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分析論處理關說司法之正當法律程序──兼評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矚易字第1號刑事判決壹前言:忍將黃鐘棄一旁,獨讓瓦缻鳴天崗?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黃世銘(以下簡稱黃總長)因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案件,被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102年度偵字第21687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下簡稱臺北地院)於今(103)蔡志方|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