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糾結於養不教父之過及其棒下出孝子的懲戒管教權思考為了符合國際的時代潮流,法務部將進行〈民法〉的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裡明文規定父母「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也就是說,日後不論是生理體罰或心理羞辱,都可能會被視為是某種的觸法行為,至於,那些濫行懲戒最重者,甚至會被停止親權,同時,還有後續的王順民|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