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銀行最新調查指出,54%的上班族感嘆「凍薪」超過三年,油電雙漲只能咬牙苦撐!雖說台灣近十年的經濟表現不若2000年以前,但民國90年代經濟成長率平均仍有4%,不過同期間薪資成長每年卻僅1%。相較於民國80年代以前的光景,常令人困惑為何經濟成長卻無法創造就業、提高所得?
有專家從國民所得中,受僱者報酬所佔比例日益下降,而企業盈餘卻持續增加之現象,指出這正是薪資「抗漲」、貧富差距擴大的原因。亦有識者舉近十年來台灣勞動生產力指數提升70%,單位產出勞動成本指數下降30%為證,表示台灣企業的競爭力是靠抑制勞動所得撐出來的,因此需要藉「政策」,強化「企業社會責任」與「受僱者薪酬」間的因果關係。
運用政策引領薪資成長,盱衡以往在80年代中期以前,政府通常是以公務員加薪,帶動企業跟進的方式進行,馬總統去年再度施行,業界反應不如預期。而原本為保障弱勢勞工所得制訂的「基本工資」,在民國77年至86年間每年調漲,自亞洲金融風暴後,整整十年聞風不動。近五年連續三次調整由15,840元提高至18,780元,卻發現月所得低於基本工資者愈來愈多。對此勞委會提出以租稅、貸款或補助等誘因,激勵企業為員工加薪的構想,儘管各界看法不一,但意外為建立「調薪」機制打開一扇「機會之窗」。
環顧東亞各國,大陸係以提高基本工資,拉抬受僱者所得,去年開始推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日本有「春鬥」、「秋鬥」讓勞工以集體的力量,向雇主表達需求;南韓、新加坡則是透過「勞資政三方會談」引領薪資成長。可見要讓「調薪」成為制度的一環,建構勞資對話平台,讓雙方根據當年的經濟成長、生產力狀況,協商次年合理的薪資水準,絕對是需要的。
雖然「基本工資審議會議」就是一個勞資意見交流的場域,可惜經常是雙方各執己見,難以形成協商基礎。因此要使會談更能聚焦,管見以為第一,須以更精確的佐證資料釐清議題的因果關係。以勞動成本下降為例,其實包括有勞工的努力與機具更新兩項因素,因此當薪資在國民所得中的比例減少時,有可能是產業日趨資本密集,業主改以投資自動化設備的方式提高產量,所以員工的生產力雖然上升,但薪水漲幅不如企業獲利。
再者,部分企業藉由調整薪資結構,諸如以基本工資為底薪,其餘報酬改為獎金、津貼發放,以減少勞健保、勞退金提撥;亦有公司為避免人才跳槽,將部分所得轉為員工分紅配股,這些狀況均可能讓我們在討論合理的報酬時,因對薪資的計算內容,認定標準不同而產生歧見。
第二,會商薪資議題宜分產業進行,由於資本密集產業與勞力密集產業對人力的需求不同,薪資佔成本的比例也不一樣,若集中處理恐不易產生共識。此舉最大的優點是可免除資方聯合「凍薪」,然在執行面有企業工會組織率未達5%,不易推出代表的問題。所幸新工會法已增加籌組產業工會之規定,中小企業員工可經此途徑,強化集體協商的力量。以往在臺中加工出口區就有透過結社,讓園區廠商為求留住人才,而提供優於勞基法福利的例子。
第三,就個體而言,提高就業技能終身學習不可免。在強調市場與競爭的「全球化」環境中,政府應加宣傳如何善用公共職訓資源,使受僱者持續強化自身附加價值,避免成為職場邊緣人。
儘管為員工加薪主要取決於企業是否賺錢,政府所能做的,除了建立薪酬協商機制外,在發展策略上亦可從輔導廠商採取改變製程、產品配方或行銷方式,取代以僱用彈性化或調整薪資結構降低成本的思維。值此出口衰退之際,避免大眾薪水「倒退噜」,對抑制通貨緊縮也有助益。畢竟善待員工最終仍是企業獲利,社會也能減少因階級對立產生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