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本(八)月七日,掌管全國水利事務的最高文官,經濟部常次侯和雄涉「8年800億水利工程」弊案,遭檢方聲押。侯和雄的宦途,與前行政院長、民進黨2008年提名總統參選人謝長廷,關係至為密切,值得加以分析,以避免八年八百億治水預算成為謝長廷的殂上肉。
二、謝長廷與侯和雄關係密切
1998年謝長廷當選高雄市長後,為考量高雄將開始興建捷運,加上其他公共工程也需要一位具工程專才的副市長,專責督導工程業務,因此相中時任交通部路政司長的侯和雄,雖然侯當時涉入國道路權審議弊案,但因未被起訴,謝長廷仍以「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為由,向交通部借將。侯和雄被延攬擔任副市長,雖然惹來爭議,但謝長廷卻不為外界輿論所動,讓侯和雄感念在心。
2002年謝長廷連任高雄市長,決定延攬輔選有功的前警政署長姚高橋,加強整頓治安,而把侯換下。但謝仍推薦侯和雄轉任總統府國策顧問。2005年1月25日謝長廷自高雄市長任內出任行政院長,7月提出「八年八百億」的「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特別預算案。 8月份在桃園地區因颱風期間,發生嚴重缺水問題,引起陳水扁震怒,謝院長於事件懲處過後,便藉機逼走優秀的尹啟銘次長,再度安排自己人,時任國策顧問出的侯和雄任經濟部次長。
由於侯在高雄市副市長四年任內,督導高雄捷運興建工程不利,管理不當,以致影響後續工程品質不佳,受到監察院「三個月內傳出多達四次之重大工安事件,不僅造成民眾財產損失、生活不便,更延宕計畫期程」之糾正,並種下後來陸續爆出高捷公司由出資少之陳敏賢副董事長主控高捷工程發包、公辦六標洩招標失當、排除採購法規定、洩漏底標、非法引進外勞、剝削仲介費飽入私囊、…等等弊案之結果。
由於侯與謝在高雄市「高捷弊案共同團隊」之合作經驗,深得謝之關愛,侯副市長雖然在四年任內,被認為並無突出表現,但謝仍然為其安排轉任總統府國策顧問。謝任行政院長後,又為「整治水患特別預算新台幣一千四百多億元案」,重啟高雄模式,再度找侯和雄共同「合作」,負責執行金額龐大之治水預算計畫。至此,謝之企圖已甚為明顯。
三、八年八百億治水特別預算
2005年6月16日當時的行政院謝長廷院長表示,每年花很多錢救災,很冤枉,如果能投入經費築堤、抽水,可以不必淹水。他保證,只要通過「水患治理特別條例新台幣八百億元預算」案(即「八年八百億治水條例」),淹水問題都可以解決。
2005年7月24日陳水扁到屏東縣楓港大橋、枋寮大莊養殖漁業專業區及林邊溪堤防勘查海棠颱風造成的災情,呼籲在野政黨盡速通過新台幣八年八百億元的治水預算。陳強調,八百億元治水預算是「百姓保命錢」,不是縣市長選舉的綁樁經費。
2006年1月13日立法院通過「水患治理特別條例」之治水預算,並加碼至新台幣一千四百多億。未料引發外界強烈質疑,認為是假治水之名,行政治分贓之實。引發環保團體強烈不滿,上百個環保團體即串聯發起活動,支持行政院提出覆議案,並呼籲解散國會,終結亂象。惟因謝的「高雄捷運弊案偵查情形迅速擴大並往上漫延」,陳水扁惟恐波及第一家庭,便藉「覆議案」,在金門視察的行程中,倉促向媒體公開宣布換人,謝在被迫不得已之下,於1月17日(農曆12月18日)中午12點前,自行宣佈辭去行政院長。
四、行政院長謝長廷排除異己再度提拔侯和雄擔任經濟部次長
2005年8月上旬,馬莎颱風造成桃園地區大缺水,行政院長謝長廷追究相關失職責任,並於9月12日將經濟部負責水利工程整治之尹啟銘次長調任行政院顧問,而換上總統府顧問-「高雄捷運弊案團隊」之侯和雄來接任。部長何美玥要求侯負責督導水利、能源、礦業及國營事業等部門業務。侯在交接典禮中也表示,他上任後首要任務是治水問題,他會讓台灣省自來水公司與水利署合作解決防洪與供水問題。
據檢調指出,官商勾結都是秘密進行,不會在電話中多談;但侯和雄有恃無恐毫不避諱,常利用電話「喬東喬西」,有時跳過主管,直接對承辦人下達命令,要承辦人員「照做就對了,有事我負責」。遵命行事的官員,可以獲得拔擢升官。照陳水扁說法,八百億的治水預算是「百姓的保命錢」。謝長廷進用私人草菅人命,像他們這幫人,連百姓的保命錢都敢動腦筋,真是罪大惡極,應予重罪。
五、結語
謝長廷在高雄市七年多期間,「弊案一件又一件」,如今副手因案被押,其委派的市府政務官已多人分別獲檢方起訴或經法院判決,但謝仍一派輕鬆,大唱清白。但是,究是真正清白,還是漂白手段高明「奸巧」?社會自有公論。
觀察謝長廷身邊的人,包括前高雄市民政局長王文正、都發局長吳孟德、競選後援會「新文化聯誼會」會長張志榮,全都涉案被判刑,如今又加上前副市長侯和雄,可以說都是「罪犯共同結構體」。這些人都曾是謝長廷的左右手,謝長廷是真的「沒有能力」、「用人不當」、「識人不明」?還是謝早就心中有譜,暗地裏卻要這些一丘之貉部屬去為他犯罪、去作謝的白手套?如今犯行部屬相繼曝光?謝長廷難道不應立即宣布辭選,並向國人謝罪嗎?