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研究對「公務人員退休法、撫卹法修正草案」之評析壹、背景 公務人員退休法、撫卹法修正草案係由本黨籍之立法委員黃德福領銜提出,主要係對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之退休公務人員死亡後,子女如因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而無謀生能力者,仍得按原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之半數發給撫慰金至原因消滅為止。及公務人員在職死亡憲政法制組顧問|200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