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世界各主要國家實施國民年金制度的經驗來看,國民年金制度的實施有其時代的背景,亦有其經濟與政治因素的考量,特別是在民主國家中,執政者基於選票上的考量,可能忽略經濟的因素而冒然實施,造成更大的損失,唯各國實施國民年金制度的原因為何,則可從下列各方面來作考量,亦可作為了解我國實施國民民金制度的參考。
一、 先進國家的經驗與趨勢
依據世界各主要國家開辦年金的經驗,其處理方法通常有其一定的方式,首先是以社會保險方式辦理,強調繳費與給付的關係,使得年金財務的運行更加確定,亦即國民年金的財源主要是以國民的繳付為主,因此,我國未來的國民年金的主要財源也是來自被保險人的保費繳納。此外,根據各主要國家實施國民年金的經驗,由於男女權益平等,因此,保障對象全民化、給付年金化、保費隨給付變動而變動等,都是未來實施國民年金制度的一種趨勢,也是規劃國民年金制度所需考量的方向。
二、 因應家庭結構改變與老年化問題
人口老化是先進國家的一種常態現象,而台灣在快速的工業化以及都市化下,亦可以發現到社會結構與經濟條件的變遷,已使得傳統的大家庭制度逐漸瓦解,而傳統上由家族的力量所提供的生活照顧,則己逐漸轉為藉由政府的力量來保障人民的生活,且政府所須提供的服務越來越多,其中,又以老年人口持續增長的問題最為重要,因為高齡化社會是現今大部分國家所須面對的問題,而根據聯合國對高齡結構社會的定義,高齡化是指一國的65歲以上之人口佔總人口數的6﹪以上者,而台灣早在1993年就已邁入高齡化的社會,且人口老化現象有愈來愈嚴重的趨勢。為了解決人口老化所帶來的社會問題,國人必須以更具體的方法來作除舊佈新的工作,將老年生活資源由傳統上的養兒防老觀念轉為個人生命週期的自我移轉。而在這樣的構思下,國人應未雨綢繆,事先為老年生活鋪路與規劃,但是個人基於防老觀念,而必須經由市場購買投資性資產時,可能面臨各種不確定性,如投資報酬率與風險、通貨膨脹率、工作所得的成長趨勢、退休後的存活時間,以及個人理財能力的不同等,而這些不確定的因素,都足於讓人民對於其未來的生活產生極大的風險。
此外,即使購買了私人年金保險,以作為預備未來不可知生存期間的風險,但私人保險公司仍然無法處理失業率,通貨膨脹等重經濟問題所帶來的不確定性,而就整體社會而言,亦無法要求每一位國民皆能依理性來規劃生命週期之養老計畫,因此,一個比較具體而可行的處理方式,應由政府部門、市場部門及家庭部門相互配合,而據此所構成的多柱形老年養老保障制度,才是較為具體而可行的保障制度。
三、 財務規劃與運作問題
早期的職業保險係採綜合保險,各保險主體無法獨立作業,以致財務運作混淆不明,特別是政府對於財務運作須負擔最後虧損撥補的責任,使得保險費率無法依實際的給付水準做適當的調整,不僅導致政府財務漏洞不斷擴大,而且也無法符合社會保險中的「財務自主」之原則。為使保險制度更具周延性,國民年金制度的規劃宜採各保險體系獨立運作,保費隨給付水準做連動調整,政府除既有的補助外,將不負任何撥補短缺之職責,而使保險財務更為具體、完整、明確。惟目前國內所規劃的國民年金制度中,雖有「業務分立、內涵整合」的規劃,但在財務的整合上並沒有做出明確的規範,原有的公、軍、勞、農四大保險體系加上國民年金,只要其中的一個環節發生問題,都會對財務規劃產生極大的衝擊,至今仍無適當而有效的解決辦法,故財務問題可視為是國民年金最大的問題。
四、 女性權益未受重視與保障
傳統上,職業保險是以就業者為主,而在就業者主要是以男性為主體的社會,女性(尤其是家庭主婦)常是依附在男性下的一個個體,以目前的職域保險來看,其保險對象是以家庭為考量,故男性就業者所領的給付尚可涵蓋照顧到家庭主婦,但是女性是依附男人而得到保障,而非單獨獲得保護。而國民年金就是要將這些未受到保護的人口納入保障的範圍,亦即在國民年金制度下,男女性將各自成為個別的主體而受到保障。此外,傳統職域保險年資無法銜接的問題,對於常在家庭職場轉換的女性亦不甚公平,因此,若國民年金之年資得以銜接,將可有效保障女性受保障的權益。
五、 避免泛政治化
在民主國家中,每到選舉期間,候選人基於選票之考量,常會發表許多福利政見,以獲得選民的支持,而如何保障老年生活,或提供各種不同的津貼,就是一項重要的選舉訴求,也常被用於作為競選的主要工具,又因政黨競爭與選票壓力,此一方案領取的資格不斷的放寬,請領人數激增,請領金額不斷升高,終造成政府的財政無法負荷。因此,為了避免泛政治化,建立一個制度性的老人經濟保障制度,避免淪為候選人漫天叫價,亂開福利支票,以及維持社會的正義與公平有其必要性。
六、 平衡現有保障體系的不均和不足
有關建構國民年金保險之爭議,現有保障體系之不足與不均亦是重要之關鍵,現有公教、勞、軍保等職域保險體系,其老年給付均採一次付清,個人常因通貨膨脹或運用不當等因素,而造成老年生活保障的不足,而採用一次付清的處理方式,亦無法因應平均壽命的延長;而公教、勞、軍保體系的轉換,年資無法銜接也使個人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另方面,各種保險體系的給付水準皆不相同,以公教人員保險來看,公教人員除了養老給付之外,同時也可領到相對優渥的退撫金,再加上其它優惠措施,使得公教人員退休時的所得相對較高。至於勞工,雖然有勞基法退休金與勞保給付兩大保障,但因為雇主不願意提撥退休金或提撥率偏低,使得勞工退休後的生活無法獲得較佳的保障。
除此之外,現有的保障體系也存在許多不公平的問題,目前的職域保險是以就業者為保障對象,此規定造成其它非就業人口無法享受同樣的保障,而在政府補助部份,政府將各保險體系的補助職域化或階層化,造成社會分配的不公,而規劃中的國民年金制度若能將全體國民納入保險體系,並解決現有保險體系所造成的不公平,則可讓國人獲得更佳的保障,對人民的生命,社會的安定,國家的安全,亦會產生較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