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在全球蔚為潮流的民營化,卻在一次又一次的金融危機與惡性通膨、高失業與貨幣貶值的傷害之後,讓民不聊生的衝擊不斷擴大而報廢掉多數中、南美洲的民主政權;如今「歐豬國家」的財政醜態暴露,光靠畫金融大餅來充飢的神話無以為繼,甚至已經危及全球經濟的共同未來。

根據最近報載,某立院黨團舉行記者會,主張將台灣的發電業全數民營,而政府事業單位則只保留電網維護的工作;另外,本屆NCC委員在會議上通過了「電信法修正草案」,在增列的電信法第45條規定中華電信必須以成本價釋出用戶迴路,包括共用管道間、人孔和手孔等的管線與使用接續的權利;並限期責成固網市占率的降低,要求將固網市占率由目前的97%,降至60~70%。

不過,這一類的表象進取心和巧立名目的行政管理,卻和市場競爭的基本邏輯大相逕庭,因為維護市場競爭機制,首先就是要尊重技術特性與現實的可能,並盡量減少法令扭曲與行政指導的介入。其次,電信競爭的主戰場,早已經由固網轉進到光纖網路和無線電信業務;但基於成本考量和國防與緊急狀況的需求,全島固網的維護卻不可或缺。但在固網設備成本攤銷與再投資意願的因果關聯之下,自然獨占而不是增加固網業者極,卻可能是次佳選擇;這部分的討論也適用到全台電網的安全管理上。

立院黨團的切割主張,與此番NCC以立法條文的更修,限期固網市占率降到7成,均未能深入論證和掌握電信與電力產業的未來走向,妄斷民營化即等同於競爭機制的改良,則正好與尊重市場的邏輯背道而馳。

台灣在民營化政策的推進過程中,很不幸地包藏著利益本土化的私心,既漠視產業技術特性與市場規模的交相限制,又處處設限排除外來的競爭參與。

現成的民營化不是唯一的選項,更不能當做是經濟發展的萬靈丹用;至少,必須先全般審度過公共治理、勾結行為與投機,和救援機制等的替代品質。

不管公營或是民營事業單位,能把繁雜的事情用低價來做到最好;同時,公共治理的主張更要能與時俱進,才能滿足國民需求與現代國家的福分。

(本文刊載於2012年7月31日旺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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