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長宣布,在2004年大選之後可能推動加稅,以增加政府收入,解決財政困難。由於陳總統在2000年宣示「任內不加稅」,因此財政部加稅的發言,引起政府高層以及立委們的關切。我國租稅調整不僅是財政政策工具而已,它的政治色彩亦濃厚。減稅措施不僅為刺激景氣的「紓困」工具,亦為吸引選票的重要政見,因此,一般而言,租稅的調整鮮少考慮整體的財政及賦稅結構健全問題。因此我國的稅課收入不斷地減少,但政府支出卻不斷膨脹,終致財政收支差短嚴重。

我國七0年代中央政府平均實質收入年增率為11.39%,平均實質支出年增率為10.31%,因此政府有歲計有賸餘足以作為公共建設財源。但自八0年代以來,平均實質支出年增率約9.6%,高於平均實質收入7.1%,財政差短愈來愈大。政府收入不斷減少,是我國財政收支失衡的重要的原因。依據政府會計,政府收入包括賦稅收入、獨佔及專賣收入、罰款及賠償收入、規費收入、財產收入、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等,其中稅課收入約佔總收入的七成以上。由行政院主計處公布的資料顯示,九十年度全國賦稅收入年增率為負6.7%,減幅為歷年最大。而賦稅負擔率(即賦稅收入占GNP百分率)降至12.9%,創歷史新低紀錄,遠比OECD國家平均水準27.6%還要低得多,且比鄰近國家南韓18%以及新加坡14.9%還低。

政府收入雖逐年不斷減少,但政府支出卻膨脹難縮。例如:九十年度各級政府支出占GNP的比率高達23%,僅佔GNP 12.9%的賦稅難以支撐。由於入不敷出的窘境日益嚴重,造成財政失衡,以致債務累積極為迅速。九十一年度的歲出歲入差短赤字達3,271億元,比九十年度增加35%;而累積債務餘額達2兆9,336億元,若再加計非營業基金部分5969億元的長期債務,更高達3兆5千億元,占GNP約35%左右。更令人憂心的是,還有潛藏債務尚未計入,例如金融重建基金未知的財政黑洞、社會保險(包括健保、勞保、軍保、公保等)給付等鉅額款項皆隨時威脅財政,可見我國政府的財政危機已是燃眉之急。

解決政府財政困難的問題無他法,其實就只有開源節流。在增加財政收入方面,主要包括增加稅收、加強處理國有財產、加速公營事業民營化釋股及執行規費收入等。由於稅課收入占政府收入之大宗,因此稅收增加對於解決收入短減的問題助益最大。但是因加稅涉及人民權益,其政治敏感度也相對較高。近年來國際間稅制的改革目標為「擴大稅基,調整稅制」,因此研擬一套健全的稅制改革方案,並切實推行是目前當務之急。

就擴大稅基而言,減稅以刺激經濟應只是暫時性的措施,不應淪為長期性政策,以免造成稅制的扭曲,尤其更不可以減稅或低稅賦充當福利工具。例如我國軍公教人員免稅情形是世界僅有,而取消這個制度聲音每年都有,但皆消失於政治考量中。因此,政府應大刀闊斧解決此項免稅制度。另外,限期取消促產條例,而以具國際競爭力之低稅賦政策取代,也是擴大稅基的方法之一。調整稅率方面,有些不合理的賦稅,應可逐步取消,另以調高其他賦稅替代損失之財源。例如部分貨物稅可取消課徵,而偏低的營業稅則應適度的提高

由於陳總統宣示「任內不加稅」,因此目前僅有減免稅率的方案被儘速實施。例如土增稅減半增收兩年、傳統產業新增投資及企業設立營運總部營所稅減免等,以及財政部現正規劃取消分配盈餘加徵10%營所稅之規定,並將綜合所得稅最高稅率由40%降到30%等等,徒然進一步減少政府收入,若無其他配套措施,財政赤字將更形擴大。

在難以提高稅收的狀況下,有人提出以放寬舉債的方式來支應政府支出,例如:以特別預算方式規避「公共債務法」舉債限制。然而舉債僅是將財政問題延後解決,英國大經濟學家李嘉圖早已在十八世紀指出,目前的舉債勢必以將來增加稅收來支應,屆時更增加世冑子孫之負擔,此非負責任政府所應為。

租稅的調整影響層面甚廣,政府與人民的利益皆與之息息相關,因此必須謹慎為之。我國可參考日本的模式,將稅制改革以法律訂之,或進一步將財政預算平衡入法,使財政體質受到保障,避免短視的租稅調整破壞稅制健全。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