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近年來由於全球性金融風暴來襲,造成國內物價狂飆、通貨膨脹的壓力不斷地升高,使得大多數的民營製造業者(包括高科技產業),不是透過縮減工時、無薪休假、凍結薪資與人事等來因應,就是被迫減少產量、停工,甚至是走向關廠、裁員一途。在面對整體大環境不景氣下,政府除了提供短期促進就業措施與其他振興經濟方案之外,對於經濟弱勢人口的照顧,尤其是中、高齡就業人口的經濟安全保障,也是政府責無旁貸,非常重要的課題。

政府照顧經濟弱勢者之短、中、長期措施

所謂的經濟弱勢人口,基本上至少應該涵蓋低收入戶人口、中低收入戶人口、失業的人口,以及不符合「社會救助法」補助標準的近貧人口。目前政府對於經濟弱勢者的照顧方案,在短期政策上,包括「工作家庭所得保障方案」、急難救助型的「馬上關懷」專案、低收入戶家庭生活補助、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補助低收入戶的全民健保費用、復康巴士油價調升之差額補助,以及全額補助中低收入家庭中小學生營養午餐費等。

而在中、長期方面,包括已經開辦的國民年金保險,以及即將實施的勞保年金制,都是政府對於經濟弱勢者最重要的保護政策,尤其是國民年金,政府對於低收入的民眾或是身心障礙者亦提供保費補助,甚至是免繳保費。另外對於目前已年滿65歲的民眾,政府仍繼續每月提供3仟元的敬老津貼,以及6仟元的老農津貼,由此可知,政府對於弱勢人口的經濟安全保護網,已有完整的雛形與架構,惟對於落於貧窮線邊緣的「經濟弱勢人口」所提供的服務與資源較少,且在現行「社會救助法」中對於所謂的「中、低收入人口」等經濟弱勢人口亦缺乏具體的說明及明確的定義。

政府照顧薪資所得偏低者之「工作家庭所得保障方案」

長期以來政府對於落入「貧窮帶」的家庭與人口(包含低收入戶,以及經濟弱勢人口等)的救助措施,大部分的資源仍著重於最底層的低收入戶人口,而對於不符合現行「社會救助法」規定的經濟弱勢人口卻較少提供協助;尤其是當面臨物價上漲與通貨膨脹的壓力時,經濟弱勢人口所受到的衝擊並不亞於低收入戶人口。由於落入「貧窮帶」的人口主要是由於薪資所得偏低或是欠缺所得來源所致,因此政府為因應全球性金融風暴的衝擊,特別提出短期性的「工作家庭所得保障方案」,針對薪資所得偏低的人口提供為期六個月的所得補貼政策,最主要的目的是在維持通膨期間經濟弱勢工作人口的購買力,以及家庭消費能力。

依據政府的規劃,「工作家庭所得保障方案」是作為未來實施「勞動所得租稅補貼制度」(EITC)的先期計畫,而為避免誘發道德風險、形成福利依賴,「工作家庭所得保障方案」主要是針對家庭工作人口給予所得補貼,有鼓勵就業、提倡工作價值及所得再分配的功能。再者,「工作家庭所得保障方案」並不是齊頭式的補貼,並非所有的弱勢家庭都調高到相同的所得,而應以公平為原則,非齊頭式的平等,以避免影響民眾日後的工作意願。

截至目前為止,依據內政部社會司的初步統計結果顯示,目前申請「工作家庭所得保障方案」的經濟弱勢人口為25萬5615人,合格人數(中央與地方政府進行雙重確認身份後)為19萬1030人,已撥款人數(因為地方政府建檔速度之關係,因此與合格人數有差異)為18萬8139人,總經費為24億5257萬2仟元。很明顯的,目前政策實施的結果與當初政策預期的目標有著相當大的落差,這是未來政府必須思考及改進的重要課題。

檢討與建議

1.根據「工作家庭所得保障方案」第一階段執行成效,對於符合「工作家庭所得保障方案」標準但不動產價值不符合者,為避免低工作家庭所得者因自住房屋價值(非出租營利)超過「工作家庭所得保障方案」所規定之標準,而無法申請補助,故建議政府將不動產標準比照各縣市政府現行低收入不動產之相關規定,以落實照顧低工作家庭所得者之目的。

2.建議政府根據民國96年最新的財稅資料進行分析,並將所有適格者(合乎「工作家庭所得保障方案」的家戶)與現有95年的財稅資料進行比對,以作為明年度「工作家庭所得保障方案」發放及申請的主要依據,特別是不在95年財稅資料中的所有適格者,應特別提醒基層村里幹事、社工人員協助申領事宜,以求貼近目前民眾真正的經濟狀況。

3.對於所有適格的中小企業主,因避免財稅資料資訊不足而引發真貧與假貧的爭議,建議改採自行申請制,且對所有符合「工作家庭所得保障方案」標準的民眾,建議基層村里幹事、社工人員、社福團體及學校老師主動協助民眾自行申請,以免產生遺珠之憾。

4.考量因全球金融風暴造成經濟發展遲緩、學生打工機會減少,建議「工作家庭所得保障方案」同時委託教育部,針對所有申請學貸的學生,依各校學生比率推動「工讀計畫」,以協助約5%之大專院校學生,期待能減少弱勢學生及其家長之經濟負擔。

5.第一階段的「工作家庭所得保障方案」乃著重於有全職工作家庭所得者,唯對於其他無全職工作之「傾貧者(Near Poor)」,例如因不動產標準不符合而被排除於現行社會救助法者,以及約四萬戶沒有得到政府現金給付的輕度低收入戶,建議由內政部社會司研議新的補助方案,針對所有非全職工作者、非人頭戶、非打工學生、非福利依賴人口、沒有得到政府現金補助,以及所得未超過「工作家庭所得保障方案」之標準者等「傾貧者」,提供新的短期性補助方案,以協助其度過難關。

〈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本文曾刊登於中央日報星期專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