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研究對「機要人員進用辦法」之評析壹、背景 考試院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一條之一第二項授權,訂定「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發布施行,授權訂定之範圍包括機要人員名額、所任職務範圍、各職務應具之條件等項,觀之本辦法內容,雖未超出現行「公務人員任用法暨其施行細則」有關規定,其許毓圃|200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