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週前決定提前在明年1月14日合併舉行下一屆總統大選和立法委員選舉,遭在野黨批評,謂距離5月20日總統就職,新、卸任總統的交接期長達4個月,有造成「憲政空窗期」的危機。在野黨稱唯有透過修憲,讓下屆立委延任2個月,待2016年大選再實施二合一選舉,才能從根本解決問題。

修憲併選攸關我國憲政發展,社會自有公評,並非本文之旨趣。惟在野黨以「憲政空窗期」(constitutional interregnum)一詞來形容新、卸任總統交接期,不僅有違事實,也凸顯國人長久以來誤用某些詞彙、以致文意遭曲解的現象。筆者不禁有感而發,故撰文探討,期與讀者相互切磋。

根據《韋氏大辭典》(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空窗期」(interregnum)一詞可解為「新王尚未登基但舊王統治已結束的空位期」(the time during which a throne is vacant between two successive reigns or regimes),或解為「新舊政府更替之間的權力空白期」(a period during which the normal functions of government or control are suspended)。

由此以觀,我國新總統選出後至五二零就職前的這一段時間,即將卸任總統的權力,除有法律明文規定者外,絲毫不受影響,政府運作如常,遑論現任總統連任成功者。況且就算新、卸任總統不進行交接,也無礙新任總統在五二零宣誓就職。除非正、副總統任期屆滿卸任、行政院院長業已率內閣總辭,且總統選舉結果因選舉訴訟無法確定,造成中選會遲遲無法公告總統當選人的情形下,才會出現所謂的「憲政空窗期」。

2010年,比利時執政聯盟面臨北部荷語區和南部法語區彼此在政治、經濟及文化上日益分歧的局勢而導致瓦解,總理勒德姆(Yves Leterme)無奈在4月宣布請辭,國會隨後解散並在6月進行改選。不料選舉結果沒有黨派取得多數,且荷語黨派與法語黨派對於建立聯合政府無法達成協議,政治僵局持續至今已逾300天,不僅刷新比利時前總理伏思達(Guy Verhofstadt)在2007年創下以194天完成組閣的國內紀錄,也超越了伊拉克在2010年3月大選後249天才組成政府的「金氏世界紀錄」。

不過,比利時在過去近一年裏並非處於「無政府狀態」,國王阿貝爾二世(Albert II)授權勒德姆內閣有限權力來擔任「看守政府」(caretaker government)的角色,其間不做重要決策。勒德姆的「看守政府」也在國王特許下通過2011年預算以確保國家正常運作。

事實上,民主國家、尤其是內閣制國家,如遇新政府難產,原則上採「看守政府」來度過,一切依憲政法治行事,前述比利時、伊拉克皆然。所以媒體用「無政府」(without a government)來形容比利時現況,嚴格說來,實有欠當,更稱不上是「憲政空窗期」。宜稱「新政府尚未產生」(without a new government)。

至於德國採「建設性不信任投票」(constructive vote of no confidence),即國會必須先以多數選出新任的總理人選,始得對現任總理提出不信任案,在憲政制度設計上有效地避免發生類似比利時陷於政府難產的情事。

一般而言,「憲政空窗期」多見於一國發生軍事政變成立軍政府後,至該國舉行民主選舉前之間。1999年10月巴基斯坦陸軍參謀長穆夏拉夫(Pervez Musharraf)發動政變推翻當時謝里夫(Nawaz Sharif)政府,建立新政權並宣布凍結憲法,同時穆夏拉夫的「軍事接管」亦獲最高法院裁定為「必要的行動」,穆夏拉夫遂於2001年宣誓就任總統。

直到2002年4月,巴基斯坦舉行全民公決,確認穆夏拉夫續任總統(5年)的合法地位;同年8月穆夏拉夫宣布恢復憲法,巴基斯坦至此回歸憲政體制。由此以觀,巴基斯坦在新、舊政權交替之際,至少有超過兩年的「憲政空窗期」。蓋因其間並未按照憲法規定運作也。

軍事政變在中南美洲至今屢見不鮮。2009年,我國友邦宏都拉斯的總統塞拉亞(Manuel Zelaya),其4年任期即將在來年屆滿,且依據宏國憲法不得尋求連任。塞拉亞為求解套,執意在6月28日發動公投尋求民眾支持來進行修憲,完全無視該項公投被最高法院裁定違憲的事實。

宏國軍方在28日清晨發動政變,衝入總統府綁架塞拉亞,並將他流放鄰國,國會隨即決議由議長代理總統。最高法院亦宣布罷免賽拉亞,稱軍方羈押和驅逐賽拉亞獲法院授權,屬合法行為。

宏國於11月選出反對黨候選人羅柏(Porfirio Lobo Sosa)為新任總統,他於2010年1月27日宣誓就職,其間賽拉亞並未復職。基於「綁架」和「流放」絕非憲政手段,故在宏國新總統就職前的7個月,視該國處於「憲政空窗期」亦不為過。

我國自1996年實行總統直選後,台灣民眾的民主素養不斷提升,但猶未臻成熟,因此國人仍常見許多公共議題淪為政客炒作煽動的工具。明年總統併立委選舉是否合宜,不可否認在學理上有其討論的價值,但絕無涉所謂的「憲政空窗期」,國人不能不察。

此外,本文僅略述在民主國家中因新、舊政權過渡造成的「憲政空窗期」;至於戰爭所引起者,較為複雜,因戰爭常破壞正常憲政,且亦囿於篇幅,暫且不談。

在總統制國家中,一國新總統選出後,媒體常稱即將卸任之總統為「跛鴨總統(lame-duck president)」,此雖非法律用語,較空窗期為貼切。總之,倘一國政府一切依憲法運作,即絕無憲政空窗期也。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本文刊載於100.4.28中央社全球瞭望名家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