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研究總統補提名大法官之評析壹、背景說明 據報載, 陳水扁 總統有意於三月補提名兩位大法官,但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於民國九十二年以前補提名大法官,將無行使同意權之機關。總統府方面認為,此一情形顯係修憲疏失,已具函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然而如果對照歷次修憲的結果觀之,何展旭|2007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