利,無庸置疑地,這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但是,查證本身並不是件簡單的事情,對於現象或事件本質的認識,每個人採取的方法不同,但一定會受到周遭訊息的影響。如果媒體本身或名嘴都不做第一層的守門人,那與道聽塗說、無的放矢的人並無二致。長此以往,當事實與言論不必然具有直接關係,那麼社會的樣貌自然會開始扭曲。
社會輿論對於媒體帶來的亂象大多已經不期待能透過自律來改善,而是冀望用更壓迫的他律手段來遏止並改正媒體風氣。但平心而論,言論的真實性在透過司法機制來判定之前,我們都應該以無罪推定原則看待之。而面對這樣的媒體光景,新聞當事人通常都各執一詞,只是一方若為媒體或新聞工作者卻容易因為長期累積的負面形象而不被信賴,被認為不夠自律。只是,我們還是不禁這麼想:新聞工作者要自律真有那麼難嗎?
以新聞台目前的情況來說,自律機制通常是透過台內的自律委員會或新聞倫理委員會執行,而他律機制則是靠民眾向NCC提出內容申訴後辦理。但是,新聞綜藝化的情況已非朝夕,在多數節目都以這個方向操作的同時,電視台的政論節目也都能保持收視率,那麼,對於強調個人特色以能在各大政論節目之間邀約不斷的名嘴們,如何可能要求他們自律?不過,隨著消費者意識的抬頭,對新聞媒體內容的要求多以從他律或自律,轉為消費者的自主運動,透過「關機」來表示不滿,希望媒體能自我淨化。
所以,當言論自由扭曲了社會的模樣,當新聞工作者忽略了守門人應該有的自律規範之際,消費者的媒體識讀意識就應該抬頭。因為,我們除了漫無目的的按著遙控器不停轉台之外,其實還有更多選擇。
<本文曾刊登於104年8月號-台胞好康月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