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嚴肅看待「博愛座」措施背後的障礙經驗、認知基模與人權素養
針對民眾為爭了搶坐博愛座位置而引爆的人身衝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續審<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簡稱身權法)部分條文的修正草案,藉此回歸於依法行政和依法辦理的文明意義,只是,背後所糾結之障礙經驗、認知基模與人權素養的觀念廓清,將會
王順民|

針對民眾為爭了搶坐博愛座位置而引爆的人身衝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續審<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簡稱身權法)部分條文的修正草案,藉此回歸於依法行政和依法辦理的文明意義,只是,背後所糾結之障礙經驗、認知基模與人權素養的觀念廓清,將會

近年以來針對頻頻冒出博愛座的讓位議題及其所謂「正義魔人」的社會爭議,而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的參與平台上發起連署,要求《大眾捷運法》及《鐵路法》中增訂相關條文,藉此保護同樣有困難但卻是遭受到無端被人用眼神、肢體、語言等輕蔑、侮辱等等非難的民眾

近來,社會上有很多關於公車或捷運「博愛座」的討論,甚至有人認為應該要取消博愛座的設置;對此,筆者有不同看法。博愛座的設置本身就是一個社會教育的機會,它的存在,就是告訴大眾、小朋友們,將東西或服務給有需要的人,是一種「淺移默化」的制度。筆者的

報載針對學生霸佔大眾運輸工具裡博愛坐位的不當行徑,台北市長認為要記下學生的名字並給予處罰,甚至於連學生所就讀學校的校長也要受到連坐處分,顯然,博愛座的讓位與否是有它深層論述的必要。 基本上,該項報導不應該只是茶餘飯後的生活話題,畢竟,關乎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