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的立委與總統大選即將到來,民進黨籍的行政院長張俊雄上任後,為了製造選舉利多,固定每週三發表一項利多,推出了「一周一主軸」,也就是俗稱的「一週一利多」。從稅制調降到各項利多政策,讓每個階層雨露均沾,表面上大家都受益。然而,實際上這些利多對國家的財政負債都是一種傷害,本文將針對此問題進行評析。
壹、國際組織警告台灣國債
2000年政權移轉時,中央長期負債只有2兆3,330億元,民進黨執政七年來,擴增1兆7,077億元, 高達4兆407億元,平均每年舉債金額2,440億元,為國民黨執政時期的2.3倍。連同地方政府之長期負債,債務餘額約4兆8500億元,占GDP比率40%。包含隱藏債務計達13.8兆元。
民進黨執政七年多,標準普爾已經調降或調整台灣等級與展望四次,理由以政府財政惡化居多。二○○○年民進黨上台時,台灣等級從AA+,展望調整為負向,二○○二年調降為AA-、展望穩定,二○○四年調整為展望負向。國家主權評等的等級意義,代表本國企業的國際評等最高上限,即台商在國際資本市場的競爭力之一。標普授與台灣AA-的等級,表示即使鴻海或台塑等企業的體質再好,也必須付出較其他國家更貴的籌資成本。
另外根據96年瑞士國際管理學院(IMD)世界競爭力報告,台灣競爭力由17名退步為18名。其中政府效能大項第20名,財政情勢為第21名,都是拉低競爭力的原因之一。IMD的企業經理人問卷反映出,投資誘因對外人吸引力、政治不穩定、社會凝聚力、政策一致性、等弱項指標是經濟發展的絆腳石。
國家債務的高低,係評量政府施政的重要指標,也是跨國企業投資該國的參考因素之一,因此世界知名研究機構皆會定期檢視各國的債務情形,以提供全球投資者作參考。債務的高低與國力的強弱也息息相關,因此國家債務惡化將產生下列危機與影響包括降低國家國際債信與幣值、降低國際競爭力、排擠經常支出、加稅勢難避免、代際負擔不公、擴大所得差距、經濟益形困頓及公債發行不定影響執行力等。
表一、國際組織對台灣國債的評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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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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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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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台灣的評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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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經濟論壇
(W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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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08年
全球競爭力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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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總排名第14,但屬於總體經濟環境評比下之「政府赤字」項目,台灣在131國中排名第59、政府赤字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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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貨幣基金會
(I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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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針對新興國家公共債務討論的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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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政府累計未償債務餘額已經達到了3.4 萬億元台幣,相當於生產總值的33%,這個比率超過國際貨幣基金調查新興國家債務的中位數,也就是25%。而台灣中央政府穩定性財源只佔生產總值比例的13.5%,在全球排名當中墊底,顯示台灣超貸嚴重,入不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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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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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球競爭力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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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總排名第18,中國上升到第15,追過台灣。「政府效能」項目,台灣為第20名。其中政府效能大項第20名,財政情勢為第21名,都是拉低競爭力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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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普爾
(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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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主權評等
(200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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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評等展望維持「負向」,台灣無效率的政策環境讓必要的改革持續延宕,加上過度分散的銀行體系出現不健康的競爭,降低了財務穩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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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迪Mood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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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債信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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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債信評等維持在Aa3,但警告台灣最近幾年台灣的財政狀況變弱,從2000年以來,政府負債已升至佔國內生產毛額(GDP)近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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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譽
(Fi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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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主權評等
(2006.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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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評等展望維持「穩定」。根據惠譽報告指出,台灣結構性財務赤字與比較高的政府負債占GDP(國內生產毛額)比率,是評等主要的負面因素,進一步惡化將對評等有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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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一週一主軸支出評估
減稅及擴大支出,是選舉前最常看到的手段。果真行政院無視國債問題嚴重,也不管會拉低台灣的競爭力,大開減稅支票,增加支出,置國家財政於不顧,難怪台灣的各項評比持續下降。
選舉是一時的,國家的債務則是永遠存在的。減稅固然全民皆喜,但政府也應當配合國家財政狀況,進行施政的優先順序。而不是一眛的討好選民,又減稅又擴大支出,把債留給子孫,對未來的執政者是相當不合理的事。為了提升台灣的競爭力,財政問題不能輕視。
表二、一週一主軸減稅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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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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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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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稅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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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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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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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遺產及贈與稅稅率結構與個人綜合所得稅稅率結構接軌,最高邊際稅率由現行50%調降為40%,課稅級距由十級簡化為五級;同時將遺產稅免稅額由目前779萬提高為1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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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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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改革方案」(一生一屋)、「土地稅法」第34條修正草案及「平均地權條例」第41條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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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條件放寬土地所有權人於適用「一生一次」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規定,再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只要出售土地不超過都市土地1.5公畝約45坪,或非都市土地3.5公畝約105坪,以及持有設籍期間6年以上出售前5年並沒有營業使用或出租者,仍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百分之十課徵土地增值稅,將更能符合一般民眾自用住宅之換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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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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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百二十六條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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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正,主要是將捐贈列舉扣除改以現金捐贈為限,排除實物捐贈之適用,同時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之額度分別由七萬八千元、七萬七千元均提高至八萬二千元,「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由「每戶」扣除二萬五千元改為按就讀大專院校子女之人數「每人」扣除二萬五千元。預期修法後,可有效遏止個人藉虛偽實物捐贈規避稅捐之情形,並能適度減輕受薪階級及身心障礙者之租稅負擔,更能符合租稅公平及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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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一週一主軸支出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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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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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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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支出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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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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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農委會漁業署南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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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遷費用至少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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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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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基本工資調整之影響及配套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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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第一年,政府將補貼雇主每人每小時10元。以100萬人來估,預計政府要損失23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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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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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農村改建方案」(草案)及「農村改建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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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投入1,000億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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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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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積極落實照顧中小企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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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國家發展基金1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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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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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並核定「指標性都市更新案之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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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大賣國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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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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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物價情勢分析與因應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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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採取補貼方式,大眾運輸工具,柴油每公升補助3元;計程車,汽油每公升補助2元。補貼經費由中油公司自行吸收,汽油每月補貼金額約1億元,柴油每月約69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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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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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落實照顧中下階層—周延弱勢學生助學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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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數由95學年度1萬419名,大幅擴增為96學年度8萬1,000名。以平均一人補貼一萬來算,政府約補貼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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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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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強化電腦動畫與數位遊戲輔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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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於5年內投入數位內容產業41.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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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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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職場〝星光幫〞—青年職場「心」體驗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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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勞委會結合青輔會提出「青年職場『心』體驗計畫」,預計投入約2.5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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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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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文化臺灣─中南部文化發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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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未來五年將投入經費約265億元,推動相關方案,優先將文化建設縱線向中南部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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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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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農委會成立農業科技創業投資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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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及97年政府將合計先行投入20億元,往後4年每年編列20億元,總共編列1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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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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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加強推動會展產業」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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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體建設方面,預計投入新台幣222億元規劃興建新展覽館。行銷推廣方面,96年及97年將投入新台幣5億8,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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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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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加速指標性都市更新個案之推動情形專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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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資部分合計約6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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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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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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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訂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的程序及相關配套規範。(二)放寬縣(市)長人事任免權限,將縣(市)政府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政風、稅捐主管及首長外,由現行半數政務職改為全部均以政務人員任用。(三)取消鄉(鎮、市)自治,配合精省作業,將政府層級精簡為二級制,鄉(鎮、市)長改由縣(市)長依法派任,以提升行政效率及國家競爭力。(四)簡併選舉期程,以改善我國選舉次數頻繁及選舉期間社會過度動員之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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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擬降低各項稅率,流失的稅基難以估計,目前政府也沒找到其他的替代財源。而行政院的「一周一利多」系列,媒體估計總計至少需要新台幣11,305億6,600多萬元支出,如果以個人綜合所得稅10年平均值2,498億計算,執行這些利多政策所需的費用,至少需要4年半的稅收支應。也就是說,陳水扁在最後的倒數5個月內,透支下一任「總統」未來4年任期的稅收。以如此驚人的透支速度計算,最後連2012年的稅收都會被預先花費殆盡,國家的財政根本難以因應。
參、結論與分析
減稅或擴大支出是執政黨施政的權利,當這些政策與財政有了衝突,民眾不禁要問,政府是否有作了全面的考量,提出以下的分析。
一、未見成本效益分析及政策環境影響評估
根據預算法第三十四條規定:「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應先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之說明,始得編列概算及預算案,並送立法院備查。」即明確規範中長程預算編列、審議及執行之機制,俾使各機關對中長程資源審慎規劃。
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第六條第一項明定「中央執行機關依本條例辦理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應就其目標、執行策略、資源需求、財務方案、營運管理、預期效益、風險管理等翔實規劃,並視計畫性質依法辦理環境影響評估 (含政策環境影響評估) ,分別擬具可行性研究、綜合規劃、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及選擇與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等報告,提報行政院核定。前項可行性研究、綜合規劃報告,應由中央主管機關邀集相關機關會商,從經濟、財務、環境、技術面進行審議。」。目的皆是為避免行政部門本末倒置,為花錢而花錢,破壞政府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的美意。
依預算法第三十四條及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第六條的精神,對於政府所做的重大工程都須要先進行成本效益分析及政策環境影響評估。然而包括都市更新、農村改建、加強推動會展產業等,都是公共建設的一環,卻沒有看到行政院依規定辦理。
二、未見彌補資金來源
財劃法第三十八條之一規定:「各級政府、立法機關制 (訂) 定或修正法律或自治法規,有減少收入者,應同時籌妥替代財源;需增加財政負擔者,應事先籌妥經費或於立法時明文規定相對收入來源。」此條文的精神,就是防範執政者濫用資源,大幅減稅所設立的,以免破壞國家預算的永續發展。
預算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徵詢行政院之意見,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必要時,並應同時提案修正其他法律。」其立法精神也是增加歲出或減少歲入者,必須先告之財源。
然而,行政院卻視若無睹,頻頻提出減稅。首先提出降低遺產稅率,且免稅額由目前的779萬元提高到1000萬。過來是土增稅,新增「一生一屋」的額外優惠。其次提出影響稅收最大的減稅政策,何美玥向企業界宣布,政府將啟動第三次稅制改革,營業所得稅由現行的25%調降至17.5%以下,全球第二低水準,將使國庫痛失1200億。接著又發布薪資、殘障及教育學費扣除額通通提高,國庫將損失30億元等。除此之外,還不知未來有多少減稅措施,尚未公布。
三、經常支出應保持平衡,不能舉債的
根據預算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公債與賒借收入,不得充經常支出之用」,一週一主軸大多是經常性質,行政院依法是不可以舉債來推動的。因此政府推行如此廣泛的利多,財源從何而來,是民眾的疑問。
國家財政困難,一週一主軸又多屬經常支出性質。根據預算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政府經常收支,應保持平衡」,加計這些支出後,政府每年的經常收支將難以平衡,行政院如何因應此一情勢?以釋民眾心中對政府財務危機之憂慮。
四、應說明排擠效應
總體資源有限,一週一主軸的增加支出必定會排擠其他用途之資源分配,或排擠民間資源,行政院部須進一步說明排擠效果的影響。
(本文刊登96.11.16中央日報)
參考資料
陳碧芬(2007),台灣赤字比例倍增評等恐降,2007.07.26工商時報。
楊舒媚(2007),扁「偷」走了馬謝的任期!,2007.10.23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