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分析子女遺棄父母是否構成遺棄罪?-最高法院二則判例評析據報載,最高法院於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通過八十七年台上字第二三九五號判例。報導中認為該判例修正了「若有其他兄弟姐妹可扶養年老或重病父母,即使自己不扶養也不構成遺棄罪」的錯誤看法(此一看法的來源為大陸時代所作成的二十九年上字第三七七號判例游明得|200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