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國內毒品氾濫問題日益嚴重,而吸毒、販毒年齡層正快速下降。據統計,今(99)年度1-2月,國內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少年科刑較上年同期增加19.7個百分點[1],國高中生在校園中買賣、施用毒品的新聞時有所聞,日前甚至還發生一起令社會大眾震驚的南部某所高職全班有3/4的學生集體吸毒的事件。青年學子在校園中買賣、服食毒品(藥物濫用)情形相當嚴重,長此以往,接觸毒品的青年學子極可能沉淪毒海,衍生種種社會問題,毒品入侵校園問題的嚴重性不能漠視。

貳、毒品入侵校園現況與防制政策

() 毒品入侵校園現況

根據統計數據顯示,民國93年到98年間,各學制學生施用各級毒品的通報件數呈現遞增現象;施用毒品的人數逐年上升,且年齡有向下的趨勢。至於校園毒品的來源,據警方調查發現,毒品都是特定學校畢業學生「藥頭」所提供;學生施用毒品種類則以三級(K他命、FM2、一粒眠)或四級等新興毒品。由於一些青年學子法律常識普遍不足,容易誤信藥頭所說吸食這些毒品都不必負刑責,且販賣這該兩級毒品的刑責也很輕,又易受同儕影響的情況下,便開始販賣或吸食毒品,再者這些吸毒、販毒學子的學校、家庭又未警覺,學生的錯誤行為未能被及時糾正,導致毒品快速在校園傳播。

表1 民國93年到98年校安中心學生藥物濫用各學制統計表

單位:人

年度

國小

國中

高中職

大專

合計

93

1

60

46

28

135

94

1

33

100

3

137

95

0

87

141

3

231

96

4

164

116

10

294

97

14

204

585

12

815

98(1-7月)

5

248

449

7

709

資料來源:教育部(2010)。中等學校校安現況說明與分析。

表2學生濫用藥物種類一覽表

年度

一級毒品

(海洛因、

嗎啡)

二級毒品

(安非他命、

搖頭丸、MDMA)

三級毒品

(K他命、FM2

、一粒眠)

四級毒品

合計

93

2

85

39

9

135

94

8

88

26

8

137

95

2

98

104

26

231

96

4

55

235

0

294

97

4

107

702

0

815

98(1-7月)

8

74

627

0

709

註:96年起「一粒眠」由四級毒品調整為三級毒品。

資料來源:教育部(2010)。中等學校校安現況說明與分析。

(二)學生濫用藥物防制政策

國內目前負責在學階段的兒童及青少年藥物濫用防制工作的主要單位為教育部,該部於民國79年頒布「各級學校防制學生濫用藥物」實施計畫、訂定「防制毒品進入校園實施策略」,並於民國80年開始執行「校園春暉專案」,將「防制藥物濫用」、「消除菸害」以及「預防愛滋病」等三項目標列為重點工作;民國84年又將「不酗酒」和「拒食檳榔」亦列入目標,長期宣導校園春暉教育。法務部則明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以法律層級來防制國人藥物濫用,並為我國反毒政策提出明確的方向,包括:建構「全國反毒宣導網絡」、建構「拒毒空間」、建構「法務部戒毒資訊網」、成立各地方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以及推動戒毒成功計畫等。


另外,內政部、青輔會等單位亦有針對兒童及青少年所推展的藥物濫用防制政策,或為提升身心健康權益所擬定的政策,但似乎均較為片斷而缺乏一貫的脈絡,主要原因在於計畫只針對特定適用對象,無形中切斷發展階段服務應具備的連續性,甚至對於脫離於一般制度的青少年,可能因中輟或未升學未就而為排除適用計畫[2]。

參、建議


綜上可見,毒品問題在校園中有日趨氾濫的情況,各部會雖然積極推動防毒工作,但是由表1各級學校學生藥物濫用人數逐年上升且年齡有向下的趨勢觀之,各部會的毒品防制工作尚有加強的空間,茲建議如下:

(一)針對未繼續升學或就業青少年推展防毒工作

校園內毒品的來源係藉由一些問題學生引進校園,一些缺乏判斷能力且易受同儕影響的學生即成為重要的消費族群,而這些有問題的學生其所接觸的藥頭不外乎是黑道或一些中輟生,然據統計,中輟生犯罪是一般生犯罪的3至5倍,在成人監獄中有5成以上曾是中輟生;6至7成的煙毒犯曾是中輟生[3],顯然青少年的毒品防制工作不能僅侷限於校園,也應針對未繼續升學或就業青少年推展防毒工作,並且減少中輟生的發生比率。

(二) 青少年藥物濫用防制政策方向宜改變


有鑑於國際間對青少年藥物濫用預防概念,已轉向對身心健康的提倡,以降低青少年藥物濫用行為發生的風險,但我國對藥物濫用的預防工作重心仍停留在反毒宣導與尿液篩檢階段,且所推展的藥物濫用防制政策,提倡或為提升身心健康權益所擬定的政策,似乎均較為片斷且缺乏一貫的脈絡,爰此,未來制定青少年藥物濫用防制政策宜由概念宣導及尿液篩檢政策逐步轉向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方向著手,俾符合青少年身心發展需求[4]。

(三)落實休閒教育

青少年常出入不正當場所是導致青少年藥物濫用的主因之一,但是台灣的教育現況是智育掛帥,根本上忽略了休閒教育,若青少年生活沈悶,無正當的紓解管道,可能會留連於不良的聲色場所。政府應增設或活化休閒場所,並結合民間團體辦理各類適合青少年的休閒、運動活動,例如:可善用全國各縣市閒置的極限運動場所,以及加強青少年休閒教育、培養青少年正確的休閒觀,俾免青少年留連在不良的聲色場合,增加接觸毒品的機會。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註釋

[1]法務部(2010年4月15日)。法務統計/最新統計資料99年1-3月,毒品案件統計,99年5月14日,取自法務部網址: http://www.moj.gov.tw/site/moj/public/MMO/moj/stat/new/newtxt5.pdf

[2] 楊士隆、吳志揚(2009)。青少年藥物濫用防制策略評析。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委託研究(編號:RDEC-RES-098-039),未出版。

[3]林茂榮(2003)。新興毒品與青少年藥物濫用。透視犯罪問題,1,17-21。

[4]同註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