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分析軍事審判上訴制度之研究壹、 前言 憲法第十六條規定人民有訴訟之權,此即人民訴訟權之憲法保障。所謂訴訟權,係指人民權利遭受不法侵害時,得請求法院審判排除侵害或賠償,以維其權利之基本人權,其屬「司法人權」( Justizgrundrecht) [1] 或「受裁判之權何展旭|2007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