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四個月台灣地區降雨量普遍偏低,累積雨量僅約年平均值之半,進入五月梅雨季,仍無顯著降雨的紀錄,平均降雨量39.4mm,僅為歷年平均值20%。所幸去年降雨量尚稱豐沛,各地區水庫蓄水狀況可以應付春耕用水,但入夏後,降雨若未及時增加,第三季以後的用水量將會告急。根據水利署統計資料,目前中部地區的鯉魚潭水庫有效蓄水容量為97%、德基水庫為56%、日月潭水庫為88%、蓄水存量還不錯;南部地區的曾文水庫蓄水量為22%、南化水庫27%、烏山頭水庫79%,則必須要加強總量調配管制。
比較嚴重的是北部區域的供水情勢,石門水庫集水區降雨極端不足,五月份僅有46.4mm,石門大壩水位標高下降到225m,距滿水位20m;蓄水量約7733萬m³,占有效蓄水容量37%,蓄水存量顯然不足。根據過去運轉經驗,石門水庫每年要滿庫四次,才足以因應大桃園地區的供水之需,因此水利署自今年3月1日起,便啟動夜間減壓供水:民生用水95折、農業用水75折至85折供應,以延緩缺水的危機。
二、水資源利用與標的用水調控的必要
台灣地區水資源及相關供水設施,近年來受到氣候變遷、降雨型態丕變以及極端水文事件的嚴重挑戰,其情況曾如馬總統年初提倡節約用水時所言:「缺水的時候急死人、水太多的時候也恨死人」。「過與不及」都是台灣水資源讓水利主管機關頭痛的問題;而問題的核心,在於產業與經濟發展未考慮水資源分布與承載能力的現實。因此,如何積極尋求水再生利用、開發替代水資源以及研究彈性供水機制,都是未來水資源供應必須正視的議題,方不至於成為經濟發展與民生的絆腳石。
台灣地區近年的水資源利用概況為每年總用水量180億m³,其中取自地面水源120億m³、取自地下水源60億m³。這180億m³的用水量中,農業用水 126億m³(70%)、生活用水36億m³(20%)、工業用水18億m³(10%)。在農業用水126億m³中,灌溉用水109億m³(87%)、養殖用水16億m³(12%)、畜牧用水約1億m³;農業用水比例過高以及灌溉用水低效率的利用方式,應該是有值得改進的空間。簡言之,台灣地區目前的農田用水若能採用更精準的灌溉技術,以10%的節約量為初期目標,事實上足可以調控出12億m³的調節量轉為民生與工業之需。
三、節約用水仍需積極提倡
台灣地區自民國83年起積極提倡節約用水,經濟部工業局也成立節約用水輔導團,輔導各企業工廠節約用水的改善規劃、鼓勵省水器材的開發與普及化、民國87年起更推動省水標章產品。至民國96年台灣地區已有近100家省水器材廠商、研發出600項省水器材產品,估計每件省水器材每年可節約用水30公噸,其成效頗有可觀。
但另一方面,由於人口增加、供水普及率提升,以及生活品質的提高,總用水量實際上還是逐年增加,其中供水普及率近10年共增加3%、售水率年增率平均為1.1%(人口平均年增率0.6%),總供水量為41億m³,平均每名國人每日供水量為533公升、生活用水量為300公升,顯示還有極大的節約用水改進餘地。
合理的個人生活用水量約每人每日150公升,加上其他公共用途分攤的用水量100公升,總用水量以不超過250公升為目標。是以目前300公升的用水量還有16%節用的努力空間,約可年節約6.5億m³水量。
四、合理水價應落實
台灣地區水價偏低,一直是水資源節用難以落實及自來水事業經營無法改善的癥結。前述自來水總配水量41億m³、售水量僅為23億m³,售水率僅56%;其中除必要之消防及市政用水外,輸配水管系漏水率偏高(保守估計為30%),遲遲無法改善,也是水資源及投資設施無效益化的浪費。而水價未能合理化,導致營業收益無法攤列足夠的輸配水管汰舊換新,是此項漏水率偏高惡性循環的源頭。
自來水水價有其固定成本結構,其合理成本應為:合理成本=原水成本+淨水成本+供水成本+業務費+行政管理費。原水成本應該包含「水源開發成本」及「水源維護保育費」,但目前的原水成本僅有水源回饋費率,致使水價的成本明顯偏低。目前台灣省自來水公司基本水價為每m³10.73元(虧損0.21元/ m³)、台北市自來水基本水價每m³7.96元;推估每戶自來水費約僅佔各家戶收入約1%,所以水價的合理調整應該勢在必行。
根據水利單位的統計分析,水資源開發成本在民國80年以前為每m³3.12元、民國80年以後上漲至每m³10.67元,台灣省自來水公司若以此二開發成本平均作為水源開發成本,則每m³平均 6.9元;台北自來水事業處的水源開發皆在民國80年以前,水源開發成本為每m³ 3.12元。另外水源維護保育費為每m³ 2.15元。是以台灣地區自來水合理價位若全幅反應,台灣省自來水公司有9.05元/m³、台北自來水事業處有5.27元/m³的價格落差;將增加家戶支出約0.5%至1%。
五、結論
台灣地區降雨時空分佈不均,加以近年氣候變異造成的極端氣象變化,使台灣地區經常遭受「水太少、水太多」的水資源困擾。興建水庫儲存豐水季節的水量供枯水季調配使用,一直是台灣地區水資源利用最重要的工程手段。但是隨著人口增加、都會區發展以及可開發水源減少,開源及興建水庫已經愈來愈困難。
台灣地區的水資源需求量每年約180億m³,其中農業用水126億m³占去70%,就水資源利用效率而言偏低,農業主管單位若能輔導農民改進灌溉方式,提升用水效率,應可樽節10%以上的水量,約12億m³,供民生及工業用水調度使用。其次,生活用水量目前約每人每日300公升,應該積極倡導節水與節用理念,每年可樽節6.5億m³水量。
台灣地區水價長年偏低,同時未能真實反應水源開發成本及水源維護保護成本,因此覈實水價結構,落實使用者付費、受益者付費原則,不但可以充裕自來水經營的汰舊換新經費,還可有效增進節約用水的理念,更可因此減低管線破損比率、降低漏水率、改善供水水質與水量的穩定。合理的水價成本應該包含水源開發及水源維護保育成本,台灣省自來水公司約為9.05元/ m³、台北自來水事業處約為5.27元/ m³;這二項成本應該據實反映在水價費率上。
此外,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國民生活品質提升以及科學技術的進步,產業結構及各用水標的的調整與配賦,也需要由政策面加以調整,才能使台灣地區珍貴的水資源賦存量有更合理、更具效益的利用價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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