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2007年美國次級房貸事件影響以及後來2008年雷曼兄弟公司破產的衝擊,我國政府自從2008年下半年起即展開挽救經濟的積極財政政策,主要包括:5000億元振興經濟方案、減稅、提高社會安全水平、發放消費券、穩定物價方案等政策內容。
一、5000億元新台幣振興經濟方案
(一) 2008年9月11日行政院院會通過「因應景氣振興經濟方案」,擬定「刺激消費」、「振興投資、加強建設」以及「穩定金融、促進出口」等三個基本政策方向,內容包括照顧弱勢、鼓勵消費、促進就業、優惠房貸、加強公共建設、促進民間投資、穩定金融及股市、加強中小企業融資、拓展出口以及推動租稅改革等10項具體措施,41項具體做法,政府投入補貼及減稅金額1,226億元新台幣,帶動國內投資及消費1兆元新台幣,對未來經濟成長有所助益。
(二) 四年5000億元振興經濟方案:為安渡全球金融海嘯、確保台灣經濟成長,台灣立法院於2009年1月13日通過「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隨後台灣行政院核定「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主要架構為6大目標,包括:「完善便捷交通網」、「建構安全及防災環境」、「提升文化及生活環境品質」、「強化國家競爭力之基礎設施」、「改善離島交通設施」及「培育優質研發人力,協助安定就學及就業」、20大重點投資建設(詳下表)及64項執行計畫,總經費5000億元新台幣。其中新興計畫達46項,延續性計畫為18項。六大目標的細項如下:
1. 完善便捷交通網
(1)都會區捷運
(2)北中南都市鐵路立體化及捷運化
(3)東部鐵路服務效能提昇
(4)臺鐵安全提昇及支線改善
(5)高快速公路健全路網
2. 建構安全及防災環境
(1)省道橋梁及危險路段防災
(2)山坡地及沿海地層下陷地區防災
(3)老舊校舍補強整建
3. 提升文化及生活環境品質
(1)自來水穩定供水及河川環境營造
(2)農村再生
(3)優質生活設施
(4)下水道建設
(5)原住民族基礎建設
4. 強化國家競爭力之基礎建設
(1)國際航空城
(2)國家資通訊應用建設
(3)都市及工業區更新
(4)海岸新生
5. 改善離島交通設施、改善離島海運設施
6. 培育優質研發人力,協助安定就學及就業
(1)就學安全網
(2)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
二、減稅
台灣政府推動的減稅措施包括:
1. 證交稅減半:行政院於2008年月9月10日宣布證交稅減半課徵,稅率從現行的0.3%降為0.15%,為期半年,但未執行。
2. 大幅調降遺產及贈與稅:立法院於2009年1月12日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將遺贈稅從最高的50%調降為10%,改採單一稅率,遺產稅免稅額從700萬,提高到1200萬元,贈與稅免稅額調高至220萬元。
3. 調高綜所稅相關扣稅額及調降營所稅。立法院在2008年12月12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將綜合所得稅的標準扣除額、薪資扣除額、身心障礙扣除額及教育學費扣除額大幅調高。同時,綜合所得稅的課稅級距也調高。在調降營業所得稅方面,立法院在2009年5月1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營利事業所得稅最高稅率由25%調降為20%,並改採單一稅率;綜合所得稅最低3級稅率「6%、13%及21%」各調降1%,適用5%最低稅率級距並提高至所得淨額50萬元新台幣。
4. 定額減徵汽機車貨物稅:台灣立法院在2009年1月12日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汽、機車汰舊換新,購買2000C.C.以下小客車、小貨車及小客貨兩用車,定額減徵貨物稅新台幣3萬元,機車減徵4000元,該條例只適用到2009年12月31日。
三、提高社會安全保障水平
為了促進就業以及降低失業所造成的傷害,台灣政府分別陸續提出「短期促進就業措施」、「照顧近貧方案」以及延長失業給付等措施:
1. 2008年10月31日行政院緊急通過「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內含立即上工計畫)」,由於失業情況一時難以改善,又在2009年6月25日提出「98-101年促進就業方案」希望降低直線上升的失業人口。
2. 照顧近貧家庭:自2008年10月至2009年3月實施《工作所得補助方案》,擴大照顧近貧工作者,協助具有全職工作的低薪資受助者,發給6個月所得補助。第二階段自2009年4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全年薪資在新臺幣220,000元以下,每月補助新臺幣3,500元。全年薪資在新臺幣220,001元至新臺幣250,000元,每月補助新臺幣3,000元。
3. 現行失業給付最長發給6個月,立法院在2009年3月31日三讀通過修正就業保險法,授權勞委會審酌失業率及其他情形後,得延長失業給付至9個月,必要時可再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四、財政補貼:發放消費券
立法院於2008年12月5日通過856.5億元的消費券特別預算,2009年1 月18日起開始發放,凡是在2009年3月底前出生、具戶籍的國民都可領取新台幣3,600元消費券,且須在2009年 9月30日前使用完畢,超過期限,消費券即作廢。以消費券856億元金額再加上乘數效果,相較於台灣一年GDP約13兆元,估計可為2009年經濟成長率貢獻0.6﹪以上。
五、穩定物價方案
面對國際經濟環境不景氣、大宗物資價格波動,台灣財政部為減輕人民生活壓力,達到穩定物價的作用,從2008年起陸續提出多項物價穩定方案,包括:
1. 調降大宗民生物資進口檢驗、檢疫費用;
2. 中央各機關規費繼續凍漲至2008年年底;
3. 調降汽油進口關稅為免稅;
4. 機動調降大宗物資及汽油等關稅;
5. 機動調降汽、柴油貨物稅;
6. 機動免徵進口大宗物資營業稅。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本文刊載於2009年12月8日中央網路報)
一、5000億元新台幣振興經濟方案
(一) 2008年9月11日行政院院會通過「因應景氣振興經濟方案」,擬定「刺激消費」、「振興投資、加強建設」以及「穩定金融、促進出口」等三個基本政策方向,內容包括照顧弱勢、鼓勵消費、促進就業、優惠房貸、加強公共建設、促進民間投資、穩定金融及股市、加強中小企業融資、拓展出口以及推動租稅改革等10項具體措施,41項具體做法,政府投入補貼及減稅金額1,226億元新台幣,帶動國內投資及消費1兆元新台幣,對未來經濟成長有所助益。
(二) 四年5000億元振興經濟方案:為安渡全球金融海嘯、確保台灣經濟成長,台灣立法院於2009年1月13日通過「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隨後台灣行政院核定「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主要架構為6大目標,包括:「完善便捷交通網」、「建構安全及防災環境」、「提升文化及生活環境品質」、「強化國家競爭力之基礎設施」、「改善離島交通設施」及「培育優質研發人力,協助安定就學及就業」、20大重點投資建設(詳下表)及64項執行計畫,總經費5000億元新台幣。其中新興計畫達46項,延續性計畫為18項。六大目標的細項如下:
1. 完善便捷交通網
(1)都會區捷運
(2)北中南都市鐵路立體化及捷運化
(3)東部鐵路服務效能提昇
(4)臺鐵安全提昇及支線改善
(5)高快速公路健全路網
2. 建構安全及防災環境
(1)省道橋梁及危險路段防災
(2)山坡地及沿海地層下陷地區防災
(3)老舊校舍補強整建
3. 提升文化及生活環境品質
(1)自來水穩定供水及河川環境營造
(2)農村再生
(3)優質生活設施
(4)下水道建設
(5)原住民族基礎建設
4. 強化國家競爭力之基礎建設
(1)國際航空城
(2)國家資通訊應用建設
(3)都市及工業區更新
(4)海岸新生
5. 改善離島交通設施、改善離島海運設施
6. 培育優質研發人力,協助安定就學及就業
(1)就學安全網
(2)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
二、減稅
台灣政府推動的減稅措施包括:
1. 證交稅減半:行政院於2008年月9月10日宣布證交稅減半課徵,稅率從現行的0.3%降為0.15%,為期半年,但未執行。
2. 大幅調降遺產及贈與稅:立法院於2009年1月12日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將遺贈稅從最高的50%調降為10%,改採單一稅率,遺產稅免稅額從700萬,提高到1200萬元,贈與稅免稅額調高至220萬元。
3. 調高綜所稅相關扣稅額及調降營所稅。立法院在2008年12月12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將綜合所得稅的標準扣除額、薪資扣除額、身心障礙扣除額及教育學費扣除額大幅調高。同時,綜合所得稅的課稅級距也調高。在調降營業所得稅方面,立法院在2009年5月1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營利事業所得稅最高稅率由25%調降為20%,並改採單一稅率;綜合所得稅最低3級稅率「6%、13%及21%」各調降1%,適用5%最低稅率級距並提高至所得淨額50萬元新台幣。
4. 定額減徵汽機車貨物稅:台灣立法院在2009年1月12日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汽、機車汰舊換新,購買2000C.C.以下小客車、小貨車及小客貨兩用車,定額減徵貨物稅新台幣3萬元,機車減徵4000元,該條例只適用到2009年12月31日。
三、提高社會安全保障水平
為了促進就業以及降低失業所造成的傷害,台灣政府分別陸續提出「短期促進就業措施」、「照顧近貧方案」以及延長失業給付等措施:
1. 2008年10月31日行政院緊急通過「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內含立即上工計畫)」,由於失業情況一時難以改善,又在2009年6月25日提出「98-101年促進就業方案」希望降低直線上升的失業人口。
2. 照顧近貧家庭:自2008年10月至2009年3月實施《工作所得補助方案》,擴大照顧近貧工作者,協助具有全職工作的低薪資受助者,發給6個月所得補助。第二階段自2009年4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全年薪資在新臺幣220,000元以下,每月補助新臺幣3,500元。全年薪資在新臺幣220,001元至新臺幣250,000元,每月補助新臺幣3,000元。
3. 現行失業給付最長發給6個月,立法院在2009年3月31日三讀通過修正就業保險法,授權勞委會審酌失業率及其他情形後,得延長失業給付至9個月,必要時可再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四、財政補貼:發放消費券
立法院於2008年12月5日通過856.5億元的消費券特別預算,2009年1 月18日起開始發放,凡是在2009年3月底前出生、具戶籍的國民都可領取新台幣3,600元消費券,且須在2009年 9月30日前使用完畢,超過期限,消費券即作廢。以消費券856億元金額再加上乘數效果,相較於台灣一年GDP約13兆元,估計可為2009年經濟成長率貢獻0.6﹪以上。
五、穩定物價方案
面對國際經濟環境不景氣、大宗物資價格波動,台灣財政部為減輕人民生活壓力,達到穩定物價的作用,從2008年起陸續提出多項物價穩定方案,包括:
1. 調降大宗民生物資進口檢驗、檢疫費用;
2. 中央各機關規費繼續凍漲至2008年年底;
3. 調降汽油進口關稅為免稅;
4. 機動調降大宗物資及汽油等關稅;
5. 機動調降汽、柴油貨物稅;
6. 機動免徵進口大宗物資營業稅。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本文刊載於2009年12月8日中央網路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