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政府去年推出4月推出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針對95-97學年度大專畢業的失業者至企業實習一年,該方案將於今年五月陸續到期。政府考量國內經濟復甦緩慢,就業情勢尚不明朗,且青年失業率仍偏高,以及長期失業者有年輕化的現象,為協助大專畢業青年與職場順利銜接,增加其工作經驗,並對畢業潮可能增加之青年失業預作因應,擬續辦該方案,以舒緩大專業生之失業現象[1]。但民眾、學界、勞工團體擔憂該方案太過短視,甚至會破壞一般雇員的工作機會和薪資水準,所以普遍不支持政府續辦。本文爰就該方案進行簡述,同時提出相關建言以供有司參考。
貳、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簡介
一、方案沿革與目標
教育部為執行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促進大專校院與產業連結,縮短產學落差,提供近期畢業之大專畢業生就業輔導及職場經驗,以利後續就業,以及紓緩當前失業情勢,減少失業可能產生之問題,特訂定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實施要點。
二、方案內容簡介
(一)實施日期:98年4月1日至99年9月30日
(二)預估人數:3萬3千人
(三)對象:95~97學年度大專畢業非在學學生
(四)類別:企業實習員
(五)經費:每名實習員本薪新台幣2萬2000元,以及實習機構為其提撥之健、勞保及勞退金新台幣4190元,每月計編列新台幣26190元,總預算為120億元。
(六)績效:據教育部統計,該方案今年5月起陸續到期,累計進用4萬218人次,仍在職3萬118人(在職率75%),離開者中有1900人因找到工作而離職(占離開率20%),有8千多人為個人因素。
(七)對青年就業的影響:根據民間人力銀行的最新調查指出,有8成參加實習方案的企業將續聘實習生,63%企業願意提高薪資;25%企業表示支持政府續辦該方案,尤以中小企業最支持;78%參加實習方案的大專畢業生中,有78%對職涯發展有幫助,其中38.6%參與者認為透過此方案,使日後求職更容易,32.6%參與者表示有助於專業成長。
另據調查指出,企業招募新鮮人的意願雖自去(98)年43%回升至今年61%,仍舊偏低,企業仍偏向選擇用有職場經驗的員工[2]。此外,高學歷員工只要有一次的失業經驗,便會改變他們的工作價值觀與人生觀,甚至失去對工作的熱忱[3]。可見該方案實施仍有值得肯定之處,至少讓青年有工作機會,得以累積工作經驗。
參、結論與建議
質言之,企業職場實習方案立意良好,但該方案開辦迄今,外界普遍質疑該方案為浪費公帑補助企業用免費勞工、政府補助實習,導致新鮮人起薪被拉低等斥責聲,亦有年輕人在部落格中抱怨該方案的待遇不佳,因此,政府若計畫續辦該方案必須多傾聽新世代的聲音,並且檢討執行該方案所帶來的影響評估,尤其必須調查該方案實施以來,是否真的導致多數的企業降低社會新鮮人的起薪?同時,對於續辦方案的相關內容,如時間、適用對象、經費、實習生待遇等應有更周整的計畫,尤其對於實習結束後實習生的就業銜接問題,需要有具體的措施,才不會造成實習結束即失業的現象,讓這些實習生得以成為企業的生力軍。
若政府計畫不續辦該方案,建議應將重心放在符合國際趨勢的產業,例如:休閒健康、銀髮醫療、綠色產業(如綠建築、綠能、環保)以及精緻農業的人才培訓,俾培育更多優質綠領人才,以資有效推動國家經濟及產業之轉型與升級,並提升青年未來就業競爭力。
註釋
[1]經建會(2010)。有關「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業實習方案」續辦一事,回應民眾關心事項之說明。2010年4月3日取自經建會綱址http://www.cepd.gov.tw/m1.aspx?sNo=0013399&ex=4&ic=0000007
[2]中華日報(2010年4月1日)。大學生找一工作須打敗103人。中華日報,第3版。
[3]同註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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