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06年6月13日上午,台灣憲政史上首次罷免總統案在立法院正式成案付委。在陳水扁總統拒提答辯書的情況下,此案經立法院全院審查會後,在6月27日進行記名投票表決。雖然結果是罷免案並未通過,但過程中卻引發許多爭端,原本因經濟情勢不振,執政高層弊案纏身而起的罷免案,卻轉變成藍綠兩陣營基層支持者的對峙,朝野政團互相角力的情況。其中,南部地下電台更疑似傳出「刺殺馬英九」(被媒體稱之為「刺馬事件」)的煽動性言論,讓罷免引發的緊張氣氛更為升高。

背景說明

台灣地下電台的發展已有很長一段時間 ,也曾引起許多的爭議。地下電台的主管機關本依軟、硬體分工,分屬「新聞局」及「交通部電信總局」等兩不同單位,但在NCC成立,刺馬事件發生之際,地下電台的監理權責已轉由NCC承接。

針對NCC側錄南部的地下電台,並協助警調進行搜索,民進黨質疑NCC的處理不公。民進黨立委認為NCC側錄蒐證時,只有針對地下電台,但對有線電視新聞節目的不實報導卻未立即加以指正,疑有雙重標準之嫌。綠營立委並認為NCC協助檢調抄台辦案,是嚴重打壓言論自由。

分析與評論

做為台灣第一個通訊傳播產業的獨立監理機關,NCC必須在百廢待舉,傳播電信業界及消費大眾的高度期待下,與科技創新及國際競爭加劇的時間壓力賽跑,在「破」與「立」之間求取平衡點,重建傳播通訊產業的新秩序。

其中包括急迫的通訊傳播產業秩序的重建,諸如有線電視系統業者頻道變更申請、遭撤照之衛星電視頻道覆審案、中華電信「MOD大電視」是否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等等問題。NCC在委員們努力了解產業狀況,異中求同的共識下,辛苦地研議多項具體明確的政策方案,也在掛牌百日內,提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95年度施政計畫」,殊為不易。

但是,NCC雖在社會期盼之下誕生,也努力任事,期待有番作為,但現在卻也陷入「違憲」的爭議之中,急待「正名」。仔細想想,NCC自掛牌成立後,不斷地受到來自政府、部份政黨,及民間團體的壓力,再加上市場的問題治絲益棼,讓這些胸懷大志、學有專精的委員常有應接不暇之感。尤有甚者,一旦單純的問題被捲入政治的漩渦當中,更將變得相當棘手且難以處理。而取締非法廣播電台的事件,便是一個明顯的例子。

地下電台的管理一直是個燙手山芋,爆發「刺馬事件」後,NCC的「標準作業流程」卻被外界泛政治化,污名化為「藍CC」,令人不解。持平而論,就理論可從以下三個角度分析地下電台的管理:

一、 公然散播煽動性刺殺他人的言論,本來就觸犯「教唆他人犯罪」之罪刑

根據《刑法》第29條(教唆犯及其處罰):「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而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也規定:「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公然為『(一)煽惑他人犯罪者。(二)煽惑他人違背命令,或抗拒合法之命令者。』行為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也就是說,儘管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但若公開散播非法言論,仍應受到法律的約束。換言之,不能假藉言論自由之名,行意圖教唆他人犯罪的事實。

二、 地下電台本身即為非法

地下電台(或應稱為「非法電台」)在1987年解除戒嚴前就已存在。1992年,為落實媒體開放政策,主管機關(也就是新聞局)開始釋出凍結已久的廣播頻道。從1993年至2000年間,共有十梯次的廣播頻道核配作業。儘管合法的廣播電台陸續申請開播,但地下電台佔用頻率販售違法藥品,並多次在選舉期間散播不實言論的情況卻未曾改善。其中,尤以中、南部的情況最為嚴重。根據主管機關的統計,如今尚有130餘家。

但是,地下電台的設備簡單,架設容易,就算被取締後,還是可以輕易復播,可說是抓不勝抓。並且,過去的主管機關新聞局並無用心查辦,人力的不足也是重要的執行限制。

三、 在「刺馬言論」出現前,NCC已提出取締非法電台之施政目標

今年的6月11日,地下電台爆發「刺馬事件」風波,但在5月30日NCC所發表的施政計畫中,即定有「取締非法電台」之目標。

在「健全傳播通訊監理制度」的項目中,取締非法電台(即指地下電台)一項的目標定為在95年年底前完成取締50﹪的非法電台。NCC發言人劉幼琍表示,將干擾飛安、干擾合法電台和販賣非法藥品者列為優先對象。但地下電台的存在本身即是非法行為,皆會依序取締。

也就是說,地下電台的取締本為NCC的年度施政計畫,這一波的取締行動並非刻意打壓地下言論,而是其施政運作的一部份。

總的來說,由於歷史及利益糾葛錯結,衍生地下電台的問題,新聞局在近年來一直不願貫徹取締。反倒是草創的NCC,立馬列入施政計畫,並訂出執行的時間和目標。然,非但沒得到執政者的支持,還換來責難與夾殺,如此的態度實在令人感到不解。由此,筆者呼籲NCC應該勇於面對壓力,確實執行查辦非法電台的工作,還給消費者一個純淨的天空,而新聞局也應調整說法,避免給人昔今施政概念相左,予人有獨厚地下電台的錯亂之感。

地下電台「刺馬事件」大事紀

2006年6月11日南部地下電台傳出「煽動刺馬」的言論,引起NCC及政府單位的關注,NCC也表示將會配合警方偵辦。國民黨團要求行政院長蘇貞昌責成警政署全力徹查。

2006年6月12日 NCC開會討論如何處理「煽動刺馬」的言論。行政院院長蘇貞昌表示,應譴責暴力,依法查辦。

2006年6月20日 民進黨團批NCC側錄媒體雙重標準,只對地下電台的「刺馬言論」進行搜索,卻不針對「有線電視相關不實言論」進行蒐證。

2006年6月21日 NCC主委蘇永欽表示,NCC需要時間建立公信力,且NCC應該是「獨立但不孤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