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由替代役制度論募兵制之可行性替代役制度原是為了解決宗教自由與兵役的衝突而設計。一九九四年八月修訂的德國基本法第十二條之一第二款規定:「任何人基於良心理由而拒絕武裝之戰爭勤務者,得服替代勤務」,即是一個比較法上的顯例。我國憲法並未規定得因宗教或良心理由拒服兵役,故曾發生陳健民|2007年3月13日
國政評論由替代役役男自殺事件談我國替代役制度的走向最近發生一件服警察替代役的役男自殺,對軍中役男或警察自殺早已習以為常的 台灣 社會,本來不會激起太大的漣漪,但這是第一件替代役男自殺的案件,替代役普遍被社會及其他役男視為最輕鬆的役別,可以「爽爽」的數完饅頭,怎麼也會產生「勤務過重」而自殺的陳新民|2007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