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研究國家安全局組織法第二十條暨修正草案評析一、現況 國家安全局組織法於民國八十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布實施,其第二十條規定為「國家安全局預算列為機密,受立法院秘密審查後,寄列於政府其他機關,其預算編列、執行及決算審查,由有關機關以機密方式處理之」。依審計部的書面報告,國安局的預算往年都呂啟元|2007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