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股市累探新低點,連一向穩健的匯市,也抵擋不住對外幣的強勁需求,新台幣呈現重貶,使得金融痛苦指數高漲,其程度遠超過亞洲金融風暴的高峰期,這種無風起浪的信心危機,處理不當會造成致命的後果,等到錢、人競相外移,台灣的經濟基礎就非常危急。
在金融風暴前(86年6月底),台灣股價指數為9,030點,匯率為27.81,國際上以股價及匯率較此時下跌的幅度來衡量所受衝擊的大小,將兩個跌幅相加,稱之為金融痛苦指數。泰、菲、馬(來西亞)等國在受傷最重時(87年6月底),痛苦指數高達90以上,當時我國僅為36(日本42,新加坡62),而被譽為「亞洲經濟永不熄滅的明燈」。到87年底,台灣地雷股爆發,經濟狀況一度告急,痛苦指數達44,隨即在振興經濟方案推出後,極短期股價指數即上升千餘點,匯率也快速回升,金融痛苦指數一度已歸零。然而好景不常,近幾個月,雖然經濟基本面良好,但市場信心點滴流失。最近的月份,外銷訂單成長33%,工業生產成長17%,物價穩定(僅上漲1.8%),海關出口更成長36%,出超達12億美元。在高額出超情況下,外匯存底反而下降(由8月底1130億元降至9月底之1117億元),新台幣重貶(四天共貶3%),股價跌破亞洲金融風暴以來最低點,因而金融痛苦指數高達58,直逼東南亞各國受傷最嚴重時期的指數,金融環境受損嚴重,我們必須正視這些警訊,並且須快速有效因應。
投資者看壞市場,不惜血本忍痛售股,實在是不得已,能搶回一些,已感萬幸,如此的資本市場,人民的感受必然是無比深刻和沉重的。如何留住僅餘的資金,穩住浮動的人心,進而得以吸引國際資金投注於台灣,政府須痛下決心整頓已急遽惡化的金融環境,而不僅僅降低金融營業稅,每年奉送金融業300億元而已。
總體經濟涵蓋兩個層面,實物面與金融面。前者包括生產、消費、投資、貿易,後者指所有媒介實物、金融、資產交易之金融流通及資產價值,包括銀行體系、貨幣、資本、外匯、房地產及期貨等金融衍生市場。在國內年逾100兆之貨幣交易中,實物面占二成,金融資產面占八成,後者穩定與否,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不論實物或金融面,變動因子不外數量與價格,而資產價格大起大落則是泡沫經濟元凶,台灣金融市場危機亦肇因於此。
台灣一年國民生產10兆元,其中7.5兆消費, 2.5兆儲蓄。當總值70兆房地產跌落一成,即損失7兆,加上股價指數滑落3000點財富縮水4兆,這11兆就吃掉了全體家庭四年的儲蓄,而只要其中一成反映在金融機構抵押品上,即有累積上兆元之逾放和呆帳,拖累企業經濟及銀行債權,引發目前的本土金融危機。
因此適度調整資產帳面價值是健康且難以抗拒的,台灣近100兆之國富資產,每年創造不到4兆之資產附加價值報酬,約當25倍本益比,相對工業國家之15倍而言,整體資產顯然被長期高估,隨著國際化、自由化及入關帶來的全球影響,更凸顯出泡沫化了的資產價值,必須加快向下調整的速度。目前政府所做的,從政府基金介入股市、以優惠房貸消化餘屋、展延借款期限及成立資產管理或再生公司承受地方金融機構巨額呆帳資產等,乃是逆向重分配,將企業及銀行經濟經營不善理當自己承受的風險,轉嫁給社會全體承受,實非對症下藥之舉,也不符公平正義原則。這些風險,在景氣良好時,獲利已歸入個人和家族,如今滯銷者,則交由政府和社會善後,其中違法脫紀舞弊種種情況,不堪聞問,政府難逃監督不周之責。就金融機構逐年攀升之逾放金額9,300億及逾放比率6%而言,雖尚未嚴重影響市場資金供需及金融運作,整體資本適足率11.5%亦在可接受水準,目前應不致發生系統致命危機,但已瀕臨系統風險的臨界點,股票市場整體融資維持率(市價除以融資額度)僅120%,已屆法定最低限度,追繳和斷頭已是必然,另集中市場融資餘額雖已由高水位之6000億元腰斬,但仍有3000億元融資約當5000億市值股票隨時要殺出,且銀行體系的股票抵押融資亦遠在5000億以上,更使銀行動彈不得,部分銀行已到了無款可貸或貸不出手的窘境,金融業實已身陷流動性危機之中。故逾放催收及呆帳打銷務須加速,以打開營運死結,先穩住金融,才能顧及其他。政府已再次減徵營業稅,連同前次所減每年可挹注800億元,應嚴格監督用於打消呆帳,另應課責金融機構自省節制,在逾放比率未達規範標準前,盈餘股利發放不得超過5.5%之一年定存利率水準,餘應轉入呆帳準備。按去(88)年金融機構擁有資本額1.5兆,獲利達2,400億,資本報酬率16%,金融業應有餘力自我紓困。至於逾放嚴重之地方金融機構,多因弊端叢生,宜快刀斬亂麻予以清算重整或減增資合併,違法部分更宜儘速究辦及催討連帶之財務責任。畢竟金融業只有兩個法寶:專業和人格,都要靠政府監督,而不能只靠業者的善意。在民主成熟國家,其法務部、財政部及證期會因負責查緝逃漏稅、內線交易及作假帳,先天即與企業、銀行處於對立地位,見個面都要公事公辦,更別說雙方三天一協商五天一餐敘,否則金融市場難上正軌,大小差錯,周而復始,日本政府金融主管官員自殺以謝國人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為了對症下藥,政府的行動須由被動化為主動,避免再做被動式的挽救、拉抬的事。反省「毀滅式創造」的真義,是要讓已失競爭力的生產要素(土地、勞力、資金)順利釋出,再投進新的市場和機會。意思就是,政府用重賞來鼓勵新投資,不論國內或國際投資者,只要是實質生產計畫,政府用相對基金的方式協助。如果繼續使用苟延殘喘的方式拖延這些產業的清算,則生產要素勢必繼續凍結在無效率的企業裡,銀行對某一餘屋過多的建商降息延貸,則期滿後此建商就能起死回生嗎?如果不能,則此時迅速折價出售,所獲資金雖少,但有政府相對基金,仍有相當資本可用之投入新事業,人、錢和資產就活絡起來了。全世界各國官員都積極熱誠倒履相迎爭取直接投資,只有在台灣常見各級政府首長將投資者拒於門外,甚至擺出民意惡言相向,這是我們真正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