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立委和總統選舉的「法定」競選活動期間皆尚未開始,但選戰卻早已打出陣陣的肅殺甚或「血腥」之氣。在立委選後不久,隨即又將展開總統大選投票,選戰的殺伐恐將持續三個多月。不僅如此,就算三個多月後完成了總統大選投票,但選後的台灣就當然是個太平的局面嗎?而若發生了政黨輪替,政權到底能不能夠和平地轉移呢?諸如這些問題,也讓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楊書棣、國務院亞太事務副助卿柯慶生及在台協會理事主席薄瑞光相繼來台表達關切。非常令人覺得反諷的是,台灣經常自豪為自由民主的國家,執政黨的黨名不僅稱為「民主進步黨」,而且還經常誇耀其對台灣民主的貢獻,但舉辦定期的選舉不過是自由民主國家的「例行性工作」,何以卻產生了上述的現象與疑問?未來隨著選情必將加溫與愈加激化,讓人不得不預先未雨綢繆地發出警語:台灣已正處於「憲政」是否毀棄的關鍵時刻!

民主應指基於憲政主義的憲政民主

首先必須要指出的是,「憲政」(constitutionalism)或稱「憲政主義」和民主是不同的兩件事情,故有民主未必即有憲政,而有憲政卻也未必即有民主。例如,香港在英國統治時期雖重法治而有憲政之實質,但卻並不擁有民主的政治體制。相對來說,希特勒時代動輒以公民投票的民粹式民主取得權力的正當性,卻終而廢棄了堪稱完善的威瑪憲法,以及摧毀了人權保障的憲政。基於同樣的觀念,美國政治學者薩托利(Giovanni Sartori)也曾為文強調,「民主」只不過是個造成誤導的簡寫,完整來說還應是指「自由的民主」或以「自由憲政主義」為根本要素的「憲政民主」(constitutional democracy)。進一步說,憲政民主並不僅只是選舉投票,更不意味選舉投票的多數決即能取得為所欲為的正當性。相反地,憲政民主乃強調個體的尊重與人權之保障,故政府權力的獲取或行使即使皆符合民主的程序,卻仍必須受到憲法或憲政主義的約制或限制。

事實上,美國憲法所欲建構的憲政民主體制,正是為了矯治容易引起激情並導致侵害少數(minority)人權的直接民主,而認為唯有強調分權與制衡的間接民主體制,才能使每項民主決策皆能經由促使深思熟慮的制衡機制所做成。美國在制定憲法時期,麥迪森(James Madison)這位擁有美國「憲法之父」美譽之最重要的憲法起草人,在他為爭取憲法草案獲得批准而於報紙上撰寫的宣傳文獻中,即把「民治政府」(popular government)描述為由社會中少數有資格的公民親自集會議政與管理政府的「純粹民主」(pure democracy),而「共和」(republic)則是指他主張美國憲法所應該採行的「代議政府」。換言之,麥迪森為美國所建構的憲政民主體制,即是要揚棄容易造成激情與對立的直接民主。而其思想的根源,則是認為政府權力儘管是基於民主多數決所授予,也必須受到制度性的限制與約束,以使人權受到侵害的可能性達到最小的程度。

執政黨已露出準備毀棄憲政的跡象

然而,民進黨儘管一再把公民投票宣傳成極為神聖的「基本權利」,但實際上公民投票卻已成了總統或立委大選時的選戰工具。也因此,台灣即將接續舉辦所謂「深化民主」的公投綁大選,執政黨為了堅持聲稱可以節省經濟成本的「一階段」投領票方式,竟可讓總統一度動了不惜採取戒嚴手段的念頭。同樣地,基於拉抬選情的策略,民進黨籍立法委員也在立法院提案制定「二二八事件及戒嚴時期政府違法責任追究特別條例」,並聲稱是為了給予「被告」三親等內血親「必須」代行訴訟之「權利」。在這些看似講憲法與法律之作為的背後,其實都藏不住執政黨蔑視人權的傲慢,而民進黨為了在民主選舉的戰場上獲得勝利,竟然輕易地就要以蔑視人權為代價,正是我們憂心憲政將會遭到毀棄的原因。

不僅如此,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謝長廷為了打贏選戰,也不惜藉製造仇恨來牟取利益,而在網路上出現了選國民黨就等於中共將血洗台灣的「新二二八」廣告,讓人看來既感戰慄又怵目驚心。更令人氣結者是,教育部無視法治與民主程序強行拆除「大中至正」的牌匾,卻讓流血事件成了「自由廣場」立匾的祝賀儀式。凡此逐漸加溫而欲製造對立與衝突的事件,都是握有權力的執政黨所為與所樂見,遂不免讓人憂慮所謂「深化民主」的結果,將使台灣尚猶待建立的憲政,已面臨一夕間遭到摧毀的關鍵時刻。

日前中選會討論「選舉投開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草案,引起在野黨質疑執政黨已在為選舉的「奧步」鋪路,並對何謂「不可抗力之情事」產生了諸多政治陰謀的聯想。照理說,中選會依據公職人員選罷法之規定,本應訂定該行政命令,而其中備受爭議的一些法制術語或名詞,原本也只是照抄公職人員選罷法的規定,故辦理選務主管機關訂定該一辦法自屬正當。然而,由於中選會就像是球類比賽中已被收買的主辦單位及裁判,加上陳總統也曾經講過友人建議考慮「戒嚴」的「大話」,卻不免讓人從陰謀論的角度來看待中選會的一舉一動。

中選會依法訂出「不可抗力」的構成要件,且未來視具體事實而做出認定之權仍掌握在中選會手裡,故訂定該辦法對藍軍具有擔心延選而投鼠忌器的效果。如此一來,當藍軍遇到執政黨操作「奧步」時,就會擔心延選而不至於有過激的反應。面對藍軍投票前擔心延選及投票後擔心延後開票,執政黨此刻因為選情較為低迷,正希望不斷藉挑動仇恨而激起衝突,故藍軍若是未能精確地審時度勢,執政黨將可能不斷升高「奧步」的「奧度」。

軍人服從的對象應是憲法與人民

當前我們必須謹慎應對的情勢是,陳水扁和其第一家庭可能隨著他的卸任而成「第一囚犯家庭」,因而總統大權將愈可能用在保己保家而非保民保國。尤其,此次立委選舉因採單一選區兩票制,預料將會再壓縮民進黨的勢力版圖。如果民進黨在立委選舉中果真潰敗,陳水扁以仍掌總統大權的優勢,不僅不會辭卸黨主席與「權力下放」,反而可能傾國家機器的力量來個絕地大反攻。甚至於,在三月二十二日後若發生了政黨輪替,我們也對政權是否能夠平和移轉存在著問號。因此,隨著選舉投票時間愈加迫近,而民進黨的選情也並不樂觀時,未來約有半年將是憲政的關鍵時刻。因為,憲政所以遭到毀棄而崩潰,正是因當權者不願遵守法治此一憲政的核心要旨,並不惜借助民粹的力量來摧毀法治。

不久之前,國防部長李天羽面對立委就戒嚴程序提出詢問時,一開始竟只知服從三軍統帥而毫不知憲法及戒嚴法之規定,已讓我們不得不為憲政的維繫捏了一把冷汗。因此,我們必須大力對軍人提出的呼籲是,軍人固然是以服從為天職,但服從的對象絕不應是個既違法亂紀,且又以製造仇恨來獲取利益的領導人。況且,軍人真正應該服從的對象是憲法與人民,而並不是位經常失格、濫權且不遵守憲法的總統。

族群動員為民主發展的隱憂

台灣基本上雖然是個單一民族的社會,但在相當程度上,卻也存在著族裔關係的不和諧與潛在的衝突。然而,我們可從前蘇聯與東歐國家的民主化過程中,明顯地看到在民族問題未解決前,便可能對民主化構成嚴重的威脅。需要留意的是,前蘇聯與東歐國家的民族問題所在,西方學者將之稱為「族群型民族主義」(ethnic nationalism),而與種族主義(racism)並不相同。過去人們談到種族主義時,往往是強調不同人種的外在差異,如膚色、形貌及其他身體特徵等。但在前蘇聯和東歐一些國家的民族之間,雖然外在形貌上並沒有顯著的差異,可是不同族裔之間彼此的仇恨程度,卻很可能超過了其他國家不同種族之間的矛盾。也因此,這些新興民主國家由於把民主的內涵僅視為選舉,故隨著民主化過程而來者,卻是族裔間的嚴重衝突與甚至還導致了內戰。

台灣隨著民主化發展的過程中,有些政黨及政治人物往往依賴族群動員來取得選舉的勝利,因而也愈加助長了族群型民族主義的形成。例如,蓄意利用和製造閩南籍、客家籍與外省籍之間的差別,以擴大政治影響力或維護既有政治利益即是。因而,台灣的民主化不僅不能使族群差別獲得消融,卻反倒因選舉而經常導致族群傾軋。事實上,對台灣的某一部份人民、社會菁英或政黨領袖等而言,在「唯選舉投票是尚」的民主觀下,所謂的「民主」不僅實已流於民粹,而且還成為了深化族群型民族主義的工具。類此把「選舉的民主」當成解決族群或民族問題之工具的情形,卻實已成為台灣民主政治發展的最大隱憂所在。

應挺身譴責違法濫權的當權者

西方憲政民主理論家曾有段名言:「憲法像鎖鍊,是人們在神智清楚的時候,用來綑綁住自己的東西,以免在來日發瘋的時候,卻因而毀於自己的手裡」,意指體現憲政主義的憲法正是為了防止民主淪為民粹,以及給予當權者有效的制衡。然而,憲法及法律畢竟都是人自己加諸的限制與束縛,如果社會中的人民並無堅強的憲政意識,要想鎖住發瘋的有權者恐是癡人說夢。

只不過,台灣至少有一半人民不願承擔憲政毀棄後的「共業」,那麼對違法濫權的當權者,老百姓就絕無再保持緘默的權利。尤其,台灣的憲政已經到了關鍵的時刻,知識份子及社會菁英更應率先挺身譴責當權者才是。

(本文原刊於中央日報網路報,96.12.16星期專論)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