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會增官派理事 悖離民主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十五日悄悄公告「農會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列中央主管機關指派專業理事,遭外界質疑干涉農會自治,此項看似不起眼的「農民團體管理措施」,但就其破壞「農民團體自治」的基本精神言之,卻是石破天驚的大事,值得關注和探討。 台灣 有農會
紀俊臣|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十五日悄悄公告「農會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列中央主管機關指派專業理事,遭外界質疑干涉農會自治,此項看似不起眼的「農民團體管理措施」,但就其破壞「農民團體自治」的基本精神言之,卻是石破天驚的大事,值得關注和探討。 台灣 有農會

日前全國農會三巨頭選舉結束,產生泛藍人士擔任。由於先前基層農會選舉一再爆發賄選案,引發輿論關注。若干 民進黨 人士訴求廢除基層農會選舉,主張農會的理事長、監事長及總幹事改由官派遴選產生。 贊成者以目前鄉鎮市長及代表會大多由地方派系及黑金掌控
全國各地區的三百個農會將於明(2013)年3月進行改選,由於農會會員人數眾多,加上農會深入各個鄉鎮,對各種地方基層選舉皆有相當的影響力,故每次農會進行改選時,皆引來眾人的矚目。一般而言,傳統的地方基層選舉,其複式動員系統可分為以下幾類,包括
拜讀五月十三日時論廣場 民進黨 立委林淑芬「 台灣 農業還需要農會嗎」一文後,筆者對林立委在結論時言「今日台灣農業幾乎面臨存亡關鍵的危機時刻」實有同感,對林立委曾深入關懷楊儒門不符比例原則被判重刑而抗爭的學生,筆者亦深感敬佩。但林立委對於過
報載隨著農會信用部的合併、整頓, 台灣 地區各個基層農會皆無不竭盡心思地另謀其它可能的生路,這其中包括有超市、醫療、養護與喪葬服務等等超出農會本業的經營型態,顯然,扣緊SWOT模式(Strength-Weakness-Opportunity
壹、行政院此次所提之修正草案,其中關於排除黑金之條款,具體規定於農會法草案第十五條之一、二十條之二、二十五條之二、二十七條之一及漁會法草案第十六條之一、二十一條之二、二十六條之二、二十九條之一。歸納其規範重點,約有二者: 一、對於曾經犯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