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增加國庫調度靈活度
行政院主計處因此法案而與原版本提案人臺北市政府曾針鋒相對。然而立法院於通過此案之前一日,已修正通過「公共債務法修正案」及「國庫券及短期借款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案」,讓政府舉新債還舊債部分不列入舉債範圍,估計今年度可為政府增加五百億元舉債空間。並且國庫調度亦可透過增加國庫券發行及短期銀行透支而提升靈活度。因此,若再加上景氣逐漸復甦因素,使得股市交易活絡,證券交易稅及所得稅收將會增加,而公營事業民營化釋股亦將順利推動,則中央政府減少之統籌分配稅收將可充分得到彌補。換言之,主計處似乎不必過度焦慮,應該對今年財政及經濟前景有信心。
統籌款餅做大地方紓困
事實上立法院處理這幾個財政相關法案時,不但面面俱到,而且亦充分為地方政府伸張正義。因為財劃法修正條文,一方面把統籌分配稅款之餅做大,真正解決地方財政困境,提高地方財政自主程度,而且明確訂定統籌分配稅款之分配比例,可以一舉解決長久存在之分配爭議問題。
就第八條修正條文內容而言,基本上是調整所得稅、營業稅及貨物稅三種國稅之分配比例,使得地方政府分配比例提高,而中央政府分配比例下降。
而第十六條之一則明確訂定統籌分配稅之各級政府間之分配比例。其中包括中央政府持有百分之六、而其他百分之九十四則以確定比例分別由北高直轄市、各縣市及鄉鎮分配。由於分配比例確定,一方面可以免除行政院及財政部每年面臨之棘手難題,另一方面亦可避免中央政府藉調整分配比例控制地方政府,妨礙民主憲政之推動,使得地方自治及自主權行使受阻。
民主政治可貴之處在於立法規範政府與政府間、人民與政府間、人民彼此間之行為互動關係,使得牽涉個人、團體、機構權益能夠因此而獲得保障。而以明確規定分配比例方式立法,亦以政策「法則」(rules)代替「權衡」(discretion),避免行政裁量權無限擴張而侵害別人權益。
法則取代權宜保障權益
當前財經法案施行固然容許行政部門有一定政策裁量權以免形成政策過度僵硬,無法應付隨機突發事件衝擊,阻止經濟景氣惡化,但若因此而使財經政策一再變動,形成政策不一致性、不連貫性,則可能打擊金融市場穩定,並妨礙企業投資誘因。因此適度以法則取代權宜政策,正可以建立財政戒律、金融及貨幣紀律(discipline),對於總體經濟環境之穩定及改善均有助益。
(本文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91.1.18中央日報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