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議題背景

今(99)年十月十二日諾貝爾經濟學獎揭曉,由美國學者戴蒙德(Peter Diamond)與摩坦森(Dale Mortensen)和在英國倫敦政經學院的希臘裔學者皮薩瑞迪斯(Christopher Pissarides)等三人獲獎,以表彰他們三人對「市場搜尋摩擦(search frictions)分析」的貢獻。一時之間,「搜尋摩擦」的概念紛紛被用來論述國內失業問題與對策,似乎「搜尋摩擦」的概念提供了一盞失業問題的明燈。

然而,有趣的是,國內經濟學者對「搜尋摩擦」概念 的解讀,彼此卻略有不同;一方面有學者認為:當經濟已經出現復甦,但失業率仍居高不下,政府若想降低失業率,除了刺激經濟成長外,尚可透過政策如改善勞動市場資訊不對稱、輔導轉業和再就業訓練、減少失業救濟金和福利。另方面則有經濟學者認為:降低失業的政策會引發通貨膨脹,以政策來減低暫時性的失業是得不償失的。不過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討論,大家都同意:失業福利較優渥的社會,通常失業率會較高,勞動市場供需雙方相互搜尋的時間也較長。

因此,我們想來探討:到底高失業福利是否會導致失業率居高不下?政府面對高失業率,應該採取那些對策?

貳、失業問題與失業福利

在論述失業問題與失業福利兩者關聯性之前,有必要對「失業」問題做一些基本概念的釐清。一般而言,失業可以分為下列三種原因:

一、結構性失業
簡言之,指的是產業結構變化,如從勞力密集轉變到技術密集產業,未具有技術能力的勞工,就面臨失業的問題;結構性失業經常延續到個人擁有就業技術能力後才消除。

二、摩擦性失業
個人因就業資訊不足,在短期內未能找到工作,即屬摩擦性失業。

三、季節性失業
因勞動力供給呈現季節性,導致某些季節勞動力供過於求,於是出現失業人口。以國內來說,每年七、八月間因畢業生離校季節,勞動力供過於求,因此七、八月間的失業率偏高,這種現象即屬季節性失業。

從解決失業的政策來看,摩擦性失業和季節性失業的成因就是今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所主張的「搜尋摩擦」,由於就業資訊的不充分,結果使求職者不能夠在短期間找到適當的職缺,形成失業的現象。

但是,結構性失業的成因就不是「搜尋摩擦」所導致,而是個人就業能力(employability)不足的問題了。就業能力不足必須透過職業訓練來提升個人的就業能力。換言之,結構性失業有賴「職業訓練」,而因「搜尋摩擦」所導致季節失業和摩擦失業,就有賴「就業服務」來縮短求職的時間。所以,「職業訓練」和「就業服務」就構成「就業安全體系」的兩大主軸,而一般所謂失業福利,指的是「失業保險」,只是就業安全體系的一部份而已。

因此,「失業保險」的目的,在提供失業者短期的經濟救助而已,以避免形成失業依賴。所以領取失業保險給付的期間,通常有其上限,我國目前是以六個月為領取上限;但對於中高齡及身心障礙失業者,則延長到九個月。從近年來領取失業給付的失業人口來分析,我國的失業保險尚不至於形成失業依賴的問題。

參、 解決失業問題的經濟學與社會政策觀點

因此從經濟學的角度看失業問題,大致上可以歸納如下列三點:

一、為避免造成失業依賴,失業福利應有其限制。例如領取失業給付的期間不應太長,或領取給付的條件過寬。因為失業福利太高,則個人的失業成本太低,會導致失業者喪失尋找工作的動機。

二、解決失業問題的治本對策,在於提升其就業能力(employability)。因此透過職業訓練,才能根本解決失業問題。但職業訓練時間較長,並非短期間可奏效。因此,職業訓練通常必須與學校教育密切結合。

三、在短期對策上,政府可透過就業服務機制,結合政府與民間就業服務網絡,提供及時的就業資訊,縮短求才與求職間的時間落差。這也是今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所揭櫫的「搜尋摩擦」的概念。

然而,若從社會政策的角度來分析,我們認為:政府也可以採取下列四項對策來解決失業問題:

一、政府採取公共就業方案,提供失業者就業機會。凱因斯學派的經濟學者也不反對政府擴大就業方案,尤其對有經濟需求的家庭,公共就業方案可提供短時期的經濟舒緩,具有社會的積極功能。

二、針對社會經濟的弱勢失業人口,政府有責任提供積極的就業促進措施。包括較長期間的失業給付、或提供失業救助。基於社會差異性公平原則,對經社弱勢人口的失業協助,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

三、建構失業救助到社會救助的社會安全制度。目前我國的失業人口面臨較長時期的結構性失業時,由於缺乏完整的社會安全體系,經常處於「近貧」的困境。因此有必要建構一個完整的社會安全制度,消除近貧問題的存在。

四、將就業保險的對象,從現行有一定雇主的勞工被保險人,擴大到無一定雇主的職業工人,使無一定雇主的勞工也可以獲得就業保險的保障,可以減少失業問題的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