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中央研究院院長等18位產學研媒等領域重要領袖,於8月中旬日共同發表「人才宣言」,呼龥政府正視人才失衡問題,並對政府延攬人才提出七大建言,包括:「成立特別研議委員會,檢討教育發展」、「革新法令規章,改善政府官員待遇,以吸引優秀人才進入行政體系服務」、「通盤放寬外籍人士就業、居留與退休等不合時宜限制」、「推動教研與公務體系分軌」、「修訂科技基本法,改善人才進用、產學合作、兼職、科研採購及智財處理所面臨瓶頸」、「檢討移民政策,解決人口老化及白領人力不足」、「建構完整知識經濟體系」。
「人才宣言」發布後,馬英九總統旋指示行政院應規劃政策,提出因應方案。其實,行政院在去年就已核定人才培育方案,預定從99年到102年,將投入600億元,積極培育人才與提升勞動競爭力。以下就此分人才培育方案進行簡介及評析。
貳、人才培育方案之簡介
一、方案制定沿革
為凝聚政社會各界對於人才培育之共識,行政院於2010年元月召開人才培育相關會議,會中針對「培育量足質精優質人力」、「新興及重點產業人才之培育」、「精進公共事務人力」、「強化教育與產業的聯結」及「佈局全球人才,提升國家競爭力」等5項中心議題,共提出23項議題結論。經建會爰依吳院長指示及大會結論,彙整完成「人才培育方案」並於是年奉行政院核定實施。
二、方案目標與主要措施內容
本方案目標計有五項:(一)發展台灣成為培育量足質精的優質人力基地、(二)發展台灣成為亞太地區優秀人才聚集中心、(三)全面提升產業及公共事務人力素質、(四)促進國家人才培育與產業發展緊密結合,以及(五)建設台灣成為全球創新中心、亞太經貿樞紐以及台商營運總部,並提出五大主要計畫項,概述如表1。
本方案並提出具體行動分工表,明確列出各項具體行動措施、主(協)機關、核心指標、推動期程、經費等,同時,列出了應配合人才培育方案應研修法令一覽表。另外,也制定了管考機制,各主(協)辦機關應依原規劃之具體措施及核心指標,確實執行,同時各項計畫主管部會就每年執行情形於次年2 月底前送經建會彙整後,陳報行政院。此外,本方案於執行期間如遭遇困難或須跨部會協調事宜,可隨時提出,納入經建會「人才培訓及引進會報」平台進行協調、討論。
表1人才培育方案推動策略與主要措施內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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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策略 |
主要措施內容 |
經費需求(億元) |
配合修訂 法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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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量足質精的優質人力 |
1.建立人才供需調節機制 (1)擬訂人才供需策略,並以競爭性經費或放寬學雜費及招生名額等誘因,引導大學調整招生名額及系所發展。 (2)鼓勵大學與國外大學合作試辦計畫。 2.強化跨領域知能 (1)開設跨系之彈性學程。 (2)檢討後期中等教育過早分流問題。 (3)大學或研究機構附設國家閱讀研究中心。 3.輔導大學自我定位 (1)透過評鑑機制輔導大學自我定位 (2)放寬校際各項資源彈性運用及交流機制。 (3)修正「大學法」,賦予政府引導公立大學整併之機制。 (4)廣設具學校品牌概念之產學研發中心。 4.創建學習型台灣 (1)推動終身學習制度。 (2)發展國家職能標準。 (3)建立教育訓練單位整合平台。 (4)結合專業證照制度,規劃職涯發展為基礎的終身學習歷程。 (5)研議修正「職業訓練法」,增列其他職業證照亦須僱用一定比例的技術士。 5.階段性調整各級教育資源配置 (1)建立優質精緻化兒童照顧服務體系,縮減班級人數、轉化閒置空間、活絡調整師資培育結構。 (2)建立能與國際比較的中小學學生語文、科學及數學基礎能力指標,並成立專責機構進行長期性系統的追蹤、比較。 |
420.25 |
1.私立學校法 2.大學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 3.產業創新條例 4.大學系統組織及運作辦法 5.大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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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及重點產業人才 |
1.研訂各產業人才資源發展相關策略。 2.加速整併系所、推動學士後專業學院。 3.有條件鬆綁引進海外白領外籍人士須於海外工作滿2 年之規定。 4.充裕新興及重點產業人才經費投入能量。 |
26.23 |
1.大學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 2.教育部補助大學辦理專業學院要點、學位授予法 3.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開設校外實習課程作業要點 4.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5.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作業要點 6.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作業要點 7.產業創新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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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進公共事務人力 |
1.公務人力之培訓 (1)建立人才候用名冊 (2)公務人員考試研議採行多元評量方式 (3)建立公部門與學界相互借調制度。 (4)落實平時考核及建立團體績效評比制度。 2.中小學師資培訓 (1)建立師資培育重點大學,精進師資培育課程及公費制度。 (2)建立中小學教師進修體系。 (3)發展各師資類科教師專業標準,建立教師專業發展本位之職前師資培育,研議檢定加考專門課程,推動碩士階段培育師資。 (4)調整培育課程。 (5)研修師資培育法,檢討教育實習期間與檢定考試順序。 (6)研議服務偏遠地區之教師年資可加倍採計。 3.非政府組織人力培訓 (1)研議修正「政府採購法」等法令,放寬政府與非營利組織合作限制。 |
11.94 |
1.公務人員考試法、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俸給法 2.行政法人法草案 3.相關考試規則 4.政務人員法草案、政務人員俸給條例草案、政府賴員退職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5.師資培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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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教育與產業之聯結 |
1.產業走進學校 (1)政府、學校及業界長期合作之計畫 (2)大學及法人機構,建立博士後研究機制 2.學校走入產業 (1)推動系所校院一定比例學分課程與企業合作開設實務課程。 (2)建立教師及研究生赴產業研習或進行專題研究的管道與機制。 (3)研議稅賦及其他獎勵措施等有利誘因,引導產業投入產學合作 行研究發展,以利產業的永續發展。 (4)推動實習媒合平台計畫 3.推行企業創新研發消費券 (1)中小企業研提風險性高的創新研發或產業加值創新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定後給予實施創新研發消費券 4.學校育成中心轉型為師生創業機制 5.落實教考訓用合一之人才培育,強化證照舉辦與效用 (1)結合產業公協會進行相關系科相對應的證照類科盤點 (2)證照管理權責機關以跨部會協調或組成跨部會小組方式,檢視發展各類科證照職類 (3)全面檢討國家證照考試架構、種類、管理與合宜之分工體系。 |
12.80 |
1.教育部推動技專校院與產業園區產學合作實施要點 2.產業創新條例 3.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開設校外實習課程作業要點 4.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創新服務憑證補(捐)助作業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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佈局全球人才,提升國家競爭力 |
1.研議教師彈性待遇制度,落實公教分離 (1)放寬學術研究費經費來源規定 (2)行政院科發基金、教育部相關經費等提供大學支應優秀教學研究人員彈性薪資 2.人才培育全球佈局 (1)透過政府補助機制或成立基金,遴選優秀青年前往國外頂尖大學或實驗室研修 (2)專案推動招收國際學生及優秀僑生 3.積極參與國際學術組織 (1)推動「學者提升國際影響力」方案 (2)成立跨國性之國際學術研發中心 4. 檢討延攬人才法規,強化優秀人才留台策略 (1)檢討鬆綁移民、居留、勞健保、工作許可等相關法規。 (2)興建國際學舍及推動營造國際友善生活環境等相關策略措施。 (3)檢討延攬優秀海外華裔子弟返國相關法規。 |
129.85 |
1.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2.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3.入出國及移民法 4.外國學生來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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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整理自經建會(2010)。人才培育方案(核定本)(99-102)。
參、結論
檢視政府的人才培育方案,包括了如何培育優質人力、如何就新興及重點產業人才進行培育、如何精進公共事務人力、如何強化教育與產業聯結、如何佈局全球人才,可謂對於人才培育可能牽涉的問題皆有列出相關的策略。若對照人才宣言七大建言(詳見表2),人才培育方案大致回應了人才宣言的建言,惟尚有「成立特別研議委員會」、「檢討教育發展修訂科學技術基本法」相關建言,在人才培育方案中未見有相關對應措施。
此外,人才培育方案羅列了多項應研修法法令一覽表,但卻無日前已經行政院會通過攸關科研成果技轉利益迴避相關規範及鬆綁教研人力不得兼職規定的「科學技術基本法修正草案」,可見原先規劃的方案尚有疏漏之處。同時,有些法令的修法並未在預定完成時程內完成,主管機關允宜全面檢視各項法規的修法進度,若為命令者主管機關實宜儘速修法,若為法律者則應與立法機關溝通,俾儘速完成立法或修法。
質言之,為了留住、吸引優秀專業人才,政府已於去年提出人才培育方案的作法,科研主管機關劍及履及的提出「科學技術基本法修正草案」,其用心皆值得肯定,然而時值國家財政困窘之際,各部會如何能有餘裕編列人才培育的經費,以及明年中央政府組織再造後,相關的計畫是否能延續,不無疑慮。同時,各項法令的修正亦需考量配套措施,俾透過法令的修正能夠落實攬才、留才和育才,提升國家競爭力。
表2人才宣言與人才培育方案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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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宣言七大建言 |
才培育方案相關對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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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特別研議委員會,檢討教育發展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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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新法令規章,改善政府官員待遇,以吸引優秀人才進入行政體系服務 |
策略3:精進公共事務人力 公務人力之培訓:(1)創設高階主管特別管理制度,建立人才候用名冊;(2)研議改設為行政法人;(3)公務人員考試研議採行多元評量方式;(4)建立公部門與學界相互借調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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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盤放寬外籍人士就業、居留與退休等不合時宜限制 |
策略5:佈局全球人才 檢討延攬人才法規:(1)檢討鬆綁移民、居留、勞健保、工作許可等相關法規;(2)檢討延攬優秀海外華裔子弟返國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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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教研與公務體系分軌 |
策略5:佈局全球人才 研議教師彈性待遇制度,落實公教分離:(1)放寬學術研究費經費來源規定;(2)行政院科發基金、教育部相關經費等提供大學支應優秀教學研究人員彈性薪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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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科學技術基本法,改善人才進用、產學合作、兼職、科研採購及智財處理所面臨瓶頸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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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移民政策,解決人口老化及白領人力不足 |
策略4:新興及重點產業人才 有條件鬆綁引進海外白領外籍人士須於海外工作滿2 年之規定。 策略5:佈局全球人才 檢討延攬人才法規:(1)檢討鬆綁移民、居留、勞健保、工作許可等相關法規;(2)檢討延攬優秀海外華裔子弟返國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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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發展不應太集中,在資通訊之外建構完整知識經濟體系 |
策略4:新興及重點產業人才 1.研訂各產業人才資源發展相關策略。 2.加速整併系所、推動學士後專業學院。 3.充裕新興及重點產業人才經費投入能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