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國家的重要投資,個人的發展、社會的進步、國家競爭力的提昇,在在都需要依賴教育的投資,想要怎麼收穫就先怎麼栽,如果不能全力投資教育而期望有富足康樂的社會是不切實際的。


當世界重要的國家,連海峽對岸在內,都戮力以赴,大量投資教育時,國內的教育資源卻有日漸短缺的現象,例如最近教育部為了配合救災,要求各國立學校將上半年尚未動用的經費全數繳回,下半年的經費則通案刪減百分之七,結果教育部所屬各單位共繳回二十二億,這種隨意刪減教育經費的行徑,將引發教育品質的低落,對個人、社會、國家長遠的發展勢必產生重大的影響。


大陸文化革命期間,各級的教育幾乎陷入停頓狀態,尤其是高等教育受到的戕害最為嚴重,雖然當時並未發現立即的影響,事隔多年後,大陸在快速的成長、進步中,卻發現高級人力不足及人才斷層的嚴重問題,成為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絆腳石,當初對教育的漠視、傷害,如今是自食惡果。


有鑒於教育投資的重要性,我國憲法制定時特別將教育、科學、文化經費的保障列入條文之中,每年中央至少需有百分之十五的預算作為教、科、文費用,省與縣市則各為百分之二十五與三十五。早期雖因各種條件的限制而無法編足教育經費,但經各方的努力,最後終能編足應有的經費,符合憲法的規定。數年前的修憲雖將教科文經費保障的條款廢除,但政府卻適時的承諾教育經費絕不刪減,使教育的運作並沒有受到衝擊,最後並制定「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作為保障教育經費的法律依據。


過去政府之所以重視教育,所期盼的就是希望能透過教育,全面提昇國民素質,厚植國力,因此即使在財政極為窘困的時期,對教育的投資仍不遺餘力。然而近一年多來政府許多教育的作為卻反其道而行,不禁讓我們替教育的未來捏一把冷汗。為了立法保障教育經費,去年立法院通過了「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不過在審議過程中,原來希望政府每年編列之教育預算下限為GNP的百分之六,但因為主計處與財政部的阻撓,最後僅以過去三年政府歲入淨額平均的百分之二十一點五為下限,平白坐失合理增加教育經費的良機,殊為可惜。


九十一年度首次編列「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通過後的教育預算,雖然帳面上增加了近一百四十餘億,但卻將教育人員的退撫經費列入,致使實際用於教育的經費不增反減。而在教育經費的分配方面,吾人皆知,過去因分工的關係,國民教育係由財政最窘困的地方政府負責,可以說是教育資源最貧瘠的一環,除了人事費用外,學校幾乎沒有增加任何軟硬體、提昇教學品質的經費,九十一年度的國教預算遭到刪減,可謂屋漏偏逢連夜雨,使國民教育的發展備受挫折,未來國民教育的素質堪虞。


在一片不景氣聲中,最近教育部提出兩個新的政策,將使教育事業受到更嚴苛的衝擊,一是國立高中職將回歸地方,改隸縣市政府,另一是國立大學比照國營事業民營化方式私法人化。表面上高中職回歸地方是想落實教育分權,大學私法人化是賦予大學更大的自主空間,實際上卻是推卸教育責任的藉口,我們認為這兩項措施影響深遠,應再深思熟慮,詳加研究,不可草率決定。


當初在精簡台灣省政府時,對於省立高中職的隸屬曾深入的研究,從地方分權與促進學校社區化的觀點看來,省立高中職可改隸縣市政府,但以目前地方財政拮据的狀況而言,負責國民教育已使縣市政府的財政捉襟見肘,每年仍需中央政府大量的經費補助,倘若再接管高中職的業務,未來因為財政的困窘,高中職素質的沈淪將無法逆料。

至於大學的運作所以要法人化的主要原因是希望學校能有更大的自主空間,促使學校財政與人事自主,邁向學術的卓越,然而法人化之後並不是學校就如同脫韁之馬不受約束,也不是學校就要全然的負起財政的責任,政府仍需給予學校應有的財務補貼。而今當公法人化的腳步尚未踏出之際,教育部已開始思及比照國營企業的方式將國立大學私法人化,然公立大學土地、校舍、儀器、設備均由政府出資,所謀求者是學術的卓越與高等人才的培育,不管是公法人化或私法人化,政府仍需提供財務的支持,不應以法人化,尤其是私法人化,作為推卸教育投資之藉口。
錢雖非萬能,但沒有錢萬萬不能,教育是種消費,亦是種投資,財源的籌措、有效的利用有其絕對的必要性,此時不做,短期內也許不會有立即之衝擊,但長遠將影響社會的進步及國家競爭力的提昇。為政者應有高瞻遠矚的魄力,為了我們的下一代,必須挹注更多的教育資源,給予教育更多的關懷。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教育的投資不能短視近利!

90.11.18中央日報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