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空污法之交通管理配套機制「空氣污染防制法」(簡稱空污法)修正案6月25日在立法院完成三讀通過,依據該法環保署「得」針對出廠十年以上交通工具加嚴排放標準,若超過應檢驗日半年仍未實施定期檢驗,經通知屆期未改善可處三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仍未改善者可註銷牌照。另外條文李克聰|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