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聽聞CRC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的延伸性思考
照表操課的<兒童權利公約>(CRC)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業已如火如荼完備應有的通過性儀式,這也使得相關的思考意旨,實有其進一步深究之必要。 基本上,對於CRC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的聽聞學習,不應該只是淪為國家報告書裡不同章節的
王順民|

照表操課的<兒童權利公約>(CRC)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業已如火如荼完備應有的通過性儀式,這也使得相關的思考意旨,實有其進一步深究之必要。 基本上,對於CRC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的聽聞學習,不應該只是淪為國家報告書裡不同章節的

從<兒童權利公約>(簡稱CRC)的第二次國家報告,窺見到當代臺灣社會的兒童權利保障圖像,而值得深究和嚴肅看待。 首先,就人口指標的觀察面向,臺灣目前的人口組成係以漢人為其最大族群,占總人口的96.2 %,另有2.4%為原住民族群,不過,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