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九十年是新制預算法完整實施的第一年,會計年度與日曆年合而為一,簡政而有效率,同時人民對新政府望治心切,期待政府年度預算也能同樣推陳出新,一清耳目。但新政府卻以施政連續性為由,預算編列悉遵舊制,未將人民強烈改革的要求反應在預算上,令人遺憾。下年度的預算草案,攸關大眾福祉,在立法院審議時,務須加以補救。
第一,政府必須明確宣示到九十三年度預算要平衡,赤字再次歸零,並從縮減九十年度的赤字開始。這是做得到的,也是政府無可推卸的財政責任。第二,必須調整支出項目,降低消費開支,擴增投資財源。第三,收支的虛列和不當項目,應切實要求核實。
平衡預算是常態,赤字預算才是反常,預算草案所列,不僅九十年度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收支差短(1,497億元)比上年度(1,113億元)擴大35﹪,直到九十三年度都還債台高築,差短(1,313億元)較八十九年度仍增18﹪,可說反常到底。
政府財務其實和家庭理財相通,同樣要量入為出,避免寅吃卯糧,除非是絕對必要的緊急重大支出,亦即安全威脅、災難救助或基礎建設。目前二代兵力甫經成軍,且未提出高額軍事購案,國軍人員精實案執行所應儉省下來的經費,恰可作為強化二代兵力之維護、訓練所需,況且兩岸理應加強溝通,降低敵意,才有可能達成統一的長遠目標,國防軍備也應隨同全球和解與和平的腳步,成為備而不用的嚇阻力量。關於九二一震災支出,目前一千二百億元預算正在執行,所餘二千餘億元需求可分三至五個年度編列,對財政已非顯著威脅。至於基礎建設,政府從六年國建開始,已有近十年的大力投入,如今已陸續落成啟用,如第二高速公路、國際機場新航廈、電信現代化等,國際上對台灣的評比,在基礎建設項下的得分也頗有提升,足見已達相當水準,只須維持適度每年公共建設數量,不必再有如同八十年代初期特別成立推動之巨額六年國家建設。由此可知國家乃處於常態,即應精打細算,使財政有所餘裕,以備不時之需。以我們當前國力,善加開源節流,沒有必要弄出4,054億(當年收支差額1,497億,還本 2,557億)的驚人赤字,而且只是中央政府而已,再加上地方政府的866億(當年短差568億,還本298億)差短,人民這一代及下一代的債務負擔何其沉重。政府曾於八十六年宣示在九十年度要達到預算收支平衡,經過努力,果然在八十七、八十八連續兩年做到了當年決算剩餘,足知有志竟成。沒有政策宣示,就沒有理想和目標,當然不會有努力及結果。人民有理由要求在四年之合理期間內達到當年收支平衡,亦即在九十三年度時將今年的中央差短1,497億元消化掉,今年的赤字如果不能再調降,預算就不應成長6.3﹪這麼高。
至於消費支出比例過高,已使得預算失卻彈性,亟須改進,而只有7.5﹪的財源用於固定投資,這是為了未來生產所作的支出,比例如此低,就跟家庭不事生產只吃存糧一樣危險,預算審議時務須有所匡正。而歲入、歲出編列尚有不實、不當或重覆編列項目,歲入如證交稅、所得稅、貨物稅、營業稅均呈超編,民營化收入尚缺執行方案;歲出更擴增6.3﹪,與前任政府六年來的平均增加率3﹪比較,增幅擴大一倍多,亟須具體說明重大施政項目和重點方向,才能得到大家的信服和支持,部分資源錯置項目,如以2,000億彌補公勞農健保,顯非用於最急需者。不實歲出造成浪費無效率,虛列歲入更是假造財源的欺騙行為,「虛收實支」的結果,到了決算會成為爛攤子,財政不可收拾,有的鄉鎮公所因實際歲入未達預算數,以至無力支付廠商帳款,而遭法院查封公庫,就是虛列歲入造成的。
預算是國家年度大事,值得我們每位民眾真心去關切,畢竟那花的是我們大家的納稅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