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拿破崙的無奈,婚姻維繫不能靠刑法
日前釋字791號宣告通姦罪違憲,相關的刑事訴訟法規定亦即刻效,大致陳稱:婚姻維繫不能靠刑法,未來可依照民事訴訟求償云云,但異見仍盛,筆者不跟風,謳歌前開釋憲的偉大,試申述之。 以歷史為引:明治維新時,有人向知名的勝海舟稱要辦大學,大政奉還,

日前釋字791號宣告通姦罪違憲,相關的刑事訴訟法規定亦即刻效,大致陳稱:婚姻維繫不能靠刑法,未來可依照民事訴訟求償云云,但異見仍盛,筆者不跟風,謳歌前開釋憲的偉大,試申述之。 以歷史為引:明治維新時,有人向知名的勝海舟稱要辦大學,大政奉還,

日前立委有倡議:刑法第10條中增列對於「敵人」的定義,明定敵人是指「與中華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且「對中華民國軍事威脅者亦同」,認為無涉憲法爭議;且就以往外患罪的「外國」字樣加上前開「敵人」,以免掛一漏萬云云。筆者不同

日前行政院針對「假新聞」諸如:衛生紙搶購或農產品過剩的訊息,應有相關法律遏止,將在刑法第251條與第313條對妨害農工商罪與妨害信用罪做修正,前者增列「經行政院公告之生活必需用品」,都在刑法251條規範之列;二者皆增列:「加重以廣播電視、電

日前行政院蘇院長與法務部長官,針對目前聚眾犯罪猖獗,認為以往判例限於「聚眾人員的隨時增加」,無法遏制聚眾犯罪,所以認為採用「日本立法例」,認為三人以上即構成聚眾,筆者容有不同意見,容申述之。 首先,《刑法第149條》:「公然聚眾,意圖為強暴

過年街上不平靜,酒後駕駛而造成數條人命,被害人家屬在鏡頭前哀號,見聞者無不動容,政府擬將目前刑法第185條之3,若涉及致人於死的行為,在酒測符合一定濃度時,擬制為「故意殺人」,筆者以為容有疑義,試申述之。 首先,《最高法院刑事判例69 年台

知名大律師陳長文決定成立「反妨害司法公投聯盟」擔任召集人,推動公投併入年底縣市長選舉。在陳長文力邀下,前總統 馬英九 也允諾領銜。該聯盟將訴求公投制定「妨害司法公正罪」,並將邀請關心司法公正的各界意見領袖與全國民眾共襄盛舉。 馬英九以其身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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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九八年,詹姆斯‧麥迪遜在給 美國 副總統傑佛遜的信中表示:「或許這是普遍的真理:國家所犧牲的自由,是為了抵禦實際或假想的外侮。」這一真知灼見,一語道出國家往往透過人民對於虛擬的國家安全的恐懼,要求人民犧牲其應有的自由。其中最有效的方法,
壹、背景 刑法關於禁戒處分,有二條文,一為刑法第八十八條,二為刑法第八十九條。前者為對於吸用鴉片等毒品者之禁戒處分,應於刑罰執行前為之;後者為對於因酗酒而犯罪者之禁戒處分,應於刑罰執行後為之。由於此二條之規定不同,立法委員沈智慧遂提案修正刑
壹、緒言 加重竊盜罪的立法方式在各國不盡相同:在日本,於舊刑法時代曾有加重竊盜罪的規定,但於現行法則大刀闊斧地全數刪除;在德國,原本也有與我國規定類似的加重竊盜罪,但於一九六九年時則以不同於舊法的全新形態,加以重新制定,並與原先即存在的二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