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二則依法行政及其依法辦理的公共議題治理論述
二則攸關到集體意涵的公共事務治理議題,雖然有其依法行政及其依法辦理的程序正義,只不過,背後所相與對應的領導管理及其科層組織運作,實有進一步的深究空間。 首先,立法院業已三讀〈勞動基準法〉第54條的修正草案,明訂經勞雇雙方協商後,得延後強制
王順民|
二則攸關到集體意涵的公共事務治理議題,雖然有其依法行政及其依法辦理的程序正義,只不過,背後所相與對應的領導管理及其科層組織運作,實有進一步的深究空間。 首先,立法院業已三讀〈勞動基準法〉第54條的修正草案,明訂經勞雇雙方協商後,得延後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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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從殘福法過渡到身保法的歷史性轉折…… 對於身心障礙者(以下簡稱障礙者)的基本權益保障及其相關福利促進,自當有其回歸於各自不同時空脈絡環境的相關策進作為,這其中依法行政、依法辦理之於障礙者的法令增修考察,實屬必要,以下,我們將扣緊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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